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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智識份子介紹佛教 (于淩波居士著)▪P3

  ..續本文上一頁宇宙的一切。這些神,觸之逆之則受災害禍殃,順之從之則獲赦宥庇佑。于是祭祀神祇就成了人類生活間的一件大事,而低級的多神教也就此産生。這種宗教曾經有過盛極一時的時期,迄今在若幹落後的民族間仍具有極大的勢力。但在文化水准較高地區,由于人類智識的進步,理智的增長,它已逐漸沒落以至于不能存在了。

  較多神宗教進步的,是一神的宗教。由于人類智慧增長的結果,使部份人士感到多神宗教的不合理。但宇宙的奧秘——如萬物生滅,時序遷流。及人生的真谛——如生老病死,窮達壽夭等,看來似變幻莫測,實際上又似乎循著一定的法則運行。于是使人認爲宇宙上,冥冥之中必有一個萬能的主宰——上帝,支配者,主宰著世間的一切。甚而,宇宙萬有,皆爲上帝所創造。這就是由多神轉變到一神的由來。印度的婆羅門教,猶太的天主教,耶稣教,以及阿拉伯的回教,都屬于這一類。盡管這些宗教的教義,形態和儀式有所不同,但以一神爲崇拜的對象則爲一。不過由于人類思想進步,科學昌明,萬物是否由上帝所造,世界是否由上帝主宰,這在有理智有思想的人的心目中,已不複有任何價值可言了。

  除了信仰他力的宗教外,尚有信仰自力的宗教,那就是佛教。佛教不以爲宇宙是由神所創造或主宰。對于宇宙萬有,生滅變異的現象,釋迦世尊常說:“法爾如是”。意思是,這些現象,在自然法則上本來就是如此。自然法則是什麼?就是萬有因果律。萬法自因緣而生,萬法亦自因緣而滅。此生此滅,皆是因緣所生的果。星體運行,時序遷流,其中有其因果;生老病死,窮達壽夭,其中亦有其因果。如是因如是果,絲毫不容假借。因此,自然現象固不是由神掌管,人生遭遇亦不是上帝主持。古語雲:“禍福無門,唯人自招。”自己就是自已的主宰,沒有什麼神可以作人的主宰,也沒有什麼神可以對人賜福或降禍。

  兩千五百多年前,釋迦世尊在菩提樹下睹明星悟道時,他第一句話開口就說:“奇哉,奇哉,一切衆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即得現前。”如來智慧德相是什麼?就是佛性,這佛性,是人人皆有的,此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人人依法修持,轉迷成悟,皆可成佛。但依法修持,輔迷成悟,全要靠自己實踐力行,不是靠神的賜予。人人所具的佛性因爲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這好比鏡子上蒙了塵垢,必須自己依修持的方法把塵垢磨去,恢複本性原有的光明。這全靠自力修持,與耶教所謂:“信主者得救”的仰仗他力者不同。世人不解此理,把仰賴神力拯佑的宗教認爲科學,把憑靠自力修持的宗教認爲迷信,這豈非顛倒黑白,不明是非?

  最後,我再抄錄一節梁啓超先生的話來作本節的結束:“吾嘗見迷信者流,叩以微妙最上之理,辄日是造化主之所知,非吾侪所能及也!是何異專製君主之法律,不可以與民共見也!佛教不然,佛教之最大綱領曰悲智雙修,自初發信以迄成佛,恒以轉迷成悟爲一大事業。”

  何者是智信?何者是迷信?明眼人該有所抉擇了。

  四、佛教與國家

  佛法有世間法與出世間法,以世間法爲權巧,出世間法爲究竟。出世間法有大小二乘,以小乘爲自度,大乘爲究竟。大乘佛法行菩薩道者須深入世間,度化衆生,所以歸根結底說起來,佛法祗在世間,不在世外。

  誤解佛教的人,說佛教徒消極遁世,不事生産,進而說佛教對國家對社會都是無貢獻的宗教。這種論調,似是實非。佛門有四衆弟子,出家弟子是比丘,比丘尼。在家弟子是優婆塞,優婆夷(在家的男女信衆)。在家弟子中,有農工商軍公教各種職業的人士。這些人並不曾因信仰佛教而妨礙其正當職業。至于出家的二衆,他們誠然是不事生産者。但在社會上,除了農夫耕田,工人作工,是直接生産者外,其余那些職業是直接生産者呢?例如公務員、教員、律師、醫師,以及其他宗教的牧師神父等,都是不耕不織的。這些人不事生産,被視爲理之當然,何以獨責出家的佛門弟子?須知出家的比丘衆,並不是飽食終日的消耗者。他們肩負弘揚佛法,教導信衆的責任。社會上法律,輿論的力量,祗是製裁罪犯于已然,宗教道德的感化,才能防止犯罪于未然。我國自南北朝隋唐以來,佛教之盛衰與國家之治亂有著密切的關系。在佛教盛行的時候,社會秩序多較安定。換言之,社會秩序安定,佛教亦多盛行,這可說是互爲因果。

  釋迦世尊教弟子對國言忠,對親言孝,對子言慈,對友言信。守五戒,行十善,修六度萬行,在在都是要人先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進而再修出世之法。世尊教人要報四重恩。這四恩是國恩,父母恩,衆生恩,佛恩。世尊把國恩,父母恩列在前面,可知佛教不是要人忘掉自己的國家,拒向國旗行禮,及要人毀棄祖宗牌位的宗教。

  儒家五常,是教人以仁義禮智信爲做人的原則。佛門五戒,不亂殺近于仁,不亂取近于義,不邪淫近于禮,不飲酒昏亂近于智,不妄語近于信。在世間法上,佛儒之理原是脈脈相通的。

  至聖先師孔子最重恕道,所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佛在四不壞淨成就經中說:“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雲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戒。不樂殺生,如上所說。我若不喜盜于我,他亦不喜,我雲何盜他?是故持不盜戒。不樂于盜,如上說。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雲何侵人妻婦?是故受持不邪淫戒。如上說。我尚不喜爲人所欺,他亦如是,雲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語戒,如上說。”這段經文,豈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最佳注解?須知佛經不是因孔子講忠恕而後寫的,這原是兩位聖哲——釋迦與孔子——之見,相去不遠啊!

  釋迦世尊嘗訓誡弟子阿難雲:“阿難,受佛禁戒,誠信奉行。順孝畏慎,敬歸叁寶。養親盡忠,內外謹善,心口相應。”又雲:“爲佛弟子,可得商販,營生利業,平鬥直尺,不可罔于人。”佛要弟子忠孝誠敬,善信謹慎。佛要弟子應有職業謀生,且應公平無欺,由此看來,佛教有何損于社會?

  國家與宗教,原有著密切的互相關系。國家的武力,用以抵禦侵略,維持秩序。宗教的感化,用以勸善止惡,安定人心。所以 國父孫中山先生曾說:“政治能治外在;宗教能治人心。宗教能輔助政治,政治能擁護宗教。”由此看來,政與教;是維持社會安定的兩大基石。話雖如此,但政教的目標必須一致,才能相得益彰。中國立國數千年,講的是爲國盡忠,爲親盡孝。所以配合以講忠孝的佛教,才能相輔相成,現在有種宗教,使教徒祗知有教會,有上帝,不知有國家,有父母。這種宗教,過去爲了教中的新舊派之爭,血戰叁十年,死傷千余萬,這種不忠不孝,隨著條約兵艦而來的宗教,對于中國的社會環境和傳統文化是不大適合。

  五、佛教與人生

  佛法是超世間而又適應世間,所以世尊說法,在在訓誡世人孝順敬畏,養親盡忠。世尊在無量壽經中說:“父子兄弟夫婦,家室內外親屬,當相敬愛,無相憎嫉;有無相通,無得貪惜;言色常和,莫相違戾。”是以太虛大師倡導人生佛教,蓮宗十叁代祖印光大師諄諄告誡弟子學佛應自做人學起。大師雲:“欲學佛祖,須先取法聖賢。倘躬行有玷,倫常乖舛,尚爲名教罪人,何能爲佛弟子?”由此可見佛門重視倫常,與儒家無異。

  儒家五倫,所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無非是說明人與人之間的相對關系。印光大師在與丁福保居士書中雲:“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趣向,良以佛教赅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故于父言慈,于子言孝,各令盡其人道之分,然後修出世之法。”又說:“念佛之人,必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仆忠,恪盡己份。”並不是印光大師以釋門比丘故作儒家之言,而是昭昭載在經籍,這是釋迦世尊在兩千數百年前,指示弟子做人應具的准則。

  佛門最重孝道,釋尊在善生經中,告訴我們爲人子者,應如何奉事父母,“一者,能奉養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爲,先白父母。叁者,父母所爲,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爲正業。”釋尊在大寶積經中說:“夫父母者,皆願利樂所生子故,難作能作,能忍一切難忍之事。假令種種不淨穢惡,皆能忍之。乳哺養育,無疲厭心。”故世尊于四十二章經中說:“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二親,二親最神也!”孝爲一切倫理之本,一個人如果對親不孝,其對國也必不忠,對友也必不義。我國古語:“求忠臣于孝子之門。”實有至理。

  子女事父母,已如前述。父母應如何對子女呢?世尊在善生經中說:“一者,製子不聽爲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叁者,慈愛入骨澈髓。四者,爲子求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需。”今日的父母,做到後叁條者多,做到前兩條者少。不然,何至于太保太妹滿街,少年罪犯日多呢?

  世尊在同一經中,還指示出夫婦,親友,主仆相待的情形,今抄錄如下,以供參考:

  夫對婦:“一者相待以禮。二者威嚴不亵。叁者衣食隨時。四者莊嚴以時。五者委付家內。”婦對夫:“一者先起。二者後坐。叁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世尊尚于淨行法門經中說婦女應“供養父母,奉事夫主,瞻事兒息。”這和我國對婦女的古訓“叁從”相近。這樣說,也許會引起高呼女權至上的婦女的反對,但目前社會風氣如此敗壞,在如是多的人事糾葛中,有幾件不把不守婦道的婦女牽扯在內?

  關于對待親友者,經中說:“一者給施。二者善言。叁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親友應還報以:“一者護放逸(勸阻其不可走上放逸之途)。二者護放逸失財(勸阻其不可因邪蕩行爲而耗財)。叁者護恐怖(在其危急時相扶持)。四者屏相教誡(勸善規過,但于人後行之)。五者常相稱歎(贊揚親友的好處)。”

  主對傭者:“一者隨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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