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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住毗婆沙論卷第二▪P2

  ..續本文上一頁   我則是主義  我所是主物

   若無有主者  主所物亦無

   若無主所物  則亦無有主

   我即是我見  我物我所見

   實觀故無我  我無無非我

   因受生受者  無受無受者

   離受者無受  雲何因受成

   若受者成受  受則爲不成

   以受不成故  不能成受者

   以受者空故  不得言是我

   以受是空故  不得言我所

   是故我非我  亦我亦非我

   非我非無我  是皆爲邪論

   我所非我所  亦我非我所

   非我非我所  是亦爲邪論

  菩薩如是常樂修空無我故。離諸怖畏。所以者何。空無我法能離諸怖畏。故菩薩在歡喜地。有如是等相貌。

  淨地品第四

  問曰。菩薩已得初地。應雲何修治。答曰。

   信力轉增上  深行大悲心

   慈愍衆生類  修善心無倦

   喜樂諸妙法  常近善知識

   慚愧及恭敬  柔軟和其心

   樂觀法無著  一心求多聞

   不貪于利養  離奸欺谄诳

   不汙諸佛家  不毀戒欺佛

   深樂薩婆若  不動如大山

   常樂修習行  轉上之妙法

   樂出世間法  不樂世間法

   即治歡喜地  難治而能治

   是故常一心  勤行此諸法

   菩薩能成就  如是上妙法

   是則爲安住  菩薩初地中

  菩薩以是二十七法淨治初地。信力增上者。信名有所聞見必受無疑。增上名殊勝。問曰。有二種增上。一者多二者勝。今說何者。答曰。此中二事俱說。菩薩入初地。得諸功德味故信力轉增。以是信力籌量諸佛功德無量深妙能信受。是故此心亦多亦勝。深行大悲者。愍念衆生徹入骨髓故名爲深。爲一切衆生求佛道故名爲大。慈心者。常求利事安隱衆生。慈有叁種。後當廣說。修善心無倦者。善法名可親近修習能與愛果。修如是法時心不懈墮。善法因緣名四攝法十善道六波羅蜜菩薩十地等及諸功德。喜樂妙法者。常思惟修習深得法味久則生樂。如人在花林與愛色相娛樂。常近善知識者。菩薩有四種善知識。後當廣說。此中善知識者。諸佛菩薩是。常以正心親近能令歡悅。慚愧名爲喜羞恥。恭敬名念其功德尊重其人。柔軟名其心和悅同止安樂樂觀法者。法名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空無相無作等。以正憶念常觀此法。無著者。著名心歸趣叁有。是衆生所歸。有人言。五欲諸邪見是所歸趣。何以故。衆生心常系著故。菩薩利智心無貪著。一心名貴重佛法心無余想。求多名聞者。佛說九部經。能盡推尋修學明了若少不盡。不貪利養者。利名得飲食財物等。養名恭敬禮拜施設床座迎來送去。菩薩應以是事施與衆生不自貪著。奸欺名鬥秤邪僞衣物不真。谄名心不端直。诳名五邪命法。一名矯異。二名自親。叁名激動。四名抑揚。五名因利求利。矯異者。有人貪求利養故。若作阿練若著納衣。若常乞食若一坐食。若常坐。若中後不飲漿。受如是等頭陀行。作是念。他作是行。得供養恭敬。我作是行或亦得之。爲利養故改易威儀名爲矯異。自親者。有人貪利養故。詣檀越家語言。如我父母兄弟姊妹親戚無異。若有所須我能相與。欲有所作我能爲作。我不計遠近能來問訊。我住此者正相爲耳。爲求供養貪著檀越。能以口辭牽引人心。如是等名爲自親。激動者。有人不計貪罪欲得財物。作得物相如是言。是缽好若衣好若戶鈎好若尼師檀好。若我得者則能受用。又言。隨意能施此人難得。又至檀越家作是言。汝家羹飯餅肉香美。衣服複好。常供養我。我以親舊必當見與。如是示現貪相。是名激動抑揚者。有人貪利養故語檀越言。汝極悭惜。尚不能與父母兄弟姊妹妻子親戚。誰能得汝物者。檀越愧恥俯仰施與。又至余家作是言。汝有福德受人身不空。阿羅漢常入出汝家。汝與坐起語言作是念想檀越或生是心。更無余人入出我家必謂我。是名爲抑揚。因利求利者。有人以衣若缽僧伽梨若尼師檀等資生之物。持示人言。若王王等及余貴人與我是物。作是念。檀越或能生心。彼諸王貴人尚能供養。況我不與是人。因以此利更求余利故名因利求利。是故應當遠離如此谄僞。不汙諸佛家者。何等爲汙諸佛家。有人言。若人發求無上道心已。後回向聲聞辟支佛道。不能住世繼叁寶種。是名汙諸佛家。是義不然。何以故。是人能度生死。又得諸無漏根力覺道。亦是佛子。雲何言汙諸佛家。如經說。佛告比丘。汝是我子。從我心生口生得法分者。又聲聞人言谛舍滅慧處。名諸佛家。何以故。從是四事出生諸佛故。若汙此四法名汙諸佛家。是故若人虛妄悭貪狂亂愚癡。是汙佛家。若正行此四。則不汙諸佛家。有人言。六波羅蜜是諸佛家。從此生諸佛故。若違此六事。是汙佛家。有人言。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方便爲父。是名諸佛家。以此二法出生諸佛。若違此法是汙佛家。複次偈中自說汙不汙相。所謂不毀戒不欺佛。若受佛戒不能護持則欺諸佛。是汙佛家。何以故。受戒時生佛家中。破戒則欺諸佛。名汙佛家。問曰。必定菩薩有破戒耶。答曰。不斷煩惱是事可畏未久入必定菩薩或有破戒。如大勝佛法中說。難陀故破戒。我說此事猶以爲畏。但以經有此說。信佛語故心則信受。若受戒不破不欺諸佛。名爲不汙佛家。複次戒名叁學。戒學心學慧學。破此學名汙佛家。如法受戒而後毀破名爲欺佛。如是二句各有義趣。欺佛者。空自發願不如說行。欺诳衆生是名欺佛。複次一切法中不如說行。名爲欺佛。堅住薩婆若不動如大山者。是菩薩一切發願求薩婆若種種因緣。乃至大地獄苦心不移動。如須彌山王吹不可動。常修轉上法者。從初發心常求索勝法。入初地中更修上法。如是展轉心無厭足。樂出世間法不樂世間者。世間法名隨順世間事增長生死。六趣叁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諸煩惱有漏業等出世間法名隨所用法能出叁界。所謂五根五力七覺八道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空無相無作解脫門戒律儀多聞無貪恚癡善根厭離心不放逸等。是菩薩利根故。不樂世間虛妄法。但樂出世間真實法。即治歡喜地。難治而能治者。治名通達無礙。如人破竹初節爲難余者皆易。初地難治治已余皆自易。何以故。菩薩在初地。勢力未足善根未厚。修習善法未久故。眼等諸根猶隨諸塵心未調伏。是故諸煩惱猶能爲患。如人勢力未足逆水則難。又此地中魔及魔民多爲障礙故。以方便力勤行精進。是故此地名爲難治。如是信力轉增上爲首。不樂世間法爲後。修此二十七法。治菩薩初歡喜地。是故說菩薩應常修行此法。修行名一心不放逸。常行常觀除諸過惡。故名爲治。如人所行道路治令清淨。是諸法不但修治初地。一切諸地皆以此法。問曰。汝已說得初地方便及淨治法。菩薩雲何安住而不退失。答曰。常行成就。如是信力轉增上等法。名爲安住初地。菩提名上道。薩埵名深心。深樂菩提故名爲菩提薩埵。複次衆生名薩埵。爲衆生修集菩提故名菩提薩埵。上法者。信等法能令人成佛道故名爲上法。

  釋願品第五

  已說入初地方便及淨治法。菩薩因願故得入諸地。又成就信力增上等功德故安住其地。今當分別此願。

   願供養奉給  恭敬一切佛

   願皆守護持  一切諸佛法

  此是諸菩薩初願。從初發心乃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于其中間所有諸佛。盡當供養奉給恭敬。供養名花香璎珞幡蓋燈明起塔廟等。奉給名衣服臥具所須之物。恭敬名尊重禮拜迎來送去合掌親侍。複次以小乘法教化衆生名爲供養。以辟支佛法教化衆生名爲奉給。以大乘法教化衆生名爲恭敬。是第一願。護持一切諸佛法者。菩薩作是念。一切過去未來現在十方叁世諸佛法我應守護。問曰。過去諸佛已滅法亦隨滅。未來諸佛未出法亦未有。尚無初轉*輪。何況余法。雲何當得守護。正可守護現在諸佛法。以諸佛現在故。答曰。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法。皆是一體一相。是故若守護一佛法。則爲守護叁世諸佛法。如經說。佛告諸比丘。毗婆屍佛法出家受戒著衣持缽禅定智慧說法教化亦如我也。是故汝難不然。是第二願也。複次。

   諸佛從兜術  退來在世間

   乃至教化訖  永入無余界

   處胎及生時  出家趣道場

   降魔成佛道  初轉妙*輪

   奉迎諸如來  及于余時中

   願我悉當得  盡心而供養

  諸佛始從兜術天上退下世間。終至無余涅槃。于其中間入胎時大設供養。及生時出家趣道場。降魔王成佛道轉*輪奉迎如來。余時者。現大神通人天大會廣度衆生。爾時當以華香幡蓋伎樂歌頌稱贊。出家受法如說修行。以第一供養之具供養諸佛。是第叁願。複次。

  願教化衆生  令悉入諸道

  教名教他以善法。化名遠離惡法。我當以此二法令無量阿僧祇衆生。住聲聞辟支佛道。是第四願。複次。

   願一切衆生  成就佛菩提

   有人向聲聞  辟支佛道者

  是人修集聲聞辟支佛法未入法位。我當教化令趣佛道。有人不向聲聞辟支佛道。我當教化令向無上佛道。有人向無上佛道者。我當示教利喜令其功德轉更增益。如是教化一切衆生。是第五願。複次。

  願使一切法  信解入平等

  一切法者。凡所有法。度法非度法。攝覺意法。非攝覺意法。助道法非助道法。聖道所攝法非聖道所攝法。應修法不應修法。應近法不應近法。應生法不應生法。生法不生法。現在法非現在法。因緣生法非因緣生法。因緣法非因緣法。從思惟生法不從思惟生法。粗法細法。受法不受法。內法外法。內入所攝法非內入所攝法。外入所攝法非外入所攝法。五陰所攝法非五陰所攝法。五受陰所攝法非五受陰所攝法。四谛所攝法非四谛所攝法。助世法非助世法。依貪法依出法。顛倒法非顛倒法。變法非變法。悔法非悔法。大法小法。受處法非受處法。可斷法不可斷法。知見法不知見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系法無系法。有淨法無淨法。有上法無上法。有覺法無覺法。有觀法無觀法。可喜法不可喜法。相應法不相應法。有分別法無分別法。行法無行法。有緣法無緣法。有次第法無次第法。可見法不可見法。有對法無對法。可見有對法不可見無對法。有相法無相法。可行法不可行法有爲法無爲法。險法非險法。有本法無本法。有出法無出法。衆生法非衆生法。苦者法非苦者法。惱法非惱法。有法非有法。逆法非逆法。樂報法非樂報法。苦報法非苦報法。憶生法非憶生法。智首行法非智首行法。信首行法非信首行法。思惟首行法非思惟首行法。願首行法非願首行法。色法非色法。教法非教法。變化法非變化法。如意遊行法非如意遊行法。欲本法非欲本法。因善法非因善法。因善根法非因善根法。定法非定法。身法非身法。口法非口法。意法非意法。有對觸生法非有對觸生法。意觸生法非意觸生法。惡法非惡法。善法非善法。能生法非能生法。念念滅法非念念滅法。攝聚法非攝聚法。明分法非明分法。因法非因法。緣法非緣法。因緣法非因緣法。因生法非因生法。有因法非有因法。一法異法。滅法非滅法。攝根法非攝根法。共心法非共心法。心法非心法。心數法非心數法。共觸五法非共觸五法。共得十六法非共得十六法。細法粗法。回向法非回向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見谛所斷法思惟所斷法不斷法。學法無學法。非學非無學法等。無量千萬種諸法。皆令入空無相無作門平等無二。以信解力故。是第六願。

  

  

《十住毗婆沙論卷第二》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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