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雲老和尚戒律思想與實踐初探
雲池
戒,梵語音譯屍羅,意指行爲 習慣、性格、道德虔敬。最初的戒,是佛祖釋迦牟尼佛舉外道所作之非 行來告誡佛教徒者。人滅之前,釋迎牟尼佛又給弟子留下“以戒爲師”的教導。因此,“心爲佛子,不論在家出家,進佛門的第一件大事便是受戒。否則即使自稱信佛學佛,也是不爲佛教所承認的。”(釋聖法師著,釋淨慧法師選編,《戒學講座》)有著當代中國禅宗泰鬥之尊的虛雲老和尚, 19歲剃度出家後, 即始終一生,深入律藏,嚴奉戒律,形成系統的戒律思想與嚴格的實踐,建樹卓著,一直得到僧俗兩界譽爲一代典範。這些年來,筆者在工作之中,收集、整理虛老和尚的戒律思想與實踐的有關資料,現綴以成稿,就教于十方大善知識。
出家之前虛老和尚學習佛學後不久,就對戒律已有認識。19歲決計脫塵離俗,遁人空門之際,所賦《皮袋歌》中已有“投人空門受佛戒”之告,表達自己“持淨戒”以保“無理疵,玉潔冰清四威儀”之大志。在鼓山剃度,特別是圓具足戒之後,虛老和尚一絲不苟,終生如一,毫不懈怠。虛老和尚不但自己嚴格奉持戒律,而且在百余年弘法生涯中,無不時時處處教人奉戒,守戒,反複強調“守戒是崇信佛法,學習佛法的根本”。1952年,在上海爲大衆開示時,虛老和尚曾多次指出“現在的佛法比較盛行的是淨土與禅宗。但一般僧衆都忽略戒律,這是不合理的。因爲佛法根本要義,乃是戒,定,慧叁學,如鼎叁足,卻一不可。這是我們學佛的人特別要注意的。”1955年在雲居山傳戒時,虛老和尚則更加明確告誡衆人,“佛法之中,以戒爲本。良以生定,由定發慧。若能持戒清淨則自可圓成。”(岑學呂居士編,<<虛雲和尚年譜,法彙>>合刊本,以下引文未出注者均同此)嚴格奉戒,依法修行,是虛老和尚的堅定的信念。到臨終之際,虛老和尚身邊伺者的最後的遺囑還是念念不忘嚴守戒律。他老人家語重心長地囑咐伺者們,“你們此後如有把茅蓋頭,或應住四方,堅持保守此一領大衣。但如何能永久保守呢?只有一字,曰`戒`”。
在對弟子進行奉戒守戒正面教育的同時,虛老和尚又根據自己百年弘法曆程所見所聞,反複強調佛法的興亡關鍵在于佛子對戒律的守持與否。對于那些“僞作門,心非沙門,破用常住,欺逛白衣”的犯戒比丘,虛老和尚總是痛加斥責,一針見血地指出“佛門興衰,由于有戒無戒。犯戒比丘,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與此同時,虛老和尚對學人的持戒教育不僅有正面的折理和勸導,而且注意從反面舉例爲證以示警戒,強調“如不待戒,縱有多智,皆爲魔事。”而且,虛老和尚總結中國佛教興衰的曆史教訓,認爲對于佛門弟子來說,往往是受戒容易守戒難。因此,虛老和尚一再告誡學人作爲佛門弟子要視奉戒高于一切,“如能于千萬人中得一二持戒之人,正法可久佐,佛種即可不滅。”正因爲這樣,虛老和尚對于學人的守戒護戒諄諄教導說了不少,反複告誡他們“護戒如浮囊,不可破裂,否則喪身失命,被煩惱羅刹所吞沒矣!”虛老和尚的這番話語,對于佛門弟子來說,當是良言真律,應當引以爲戒的。
在重視奉守戒律的同時,虛雲老和尚尤其注重戒律的傳授。“前幾十年我就說,佛法之敗,敗于傳戒不如法。”晚年,在雲居山爲衆人講說開示時,虛老和尚反複強調這一點。他老人家認爲如果傳戒如法,僧尼又嚴守戒律, 那麼“則佛教不致如今日之衰敗。”對此,虛老和尚有切膚之痛,回憶當年在鼓山受戒,戒期只有8天,實際傳戒只有四、五天。非此一處,而後幾十年的參訪遍及全國,傳戒比較規範的有天臺山國清寺、江蘇寶華山等處,戒期 53天,其他地方有的16天,也有3天的,更有甚者只有 l天,稱什麼“一夜清”。虛老和尚強調對照律經,“才知道這樣苟且傳戒是不如法的。”從另一方面來說,虛雲老和尚強調傳授叁壇大戒時,叁師和七尊“有一不清白者,戒就自傳了。”然而。在現實中所看到的,虛老和尚感到“近代傳戒不問清淨不清淨,如法不如法”,隨便傳戒者也有不少。具體表現則是戒壇設立不慎重,“其他叢林小廟在傳戒,乃至城隆土地、會館都傳起戒來。…“更有招貼四布,煽誘蠱惑,買賣戒師,不尊壇處,...”對此,虛老和尚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樣不如法的傳戒是竊名網利,是把傳戒弄成貿易市場,其結果把“本是清淨佛地,翻爲地獄深坑”,到最後結果是十分可悲的,也正是導致中國佛教逐漸衰敗的重要原因之一。
出于對傳戒不如法的深惡痛絕,虛老和尚一貫身體力行,率先垂範,規範傳戒,如法如律。重振雲南雞足山視聖寺、福建鼓山湧泉寺等祖庭道場時,虛老和尚都是以嚴守戒律人手,“用戒引化,重新整理”。遵照戒律,啓壇傳授叁壇大戒“戒壇清淨,一絲不苟,戒期都有53天之久,而且是傳一次不夠,機緣圓滿時又傳第二次。1930年在福建省鼓山主持啓壇傳授叁壇大戒之前,虛雲老和尚就發起倡印《叁壇傳戒正範》,以正戒規。在此書刊印即將告竣之時,虛老和尚親自撰寫《重刊叁壇傳戒儀範後跋》,對當時一些寺院傳戒不如法,有違規製的作法加以批評,“法運秋晚,魔強難支。戒行嚴,道風不振,察其原因,蓋由濫設戒壇之過咎,病弊叢生,慧命絲懸,危如壘卯。”重申自己之所以主持重刊此《儀範》,目的在于“遮足以補過去之漏,匡未來戒法之疏。”在曹溪南華禅寺、雲門山大覺禅寺等處更是成爲定例,每叁年傳一次。1955年在雲居山真如禅寺主持傳戒,當時因遇障礙因緣,而專程來山求戒者多達數百人,大規模傳授叁壇大戒難于如願。虛雲老和尚視緣而行,以其寬廣度衆與續佛慧命之慈悲心,遵《增一阿含經》所要求的“諸佛常法,著稱善來比丘,便成沙門”, 而開自誓受戒之方便法門。盡管這樣,虛老和尚仍是一絲不苟,如法如律。首先,用十多天時間,爲所有戒子講說戒律與授戒儀規和意義,反複強調“戒律是佛教的根本”,並且詳細地講說衣缽、戒法、戒體、戒行、戒相等基本概念,解說自己這次開自誓受戒方便法門,實在是出于無奈,“碰著障礙因緣,萬不得已而權施方便”。同時,虛雲老和尚告訴衆戒子,你們千裏迢迢來到雲居山求戒,是發了向佛之心,在這裏“看到了戒壇,十師也認得了。我每天講授戒法也聽到了。雖未正式登壇,但諸位各回本處自誓,我也在此作法,遙爲回向。雖未算如法,也不爲草率。”此後,虛老和尚再叁要求衆戒子各自回到本處後,要嚴格遵守“開自誓受戒方便”的儀規與此次受戒的安排,在規定的日期中“如是禮仟,須虞誠懇切。如見好相,即爲得戒。”同時,虛老和尚要求衆戒子在得到戒牒之後,對于“毗尼威儀,規矩法則,切須學習,”嚴格奉持,千萬不可掉以輕心,視同兒戲。虛老和尚還苦口婆心地勸告衆戒子,“若諸位不肯留心,不能如戒行持,則盜佛形儀,妄稱釋子。惟爲一紙戒牒,徒挂空名,則日後之果報不可言說,是爲極苦。”諄諄教導,一片婆心。也正是這樣,1955年虛老和尚在雲居山傳戒,盡管當時條件所限,遇上障礙因緣,但他老人家仍然堅持如法如律,絲毫不懈,嚴格進行,終于功德圓滿,並且成爲新中國佛教傳戒的一次典範,至今得到人們稱譽。
虛老和尚在百余年持戒實踐中,認識到印度傳人中國的佛教戒律,是當年佛祖釋迎牟尼佛爲規範、約束衆弟子的舉止行爲而製定的。而其製定,是根據當時印度的情況爲依據。佛祖製戒有性戒、遮戒兩種,同時佛教戒律中還有輕、重之別。虛雲老和尚對此深人研究,多有見地,在爲衆人講說戒律時,反複告誡他們要明白戒中的開遮、輕重,以區別對待,准確奉守。晚年駐錫江西雲居山,1955年在爲新戒說戒時,虛老再一次對此加以強調,指出佛教傳人中國,特別是到了今天,中國的社會製度和風俗習慣都與印度當年情景不同。所以,我們今天中國佛教徒在受持戒律時,就要明白這一道理,“必須因地、因事、因時製宜,決不能墨守繩法。”而且“我們對于受持遮戒,貴在遵循如來製戒之本意,不在于死守條文。”基于這一原則,虛老和尚主張“若得佛意,雖與條文相違亦名持戒。若不得佛意,雖遵條文亦犯戒。”不僅如此,虛老和尚還特別強調,佛門弟子千萬“不能以此藉口,而將如來所製戒律一概抹煞。各宜深入律藏,神而會之。”由此,虛雲老和尚進一步結合新中國成立後中國佛教的實際情況,強調“佛弟子的日常生活、衣食住等可以權變的,惟有叁學思想,即戒定慧等理論不能改動。”由于千余年來,中國佛弟子的衣食住等製度與當年印度大不相同,虛老和尚認爲“既然時間、地點、條件都變了,則佛教中的若幹生活習慣自也應因時製宜。”也正是這樣,虛老和尚率領雲居山僧衆開展生産自養,但也有個別人對此有異議。針對這種情況,虛雲老和尚在講開示時再次強調,釋迎牟尼佛所製的戒中的確“有自手掘地及自手紡織等戒”,但這是遮戒。因此,就中國現在的社會製度與風俗習慣來說,僧衆耕田織布並不是犯戒。虛老和尚還告訴大家這不是他個人的看法,而早在千余年前百丈懷海撣師就已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佳舉。所以,虛老和尚反複教誡衆人應當在勞動中切不可忘修持,在修持中也不可廢了勞動,修持與勞動兩者是可以兼行並進的。從中國佛教發展實際來看,虛老和尚的這些觀點正是其對戒律的正確理解與認識的具體反映,對推進當代中國佛教界“生産自養,自力更生”的進一步深化有著很強的指導作用,必將産生不可低估的實踐意義與長遠的曆史影響。綜上所述,虛雲老和尚以虞誠信佛之心,深人叁藏,尤其對戒律有著全面和准確的認識與理解,而且百年余如一日,嚴奉毗尼,始終如一,絲毫不懈,直到120歲圓寂之際,仍是以嚴奉戒律作爲臨終遺囑。正是這樣,虛老和尚一生對于佛教戒律銘記于心,實踐于身,嚴格自律,爲我們樹立了一個學習楷模。同時,虛老和尚對傳統佛教戒律與中國社會實踐相結合方面有獨特的見解,形成獨具特色的中國化戒律思想,爲中國佛教徒開展生産自養提供了戒律思想的理論依據,在當代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産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對于我們今天進一步加強信仰,教製,組織,道風,人才建設有著很現實的指導意義。
錄自《叢林》 一九九九年第四期
《虛雲老和尚戒律思想與實踐初探(雲池)》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