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聖嚴法師《基督教之研究》▪P36

  ..續本文上一頁稣的恩賜。像這種現象,是 國父所希望的嗎?吳恩溥先生的高見以爲如何?我在等著你的答辯。

  一○、基督教原來如此

  我們在吳恩溥先生的大作之中,知道他是因爲「不斷地接到各地讀友來信」(前言一頁)「誠恐妖語惑衆」,經過「再叁考慮以後」才爲這篇駁文的(二頁),而且他是一位「叁十年前」就讀《儒林外史》了的知識分子(五頁),那麼他老人家(假如夠老的話,我該替他慚愧),在基督教中的地位,不是出類拔萃,也該德高望重了,他也一定是具有說話權利和說話資格的人了;換句話說,他所發表的谠論,當然是富有代表性與全盤性的了。請問吳先生,我該沒有猜錯吧?要是你否認,那麼你就真的挨到自己的嘴巴了。要是點頭認可,我就想根據你的宏論,再向你請教幾個現實問題,請你不要拒絕,一切不如意的事,以你們基督徒的話來解釋:「都是上帝的安排」。如今你們那位仁慈的上帝(?)既然不加考慮地,把我造出來(?)向你領教,就請你耐心地聽下去罷!

  你說:「當基督教進入中國以後,面臨一個百孔千瘡的舊社會,一面要拆毀舊的,一面要建設新的,實在是責任艱巨,不易爲力。」(四○頁)啊!偉大的基督徒,你們太偉大了!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你們原來還是新中國的興建者,我們卻都不知道,實在失敬之至!

  吳恩溥,我在歌頌貴教哩!你高興嗎?你是不是以爲你這幾句話,使我悟到了你們所謂的真理?但是且慢,我的話,下面還多著哩!

  請問,你所說的舊社會,是指怎麼樣的舊,新建設又是怎樣新?再問: 國 父的《民權初步》和黨章,是不是算社會建設,但它跟你們的《聖經》與教會,有沒有任何瓜葛?至于 國父遺教的心理建設、物質建設、政治建設,在你們基督徒的立場來估價,能否算作新建設呢?那它們對基督的教理又采納了多少?因爲我不懂,所以急待你吳先生的啓示,可以嗎?爲了真理,請你給我指點迷津。不過吳先生,照你的大作駁文中看來,你說:「這些舊的,已經形成了中國人的風俗、習慣、製度、生活。」(四○頁)其中的「風俗」、「習慣」、「生活」叁項,卻是民族形成的五大要素之大半,你如果「一面要拆毀舊的」(四○頁)這個舊,便是中國的風俗習慣製度生活,那你那個所謂「建設新的」目的,無疑是在打破中華民族的獨立風格。吳先生,你可明白?人有人格,國有國情,即使你們的上帝,也當有他的神格,如你要破壞中華民族的民族風格,而去走向西方民族的路線,又是什麼心理?

  姓吳的先生,你憑良心,對著你所崇的主耶稣說老實話,基督教來中國,最終目的是不是在傳布你們主耶稣的「真理」?你雖信了洋教,吃了洋飯,但你看在你們耶和華上帝的分上,不要說謊。

  我很清楚,我也沒有忽略你們基督教在中國的所謂貢獻,你說:「自馬禮遜東來傳教至今……誰創辦學校?帶來西洋新文化,建立了新教育的基礎?」(叁九頁)這幾個問題,好像你又問對了,但是我們再來研究一下,孔聖人生在周靈王二十年(公元前五五二年),比起基督教的馬禮遜東來傳教的年代,究竟那個比較早些?孔子有叁千弟子七十二賢人,他那有教無類的授教場所,算不算得上學校?如你讀過曆史,可能又要問我了,因爲曆史上明明記著夫子帶著弟子棲棲然周遊列國,明明沒有校舍和校址呀!但是,抗戰期間的行動學校和國共內戰期間的流亡學校,算不算學校?要是吳先生說在學校兩字上面有了「行動」或「流亡」等詞,便不能稱爲學校,那你們基督教建造的私立學校,理論上同樣不能成立。可見「誰創辦學校?」這句話,不該是你基督徒在中國說的。至于「西洋新文化」、「建立了新教育的基礎」,我承認基督教的宗教國家,在這方面對中國人稍微施了些小惠,可是這並不是他們的目的,而是他們的手段,我絕不是在加給基督教這莫須有的罪名,現在我願意再舉幾個實例,給吳先生作爲參考:

  臺南市的長榮女子中學,是基督教學校,他們辦教育的宗旨,不像孟子所說的「集天下英才而教之」爲人生的叁大樂事之一,也不是爲了中華民族的第二代,培植爲國家奮鬥的幹才,而是在繁殖他們基督教徒的私黨和死黨,所以他們在一年前,升旗典禮可以廢除,禮拜儀式卻不能不到。每星期有一定時間的《聖經》講授,爲了怕被教育行政單位的督學查察,明明是講《聖經》,課程表上卻寫「道義課」。吳恩溥先生,你們基督徒對中華兒女的「道義」的確了不起,爲了怕他們不信基督,不惜剝削他們的時間與自由,施予強迫的思想灌輸。吳先生,你們基督教的學校,還有一種特殊的校風,那就是寄宿的學生,到了禮拜天,就是名副其實的禮拜天,學生沒有自由行動的權利,一切要聽舍監的吩咐,不做禮拜的人,就會夠你瞧的。吳先生,關于這一點,請你不要多花冤枉錢,要我找到證據向你領賞,我可以現在告訴你,那就是臺南市的私立長榮女子中學。那麼你對這些把戲,應該抱著什麼態度?要得還是要不得?好了,我們來算一算這筆流水帳吧!

  在上課的時間,假借「道義」而講《聖經》,有沒有違反教育部頒發的教育法規?只做禮拜而不升旗,是不是憲法上給予保障的權利與義務?施予強迫的思想灌輸,是不是等于毒素的麻醉?星期天不給學生休息,算不算違犯了妨害人體自由的罪嫌?一個民主國的法治社會裏竟有這種不合理的黑暗面,吳先生,你說是不是尚有改善的必要?

  吳先生,你既要改造中國的風俗,我也不妨和你談談風俗問題;目前我的同事們,每每外出散步,總有一種不勝負荷的感覺,因爲腳剛邁出大門,就會有兜售愛國獎券的小女孩,把你兩手交叉一抱,你就非得花上新臺幣五元來碰碰運氣不可。再走過去,理發店、茶室、公共食堂,都在親親密密地向你打招呼了。有些小姐們本來素昧平生,她卻笑咪咪地對你說:「哦!好幾天不見,你瘦多了。」弄得你啼笑皆非,但她們之中采用拖與拉的手段者,倒還少見。最傷腦筋的是貴教教友的糾纏了,年紀輕輕的大小姐和女學生,跟你拉拉扯扯地說:「人爲萬物之靈,神爲萬物之主,先生到裏面聽聽道罷!」人家本想在工作一天以後,到戶外去換換空氣,主的信徒們卻不管你有事沒事,似乎人間的事即使死了人,也不重要,拿你向天國裏搶救才是唯一的急務。吳先生,你說掃不掃興?除非你們有十分的把握,就不該如此胡鬧!試問,單是聽聽你們:「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第叁章第十六節)就能真的得救嗎?吳先生,這一節話在你們貴教裏的重要性,並不亞于〈禮運大同篇〉在《叁民主義》理想社會中的地位,但是在這叁十一個方塊字之中,請你指出,有那一個字是真正地表達了真理?等到下面,我將和你另題研討。

  吳先生:還有一樁事非常滑稽,有一次我和一位同事上街散步,經過一個基督教布道所的前面,本來我們很可以在人行道上走的,但我被那位同事拉向了快車道,他指著布道所前站著的兩位小姐對我說:「小心被她們拉去。」當時我還以爲他和我開玩笑,所以我說:「別叫人家聽見了請你吃耳光!」但是沒有走過叁步,事實證明了一切,而且我還聽到我那位同事說:「對不起!小姐,我今天沒有帶錢。」初聽這幾句話,的確不太悅耳,且已近乎猥亵。然而經那同事的事後解釋,他實在是說的老實話。因爲他已上過幾次當了,熱天氣悶,坐著聽福音,受了洋罪不算,臨走還要向上帝的永久銀行做一次長期存款,他看了小姐的面子,不得不裝得闊氣一些,一出手就是幾張大鈔,致使他事後又不能不連呼冤枉。

  吳先生,這雖是一個小插曲,但我懷疑,懷疑你所主張的新風格,難道說新風俗的內容,就是跟著茶室食堂,效而尤之,與人家拉拉扯扯嗎?吳先生,你對這些,反對呢還是贊成?你自己說:「要知佛教,請看和尚。」(二四頁)那麼我說:「要知基督教,請看基督徒了。」中國人愛說「信不信由你!」實在是一種君子風度,但在基督教的字典中,就不會找到這句話。否則,信仰宗教,是一種精神意志的自由傾向,何必要你們拉呢?照這樣看來,煮雲法師將新店與老店,來比喻基督教與佛教,並沒有錯,老店是貨真價實,新店則憑手腕賺錢。

  關于基督教的傳教手段與步驟,我倒滿有興趣向吳恩溥先生討教的。吳先生,我很淺陋,但我願意說給你聽聽,看你舉手通過,還是棄權默認。

  一拖二拉叁訪問,是基督徒傳教的叁段論式,傳教士拿了教會的津貼,爲了前途的出路,不能不耍出全身的解數,鼓起如簧之舌,爲基督教努力;信徒們想升傳教士,當然也該努力,思想純潔的青年學生,受了利用(我不想運用吳恩溥最喜歡的「蠱惑」兩字)獨不自知者,也會跟著活動。「拖」、「拉」與「訪問」的工作核心,就是這樣形成。首先是拉你去聽,聽了的拖你注冊登記,登記了的他們便上門訪問,一次、兩次、叁次直到第七次,你再不去時,他們才把你放棄。信了教的,就得遵守教條,就得對主耶稣納獻,基督教有錢,錢就是從這裏來的;然而,那些爲了吃教而信教的傳教士,他們是基督徒,卻不就等于基督信徒,信徒是以宗教爲精神的寄托,他們乃以宗教爲生活的職業,像《舊約》中摩西規定他哥哥亞侖的後代,爲世襲的祭司一樣,他們實在是一群坐享其成的人物呢!吳恩溥,你屬于那一種?是吃教的還是信教的?

  除了一拖二拉叁訪問的基本原則之外,還想找出你們在中國所創造的一種新風氣來。當時我在臺東關山住的時候,有幾位主的信徒向我鄰居借貸,說他們的生活太不容易維持了。我問他們既是主的信徒,教會總不能置諸不理呀!但是他們的回答很使我不解,他們說最初是接受教的救濟,現在卻是救濟教了,除去定期限額繳納存到天國去的款子,每月還得集體罷工四天,以每天二十元的工資計算,四天便在…

《聖嚴法師《基督教之研究》》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