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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中邊論卷中▪P2

  ..續本文上一頁名無上乘。已說乘義。雲何有爲無爲法義。頌曰。

   有爲無爲義  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  若彼所觀義

  論曰。應知此中假謂名等。因謂種子所攝藏識。相謂器身並受用具。及轉識攝意取思惟。意謂恒時思量性識。取謂五識取現境故。思惟即是第六意識。以能分別一切境故。如是若假若因若相。及相應法總名有爲。若寂靜者。謂所證滅及能證道。能寂靜故。彼所觀義。謂即真如。是寂靜道所緣境故。如是所說若諸寂靜若所觀義總名無爲。應知此中緣蘊等十義所起正知。名蘊等善巧。

  真實總義略有二種。謂即能顯所顯真實。能顯真實。謂即最初叁種根本。能顯余故。所顯真實。謂後九種。是初根本。所顯示故。所顯九者。一離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倒所顯真實。叁聲聞乘出離所顯真實。四無上乘出離所顯真實。由粗能成熟細能解脫故。五能伏他論所顯真實。依喻導理降伏他故。六顯了大乘所顯真實。七入一切種所知所顯真實。八顯不虛妄真如所顯真實。九入我執事。一切秘密所顯真實。

  辯修對治品第四

  已辯真實。今次當辯修諸對治。即修一切菩提分法此中先應說修念住。頌曰。

   以粗重愛因  我事無迷故

   爲入四聖谛  修念住應知

  論曰。粗重由身而得顯了。故觀察此入苦聖谛。身以有粗重諸行爲相故。以諸粗重即行苦性。由此聖觀有漏皆苦。諸有漏受說爲愛因。故觀察此入集聖谛。心是我執所依緣事。故觀察此入滅聖谛。怖我斷滅由斯離故。觀察法故。于染淨法遠離愚迷入道聖谛。是故爲入四聖谛理。最初說修四念住觀。已說修念住。當說修正斷。頌曰。

   已遍知障治  一切種差別

   爲遠離修集  勤修四正斷

  論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類差別。今爲遠離所治障法。及爲修集能對治道。于四正斷精勤修習。如說已生惡不善法爲令斷故。乃至廣說。已說修正斷。當說修神足。頌曰。

   依住堪能性  爲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  勤修八斷行

  論曰。依前所修離集精進。心便安住有所堪能。爲勝事成修四神足。是諸所欲勝事因故。住謂心住。此即等持故。次正斷說四神足。此堪能性。謂能滅除五種過失修八斷行。何者名爲五種過失。頌曰。

   懈怠忘聖言  及惛沈掉舉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應知

  論曰。應知此中惛沈掉舉合爲一失。若爲除滅惛沈掉舉不作加行。或已滅除惛沈掉舉。複作加行俱爲過失。爲除此五修八斷行。雲何安立彼行相耶。頌曰。

   爲斷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爲除余四失  修念智思舍

   記言覺沈掉  伏行滅等流

  論曰。爲滅懈怠修四斷行。一欲二正勤叁信四輕安。如次應知。即所依等。所依謂欲勤所依故。能依謂勤依欲起故。所因謂信是所依。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能果謂安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進者得勝定故。爲欲對治後四過失。如數修余四種斷行。一念二正知叁思四舍。如次應知。即記言等。記言謂念能不忘境。記聖言故。覺沈掉者謂即正知。由念記言。便能隨覺惛沈掉舉二過失故。伏行謂思。由能隨覺沈掉失已。爲欲伏除發起加行。滅等流者。謂彼沈掉既斷滅已。心便住舍平等而流。已說修神足。當說修五根。所修五根雲何安立。頌曰。

   已種順解脫  複修五增上

   謂欲行不忘  不散亂思擇

  論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脫分善根滿已。複應修習五種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叁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亂增上。五思擇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已說修五根。當說修五力。何者五力次第雲何。頌曰。

  即損障名力  因果立次第

  論曰。即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複說爲力。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爲彼所陵雜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後果故。謂若決定信有因果。爲得此果發勤精進。勤精進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則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實知。既如實知無事不辦。故此次第依因果立。如前所說。順解脫分既圓滿已複修五根。何位修習順決擇分。爲五根位五力位耶。頌曰。

  順決擇二二  在五根五力

  論曰。順決擇分中暖頂二種在五根位。忍世第一法在五力位。已說修五力。當說修覺支。所修覺支雲何安立。頌曰。

   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並利益  及叁無染支

  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道。廣有七種。略爲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二覺自性支。謂擇法。叁覺出離支。謂精進。四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複叁種。謂安定舍。何故複說無染爲叁。頌曰。

   由因緣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舍  說爲無染支

  論曰。輕安即是無染因緣。粗重爲因生諸雜染。輕安是彼近對治故。所依謂定自性即舍故。此無染義別有叁。說修覺支已。當說修道支。所修道支雲何安立。頌曰。

   分別及誨示  令他信有叁

   對治障亦叁  故道支成八

  論曰。于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廣八略四。一分別支。謂正見。此雖是世間而出世後得。由能分別見道位中自所證故。二誨示他支。謂正思惟正語一分等起。發言誨示他故。叁令他信支。此有叁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對治障支。亦有叁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由此道支略四廣八。何緣後二各分爲叁。頌曰。

   表見戒遠離  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  及自在障故

  論曰。正語等叁如次表已。見戒遠離令他信受。謂由正語論議決擇令他信知。已有勝慧。由正業故不作邪業令他信知。已有淨戒。由正命故。應量應時如法乞求衣缽等物令他信。已有勝遠離。正精進等叁如次對治本隨二煩惱及自在障。此所對治略有叁種。一根本煩惱。謂修所斷。二隨煩惱。謂惛沈掉舉。叁自在障。謂障所引勝品功德。此中正精進別能對治。初爲對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別能對治。第二系念安住止等相中。遠離惛沈及掉舉故。正定別能對治。第叁依勝靜慮。速能引發諸神通等勝功德故。修治差別雲何應知。頌曰。

   有倒順無倒  無倒有倒隨

   無倒無倒隨  是修治差別

  論曰。此修對治略有叁種。一有顛倒順無顛倒。二無顛倒有顛倒隨。叁無顛倒無顛倒隨。如是叁種修治差別。如次在異生有學無學位菩薩。二乘所修對治有差別相雲何應知。頌曰。

   菩薩所修習  由所緣作意

   證得殊勝故  與二乘差別

  論曰。聲聞獨覺以自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治。菩薩通以自他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于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若諸菩薩于身等境。以無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修念住等。但爲身等速得離系。若諸菩薩修念住等。不爲身等速得離系。但爲證得無住涅槃。菩薩與二乘所修對治。由此叁緣故而有差別。

  修對治總義者。謂開覺修損減修瑩飾修發上修鄰近修。謂鄰近見道故。證入修增勝修初位修中位修後位修有上修無上修謂所緣作意至得殊勝。

  辯修分位品第五

  已說修對治。修分位雲何。頌曰。

   所說修對治  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  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  入出離記說

   灌頂及證得  勝利成所作

  論曰。如前所說修諸對治。差別分位有十八種。一因位。謂住種性補特伽羅。二入位。謂已發心。叁加行位。謂發心已未得果證。四果位。謂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謂住有學。六無所作位。謂住無學。七殊勝位。謂已成就諸神通等殊勝功德。八有上位。謂超聲聞等已入菩薩地。九無上位。謂已成佛。從此以上無勝位故。十勝解行位。謂勝解行地一切菩薩。十一證入位。謂極喜地。十二出離位。謂次六地。十叁受記位。謂第八地。十四辯說位。謂第九地。十五灌頂位。謂第十地。十六證得位。謂佛法身。十七勝利位。謂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謂變化身。此諸分位差別雖多應知。略說但有叁種。其叁者何頌曰。

   應知法界中  略有叁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論曰。于真法界位略有叁。隨其所應攝前諸位。一不淨位。謂從因位乃至加行。二淨不淨位。謂有學位。叁清淨位。謂無學位。雲何應知依前諸位差別建立補特伽羅。頌曰。

   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論曰。應知依前諸位別相。如應建立補特伽羅。謂此住種性。此已發心等。

  修分位總義者。謂堪能位即種性位。發趣位即入加行位。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有莊嚴位遍滿位。謂遍滿十地故無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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