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衆生分別負擔了基督教的上帝的功能,無疑地,這也更合乎民主平等的原則。
所以,要求佛教放棄緣生論的宇宙觀,那是很不理智的事,至于基督教能不能接受緣生論?在其神學的基礎上,根本是不能考慮的,否則,勢必把自從耶稣、保羅、奧古斯丁、阿奎那等以來所建的神學堡壘,完全拆除了!再從人生問題的觀點上說,佛教的解脫觀是基于自我人格的升華超脫,基督教的贖罪觀是借著神的恩典而赦免。解脫道,只要工夫到了,那是可以兌現的;縱然不能即生兌現,努力于人格的建設與超拔,總比一味乞靈不可知的上帝來赦免實在得多,何況贖罪觀的邏輯問題,永遠都是神學上的一個死結。
然而,基督教的〈信經〉中,就是特別強調:「我信全能者天主聖父,化成天地」,「我信罪之赦」。若要否定他們的〈信經〉,那也等于否定了他們的信仰!
于是,我仍覺得,基督教與佛教之間,既然無法拉成一家人,最好的辦法,唯有彼此尊重、相互諒解。雖然,我們的諒解是著重于社會改革及倫理觀念的相通處,唯有重視共通點的發展,始能達成諒解的目的。
因此,我要請求那些基督徒的狂熱分子,不要再把佛教當作敵人,最低限度,佛教並不如基督徒所想象的那樣,是「爲害人類社會的迷信」,佛教徒也不如基督徒們所以爲的那樣「罪惡」。如果光說佛教的都是迷信,爲什麼,就不自己檢討一下,基督教是否更加更加地迷信?如果說迷信的定義是「盲從的信仰」,那麼,基督教實在當之無愧。實際上,基督教所指佛教的迷信,根本不是指佛教本身,而是附從佛教而存在的多神信仰,那些多神信仰者把佛菩薩也看作神明之一而加以崇拜,因此而使正信的佛教蒙塵!基督徒們就抓起這些塵土當作是佛教的根本。至于佛教的本來面目,如有興趣,不妨參閱一本拙著《正信的佛教》,我在那本書中,解答了七十個看來淺顯而實際重要的問題。
如果說唯有純理性的信仰才不是迷信,那麼,就以基督教的〈信經〉來說,究竟是情意的服從,還是理性的考察?
(六)基督教的〈信經〉
最困難的問題,在于基督教必須建立並牢固他們自己的信仰,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便無法使他們承認其它宗教的信仰價值,否則便對基督的信仰基礎,發生動搖。記得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中央日報》刊出了一篇董顯光的演講稿〈假如我是一個傳教士〉。他就說:「我要在每一個場合告訴衆人〈信經〉的內容,我將一遍又一遍地默讀。」同時他反對那些人說:「耶稣不是上帝的兒子,只是一個人,一個社會改革者,一位先哲。……基督教義中所應側重的,應該是其屬靈的和倫理的一面。」董顯光爲何要反對如此的觀念呢?他說:「我恐怕這種現代主義的觀點,將使基督教義貶爲人生的倫理法則。我是一個基要主義者,相信《聖經》的真實性,相信《聖經》所載的奇迹,相信耶稣爲童貞所生,相信他的肉身複活和升天。倘使將這些去掉,基督教義將所存無幾,不複能再傳流千年,如果仍能存在的話,也將如同儒教一樣,其教義雖受人敬重,但其創始者已不爲人所崇拜。」「如果一個人相信〈使徒信經〉,他一定是一個有德操的人。」
所謂〈使徒信經〉,天主教及新教的譯法雖互異,它們的原文是相同的,本書二叁八頁引用的幾句是天主教的,現在再把基督新教的〈信經〉照抄如下: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稣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瑪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叁天從死裏複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要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複活,並且永生,阿門。」
這〈使徒信經〉,自公元第二世紀以來,即已根據《新約》的神話而告確定,被稱爲基督教的要道,並爲曆代傳統的基督徒所堅持和保守,雖然耶稣死後的一百年代,即已有基督徒對耶稣即是耶和華上帝的觀念發生懷疑;然而,除了〈信經〉即無基督教的信仰可言,所以基督徒的宗教安慰之獲得,也唯賴此〈信經〉神話爲真實的力量。可是,〈信經〉雖是全憑神話而成立,它卻是獨斷而唯一的,如此一來,恰好把其它的宗教信仰一律否定:不經過基督教會不能成爲基督徒,不是基督徒便不能得救,不得上帝之恩救,縱然你在倫理德操上毫無瑕疵,仍然是個有罪的人。所以在基督徒的口中說出釋迦牟尼是罪人,並且當接受耶稣基督的末日審判,那是「順理成章」的事。
(七)結語
因此,要希望基督教諒解並尊重佛教的信仰價值,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真不知應該如何下結論,這是人類的福音呢?抑是人間的不幸?基督教除了由神話組成的〈信經〉之外,它的教義便「所存無幾」,基督教卻非藉神話的信仰而來否定其它的宗教不可,這不是蠻橫強霸,又是什麼?正像耶稣所說:「爲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馬太福音〉第七章第叁、四節)如果正同董顯光所說:信仰神話的安慰,便可成爲有德操的人,這種德操的標准,豈能不使一般的人懷疑?無怪乎教會的人,對內對外存有兩顆截然不同的心!
也許基督徒比佛教徒知道得更加清楚,近世反對基督教的,把基督教的教義教史,批判得七零八落,攻擊得體無完膚,嘲笑得醜態畢露,那並不是佛教徒,甚至也不是東方人。我曾見到好些西方人批評基督教的作品,那些作品,東方人之中也很少能夠寫得出來,那些西方人,卻都是思想深邃而享名國際的學者。
附錄 《評駁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
再版自序
此附錄是我于一九五六年夏秋間以十天的時間寫成。由高雄市慶芳書局于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寫成之際,我尚服務于駐在鳳山五塊厝的第二軍團司令部通信兵群,出版時我已調至國防部。初版僅一千冊,曆經幾番播遷,結果我自己也未能保留一冊。去(一九八二)年偶與煮雲法師談起,他說最好用登報征求的方式,向各界公開征求,也許可以找到。今(一九八叁)年九月二十叁日,突然聽到煮雲法師在電話中告知,已從他的舊書堆中發現了此書。真使我驚喜不已!
此附錄的寫作,代表著我在著作過程中的初階段,在此之前,我寫了一段時期的文藝作品,此後即開始爲佛教的刊物撰稿,討論佛教及宗教的問題。到一九六七年又完成了一冊《基督教之研究》,一九六八年再寫成《比較宗教學》一書。這是我撰寫宗教書籍的過程。所以,此附錄是我有關宗教討論的第一種,也是我寫作成冊的第一本書。不論其觀點及內容爲何,仍不失有其紀念的價值。
一九八叁年九月二十五日夜于臺北北投農禅寺聖嚴序
一、前言
星期日,無意中在一位同事的書桌上,見到一本小冊子,標題是《駁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我雖沒有讀過《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這本書,但是這個加上了「駁」字的標題,非常醒目,也富刺激。因此,沒有轉腳,便將它一口氣讀完。
可是這位駁文的作者,太使我失望了,其中持論的荒謬,語氣的毒辣,尤其是筆調的輕率幼稚,恐怕連駁文的作者──吳恩溥先生自己亦難否認,也許基督教的理論基礎使然罷!但我不想在這裏加以肯定。
當然,我們在那本小冊子裏,不難看出駁文作者吳先生的身分,及其生活的環境;他是靠基督教生活的基督徒,是《基督教生命雙月刊》的臺柱;因爲他是基督教的宣傳者,爲了在基督群衆面前爭寵表示忠實才寫出那麼一篇東西。其實,吳先生除去盡了浪費紙墨的責任,又駁倒了一些什麼呢?要不相信,讀者們可以找到那篇駁文看看,看它是不是值得識者一笑!
我實在不想把吳恩溥先生,寫成一個不學無術的人,不過從他的大作之中,已經告訴我們,他除了看過《新約》、《舊約》,就沒有讀過其它的書籍(甚至連《新約》、《舊約》都沒有讀完)。別說中外曆史和東西方的哲學思想,即使是基督祖國的文化,也欠認識。至于《叁民主義》,吳先生也許見都還沒有見過哩!否則,他絕不會曲解曆史與妄加是非的。這不是我在空口說白話,他有兩、叁萬字的駁文內容擺在那裏,且等我們慢慢將它逐層分析。
爲了不使吳先生替基督教過分現醜,我才決心把這篇心得似的東西寫下去,讓吳先生或有爲他的宗教辯護的余地,看看這位叁十年前就讀過《儒林外史》的讀書人(五頁)能不能再來強詞奪理地自圓其說。(本書圓括號內引頁數而不舉書名者,均系引自吳先生的大作)
二、基督徒的自白
吳先生非常喜歡說「打自己的嘴巴」這句話,在駁文中時常可以見到,但他沒有自己照照鏡子,自己究竟是個什麼樣子,真像〈馬太福音〉第七章第叁節所說:「爲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他首先指摘煮雲法師的妄造是非,他說:「煮雲和尚謂:『所以耶稣說: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獄。』……又說:『有一部分孤陋寡聞的人,見到《新約》上載著:耶稣以五餅叁魚,便食飽了叁千多人,食完了,留下的餅碎,還有十二籮筐。』又說:『或是見到耶稣把一根竹子,叫它變,它就變作一條長蟲。』這些話都是《聖經》裏所沒有的。」(四頁)並且在下面的括號裏以一千元新臺幣爲賞格,在他的前言第叁頁末尾又有「茲懸賞新臺幣一千元,請煮雲和尚指出上列叁段出自《聖經》何處,若無錯誤,即可領賞,謹儲金以待。」以這口氣,吳先生以爲拿它來壓倒煮雲法師,已經是萬無一失的了。其實呢,讓我來分析理罷!
第一段,我們不用去翻《聖經》,就拿吳先生自己的話來奉告諸位好了,他說:「凡不信耶稣的人,必因他自己的罪孽滅亡。」(叁四頁)──請讀者注意,這兩句話,與煮雲法師所引「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獄」,又有多大差別…
《聖嚴法師《基督教之研究》》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