..續本文上一頁一切戲論,畢竟寂滅相,此中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26),何況四大五根?如是,不應以四大五根爲實,謂無此者即不得有法身也。如一有爲法,皆虛妄不實。有爲法者,即是五陰(27)。五陰中最粗者,所謂色陰。若然者,虛妄之甚,不過四大。所以者何
思惟分別,乃至微塵,亦複不有,論中廣說(28)。但於凡夫,數法和合,得名色陰,色陰無有決定(29)。何況四大五根
是故,不得以凡夫虛妄所見色陰,以爲實證,而難無量功德所成之身。若欲取信者,應信法身。如經中說,所有色,皆從四大有,爲叁界系使因緣故,說菩薩法身四大五根,同於變化(30),不得以之爲一也。又,欲界、色界衆生,以四大五根桎梏,不得自在。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心雖得離叁界之累形,猶未免寒熱饑渴等患。法身菩薩即不然,無有生死,存亡自在,隨所變現,無所罣礙。
注釋
①無余涅槃:斷除貪欲,斷絕煩惱,已滅除生死之因,但作爲前世惑業造成的果報身即肉身還存在,而且還有思慮活動,這叫有余涅槃。無余涅槃是比有余涅槃更高一級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中,不但滅除生死之因,也滅盡生死之果,原來的肉身不存在了,思慮也沒有了,不再受生。
②這裏所據的是《大智度論》卷十所說:釋迦「立七住中,得無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衆生,汝雖知空,衆生不解,汝當集諸功德教化衆生,共入涅槃。……汝今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以度衆生。」
③叁惡道:六道之中,地獄、餓鬼、畜生稱爲叁惡道。
④究竟真實之法:究竟,最高。真實,即實相。究竟真實之法,即最高的諸法實相之理。《大智度論》卷七十二:「究竟者,所謂諸法實相。」
⑤結使:結和使,都是煩惱的別名。煩惱系縛身心,結成苦果,所以稱爲結;隨逐衆生又驅使衆生,所以稱爲使。
⑥天人道:即六道輪回中的天道和人道,爲善業所招之樂果。
⑦邪見:指否定因果報應的見解。
⑧瞋恚:憎恨和憤恨,指仇恨可惡的境界和損害他人的心理。
⑨悭:對於財物的吝啬心理。
⑩嫉:對於他人的長處或成功産生嫉妒的心理。
⑾身見:或稱我見,即以爲我和我所都是真實存在的觀點。
⑿戒取:又作戒取見,戒禁取見,指將錯誤的戒律法規當作可以引導至涅槃的正確戒律。
⒀愛:指渴望、貪愛、貪欲。
⒁慢:傲慢。乃心所(心的作用)之名。即比較自己與他人之高低、勝劣、好惡等,而生起輕蔑他人之自恃之心,稱爲慢。
⒂無明:也稱爲癡,對佛教真理愚昧無知。
⒃須陀洹:梵文的音譯,意譯爲入流、預流,爲聲聞乘四果中的初果。
⒄摩诃迦葉:即大迦葉,釋迦牟尼佛十大弟子之一,號稱頭陀第一。這裏所述摩诃迦葉與舍利弗談話的內容,請參閱本書第十章〈次問羅漢受決並答〉注⒃及注⒄。
⒅叁千大千世界:佛教認爲,宇宙由無量世界所構成。一個太陽和月亮周遍流光所照的地方爲一世界,如此一千個世界稱爲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稱爲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稱爲大千世界。因爲一個大千世界中包含有小千、中千、大千叁種千,所以合稱爲叁千大千世界。叁千大千世界爲一佛土。
⒆此處指《法華經·方便品》:「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⒇得無生法忍時,世間實相:一句費解,疑「世間實相」上脫漏「住」(或「知」)字。《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菩薩位者,無生法忍是。得是法忍,觀一切世間空,心無所著,住諸法實相中,不複染世間……」卷五十:「無生法忍者,於無生滅諸法實相中,信受通達,無礙不退,是名無生忍。」卷八十六:「菩薩住無生忍法,得諸法實相。」可參考。
(21)先礙實智:疑爲「無礙實智」之誤。無礙實智,即一切智、無分別智、根本智,爲達於一切法實性之智。此智通達自在,所以用無礙形容。
(22)聲聞阿毗昙廣分別根本十結:阿毗昙,梵文的音譯,簡稱毗昙,唐譯爲阿毗達磨,意譯爲對法、無比法、大法等,可以泛指佛典叁藏中的一切經典,所以範圍很廣,包括佛教各派的論著。這裏所說的菩薩阿毗昙,即大乘阿毗昙,聲聞阿毗昙即小乘阿毗昙。東晉南北朝時期,大小乘阿毗昙都已經大量介紹過來,但以一切有部爲主的小乘阿毗昙盛傳一時,當時被特稱爲阿毗昙的,只限於小乘派別的著作。小乘阿毗昙中,說五結(貪結、恚結、慢結、嫉結、悭結)、九結(愛結、恚結、慢結、癡結、疑結、見結、取結、悭結、嫉結),不見有十結。《俱舍論》十九講十使,又稱十根本煩惱、十大惑、十見、十隨眠,指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另外,在《阿含》、《俱舍》等經論中,常提到「五上分結」與「五下分結」,合稱十結。「五下分結」:欲貪、瞋、身見、戒禁取見、疑;「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
(23)阿毗昙法、摩诃衍法:這裏說的阿毗昙法,指小乘各著作的說法,摩诃衍法即大乘法。
(24)迦旃延阿毗昙:爲《阿毗昙八犍度論》的異名。迦旃延(迦多衍尼子,約前一、二世紀),爲說一切有部的著名代表之一。他這部著作是說一切有部最基本的論書。
(25)陰、界、入:陰指五陰,也稱五蘊。陰是蔭覆的意思;蘊是積聚、類別的意思。五陰或五蘊,指的是構成人和萬物的五種類別,即:色蘊(相當於物質概念)、受蘊(感受)、想蘊(理性思維活動)、行蘊(造作,即心理活動)、識蘊(相當於包括感性和理性認識的活動和內容)。入指十二入,或稱十二處。入是涉入的意思,處是相會的處所。十二處指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六根及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六境,六根與六境互相涉入,所以稱十二入。界指十八界。界有種類、界限的含義。十八界是在十二處的基礎上再加相應的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即合六根、六境及六識總爲十八界。佛教把宇宙萬事萬物概括爲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總稱爲叁科。
(26)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是以涅槃爲空相、實相,而世間生死相,也畢竟是空,都是空相,而無須分別也無法分別。如《中論·觀涅槃品》所說:「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思益梵天所問經·分別品》說:「涅槃者,但有名字,猶如虛空,但有名字,不可得取。」
(27)有爲法者,即是五陰:佛教把千差萬別的宇宙諸法(現象),分爲有爲法和無爲法兩類。爲是造作的意思。由因緣和合所作爲、有生滅變化的現象,稱有爲法;非因緣和合而成、無生滅變化的絕對存在,即無所作爲、不待所爲而存在的東西、道理,稱無爲法。任何有爲法,都由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而成,所以,任何有爲法都沒有自性,都是空。五蘊本身也可以破析而無自性,也是空。
(28)《大智度論》卷十二詳論微塵無有。微塵指最細微的物質顆粒,不能再分割了,又稱極微。小乘說一切有部認爲,地、水、火、風四大可以分成極微。《大智度論》則破極微,從而破四大,所舉理由大致有叁:一 「極微有十方分(辨得出十個方向的部分)」,所以不能稱爲極微;二極微「應有虛空分齊(占體積相等的空間)」,所以不能叫做極微;叁「色香聲味觸作分(具有色香聲味觸)」,所以不應當稱爲極微。原文中微粗應爲微塵之誤。
(29)色陰無有決定:即並非實有。《大智度論》卷叁十一說:「是色以香、味、觸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見,除諸香、味、觸等更無別色。」這就是說,色也是香、味、觸及四大因緣和合而成,並無自性,因而是空,所以說:「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30)菩薩法身四大五根,同於變化:疑「菩薩法身」之下漏「無」字。在前章<初問答真法身>中,羅什一開始便說:「佛法身者,同於變化,化無四大五根」。羅什的論點,前後應當是一致的,所以,譯文中加上「無」字。
《大乘大義章 2 第二章次重問法身並答》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