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後者的意思是,衆生既非我所度化,則更不應執有能度之我,所度之人,與被度衆生的智愚高下了。
六、菩薩與佛
上求大覺,下化有情,修六度萬行,自利利他,稱爲菩薩。然而,自初發心行菩薩道,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即補佛位之妙覺菩薩,其間果位,共有五十一階之多。這五十一階,各有名稱,此處爲篇幅所限,不能一一盡述,略言之,五十一位,是十住,十信,十行,十回向,十地,最後是妙覺菩薩。
十住者,乃安住某處之義,謂以六度萬行爲所住之處也。其中由發心住,至灌頂住,共有十位。十信者,乃發心住位中修此十種心也!其中由信心至回向心亦有十位。十行者,謂依六度而作利他之行也:其中由歡喜行至真實行共有十位。十回向者。回轉自己所修之功德,而趣向于所期之謂也。其中由救護衆生離衆生相回向至法界無量回向共十果位。十地者,地爲萬法所依,又能生長萬物,義謂有爲無爲與一切功德與所修行,依此令得生長也!其中由極喜地至法雲地共十果位。最後果位是妙覺菩薩。
妙覺者,其義爲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而不可思議者。換言之,亦即佛果之無上正覺。妙覺菩薩,即補處之佛也。
學佛修行的人,守五戒,行十善,祗不過是世間法,獲人天小果,不出叁界,仍在六道輪回之內。修四谛,十二因緣,斷見思惑,破我執,斷煩惱障,可證阿羅漢和辟支佛果,但二乘小果,祗知自覺自利,不知救人救世,且也非最高極果。若由此更進一步,內懷修道成佛之願,外行布施利他之行,修六度,行四攝,最後破我法二執,斷見思塵沙二惑,及煩惱所知二障,即達到自覺覺他的菩薩地位,當菩薩位滿,再破盡根本無明,此時大覺已圓,即證佛位。
釋迦世尊一生說法,對于根基淺鈍者及二乘行人,多說苦、空、無常、無我。關于這些,在本文第七章已予介紹。但佛法是使人轉迷成悟,離苦得樂的法門,既然使人離苦得樂,可知學佛的終點,一定有個不苦、不空、有常、有我的境界存在。這個境界,就是大般涅槃所具的常樂我淨四德。
大般涅槃,爲梵語摩诃般涅槃那,譯爲大入滅息,或大滅度,大圓寂等。大乘義章雲:“涅槃,此翻爲滅,滅煩惱故,滅生死故,故名之爲滅,離衆相故,大寂靜故,亦名爲滅。那者名息,究竟解脫永蘇息故,息何等事,息煩惱故,息生死故,又息一切諸行事故。”
證果聖者,入于涅槃,即具常樂我淨四德。常者涅槃之體,恒不變而無生滅,名之爲常,又隨緣化用常不絕,名之爲常。樂者,涅槃之體,涅滅永安,名之爲樂,又運用自在,所爲適心,名之爲樂。我者,若法是實是真是主是易,性不變易是名爲我。淨者,涅槃之體,解脫一切塵垢,名之爲淨,又隨化處緣而不汙,名之爲淨。這就是佛門修行者,自苦、空、無常、無我的凡夫境界,所證得的不苦、不空、有常、有我的聖者境界——佛的境界。
佛者,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覺者。佛有十號,曰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天人師、世尊、佛,合爲十號。
這樣看來,由凡夫以至證佛果,階位如是之多,佛似乎是高高在上,渺不可期。但反過來說,心佛不二,佛與衆生,原爲一體,因有迷悟染淨之分,才有衆生與佛之別。古德雲,佛是覺悟的衆生,衆生是未悟的諸佛。而迷與悟,惑與覺,祗在吾人方寸之間。語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何去何從,祗在吾人自己的抉擇了。
第九章 學佛的目的及修持的方法
一、學佛的目的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雲:“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這“一大事因緣”是什麼?就是我輩衆生了生死脫輪回的問題。因此,釋迦牟尼世尊說法四十九年,談經叁百余會,他的目的,就是在使衆生轉迷成悟,離苦得樂——使衆生同成佛道。而我輩衆生,研究經教,誦經念佛,守五戒十善,實踐六度萬行,其目的,也是在希求轉迷成悟,離苦得樂——最後的究竟,希求同成佛道。
轉迷成悟與離苦得樂,話是兩條,而仍是一事。轉迷成悟在于求真理,是屬于解;離苦得樂在于修聖道,是屬于行。但如果因求解而悟道,自然也可以離苦;如果因修道而離苦,自然也可以開悟。所以轉迷成悟與離苦得樂,仍是一體兩面,一個目的。
什麼叫做迷呢?昧于宇宙人生真理的,叫做迷。宇宙人生的真相,是“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苦空,五蘊無我。”而我們習慣于主觀上的妄想執著,誤認幻生幻滅的萬法爲常住,五蘊和合的身心爲真我。這一切,都叫做迷。
迷有迷于理及迷于事的分別,迷于理的,則執身、邊、邪、戒取、見取等諸見;迷于事的,則起貪、嗔、癡、慢、疑諸惑,這二者,前者謂之見惑,後者謂之思惑,見思二惑,合稱利鈍十使。
身見,是執著五蘊爲自身,執身外事物爲我所有。邊見,謂我死後,或執斷滅,或執常恒不變,皆爲偏見,而非中道。邪見是謗無因果。戒取見是執取非理之戒禁,執爲生天受樂之法,作無益勤苦。見取見,是取余四見一種或多種,執爲究竟之理。
貪、嗔、癡叁者,本文中屢有述及,不再贅述。慢者,恃己淩他,謂人皆劣于己,己獨勝于人之意。疑者,是于實理實事,猶豫不決之謂。
以上身、邊、邪、戒取、見取諸見,和貪、嗔、癡、慢、疑,,都是迷惑。學佛者欲轉迷成悟,先要斷惑。斷惑才能證真,才能去掉我們心識上的妄想執著,才能顯露出我們的真如本性。
我們的心識上有了迷惑,就要因惑造業。有了業,就要因業受苦。所以迷境也就是苦境。關于苦,有所謂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以及內苦、外苦等,難以盡述,總之,“受即是苦”。所有的一切感受,都可以說是苦。
苦是與生俱來,無以避免。要想離苦,先要消業——使身口意叁業戒惡向善——要想消業,先要斷惑。斷惑是轉迷成悟,開悟後就可以離苦得樂。所以,我們學佛的目的,歸根結底說起來,也只是求得“轉迷成悟,離苦得樂”,最後達成佛的目標。
但要學佛,有學佛的方法和途徑,依此方法途徑來修習的,才能達到學佛的願望,現在,先自學佛的曆程途徑說起。
二、學佛的曆程
學佛要經過四個階段,是“信、解、行、證。”信是信受,我們對于一件事物,若先存下懷疑不信的念頭,根本就不會去研究它。即是研究,但因心識上有著先入爲主的懷疑之見,在研究的過程中就難免斷章取義,批評指摘。佛法博大精微,若不先具信心,深入研究,絕難融會其義,獲得利益。所以學佛曆程,起信第一。
其次是解。起信之後,就要了解它的內容——佛法何以能使衆生轉迷成悟,又何以能使衆生了生脫死。只有在正確的了解了佛法的內容後,我們所起的信心才會堅定不移。佛經中告訴我們,要“依法不依人”,我們所信奉的,只是法——真理,不是人,神,或偶像。我們是絕對理智的抉擇,不是盲目感情的沖動。只有在這種態度下去探求真理,開發智慧,在學佛的過程中才不致動搖信心,發生障礙。
在起信求解之後,再進一步就是“行”。行是實踐,社會上,有些人,他們也承認佛法的博大高深,但承認只是承認,他並不信受。也有些人日常也看經研教,但他們只是當作學術來研究鑒賞,可以說是解而不行。這些人,只算是說食數寶,說了數了之後,與自己仍毫無相幹。
學佛,是在明白了佛的教法之後,必須躬行實踐,依法修持,端正行爲,澄清妄念,這樣才能明心見性,轉迷成悟,獲得學佛的利益。
學佛最後的一個階段是“證”,在世間法上,我們對于一件事情,具備信心,充分了解,且腳踏實地去實踐,最後必可獲得成效。而學佛亦是如此,學佛的人,如果信心堅定,教法透澈,且依法修持,力行不懈,最後在心境上必有所得,這就是“證”。至于所證的境相究竟如何,那是“譬如飲水,冷暖自知。”只有親自證得者始可領會。
本文由開始到現在,已寫完了八章,這八章中的第一二兩章,緣起及釋疑,是在勸人釋去疑團,以啓信心。由第叁章到第八章是使對佛法已起信的人,進一步對佛法的內容有個概略的了解,所以把佛教的源起,在華弘傳的概要,以及佛教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大小乘佛法的意義,都作了個概略的介紹。現在再要介紹的,是學佛的第叁個階段,“行”的問題。
行是實踐,也是修持。我們在家人學佛如何修持呢?這應先自入道皈依說起。
叁、學佛的途徑
佛門四衆弟子,有出家在家之別。出家者,是出離家庭的生活,專修沙門淨行。在家者,是有父母妻子眷屬,及世事營謀勞役,而能兼修佛道者。
家,實在是煩惱的因緣。有了家,就有親屬以累其想,就有名利以動其意,就有世事以紛其心,就有禍患以擾其志。法苑珠林中說:“出家造惡極難,如陸地行船;在家起過即易,如海中泛舟;又出家修道易爲,如海中泛舟;在家修福實難,如陸地行船。船雖是同,由處有異,故遲速不同,修犯難易。是知生死易染,善法難成;早求自度,勵慕出俗。”所以要修道,貴乎出家。
然而,舍親割愛,專修梵行,實在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得到的事。唐太宗曾說:“出家乃大丈夫之行,非王公將相所易爲。”由此可見出家是一件大事,不能輕易的貿然從事。尤其是在今日社會上,各人都有本身的工作和職責,果然能擺脫一切,剃染出俗,固是超格丈夫;但如因環境不許,不脫本身工作崗位而兼修佛道者,也未嘗不是宿世福德因緣成熟之所感召。故法苑珠林中亦說:“力慕善道,可用安身,力慕孝悌,可用榮親,亦有君子,高慕釋教,遵奉修行,貞仁退讓,廉謹信順,皆是宿種,禀性自然,與道何殊。”就是指在家修道而說的。
在家修道,先要經過入道的手續,才能稱爲佛門弟子。所謂入道者,就是皈依叁寶,受持五戒。
叁皈五戒,是釋迦世尊親口所訂的。演道俗業輕雲:“給孤獨氏問言,初學道,始以何志?…
《向智識份子介紹佛教 (于淩波居士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