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奏請整肅佛教
雖然屢次下令,限製出家,畢竟,僧侶的總人數,已超過五十萬,此對國家的消長,也成了重大的問題。像起于元朝末期白蓮教匪那樣的事件,即有洪武十九年的彭玉林,明武宗正德七年(西元一五一二年)起于河南的趙景隆等,屢有所見,乃爲社會釀成了不少的動亂。因此而有朝臣,屢上奏文,整肅教團以及禁止寺院之新建符,于此,宜予注意者,乃爲左鼎、馬文升、王倫等人之奏請,淘汰僧道的方策。明英宗景泰五年(西元一四五四年)二月,林聰等人,上書陳述政弊八事,奏請淘汰僧道,禁止齋醮;同年五月,锺同等人上奏,請禁僧道蠹害生民;同年十二月,雲南的一位驿丞上書,因爲該地釋教盛行,煽誘庶民,乃以度僧過多,故請下令,還俗歸農等。由這些整肅意見的繼續出現,不難推察到,當時佛教教團的動態,已是如何地形成了國家行政上的一個重要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