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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梵網經講錄 貳 列重輕戒相(分二) 十重戒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緣。瞋法。瞋業。而菩薩應生一切衆生善根無诤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順心。而反更于一切衆生中。乃至于非衆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謝。猶瞋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瞋心」:即瞋惡忿怒之心,也就是瞋恨心。「不受悔」:不受忏悔,不受人好言忏謝。「瞋因」:忿恨隔絕之心。忿恨,也就是瞋恚的意思。隔絕,就是不能和解;你怎麼說,他總是不能接受,所以這是瞋恨心成就。「瞋緣」:瞋隔方便。就是一種瞋恚、不和解的,怎麼樣說也不能和解的一種方便。例如,故意拒絕他人前來求悔,不欲和解。「瞋法」:示相發口。示出瞋恨相,或辱罵,乃至毆打。「瞋業」:前人領解。對方這個人已經明白了。

  戒文中雲「非衆生」者,是指變化幻人等。彼非衆生者,雖屬無情,但若對其作有情想,而行瞋辱,也犯輕罪。一切衆生,應當和平共處,化幹戈爲玉帛。

  具緣:此亦是性遮二業。就國法來說,若瞋心不受人忏悔,亦屬非法。而佛教以慈悲爲本,必當戒瞋恨毀罵心。此戒五緣成重:(一)衆生。(二)衆生想。(叁)瞋隔心:就是不能和解的心。(四)示不受相:不受和解的相。(五)前人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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