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結論(注叁)
第一節、解釋對于佛學之誤會
前來已從學史與學理之兩方面說明佛學,茲在結論中,更當略一解釋普通人對于佛學的誤會。在中國叁四十年來,受了外國的壓迫和摧殘,激生出一種愛國心,這個愛國心是很好的,但是憑感情不憑理智,便說佛學是印度的,印度是亡了國的,故對于佛學不當研究。這是錯誤的!因爲印度亡國的緣故,乃由印度有一種最古的婆羅門教,後來佛學興起,經過一千五百年後,這個古婆羅門教又盛興了;其時佛學衰落,印度四分五裂,成了婆羅門教的印度,不複是佛學的印度。從此講來,當知印度亡國的原因,不獨與佛學毫無關系、且因不信佛學而亡的。
複次,凡革命的過程上,必先經過破壞,破壞是將一切不好的事物都要掃除去,乃能將好的建設起來,在佛學裏面,對破世俗謬見邪執,有很嚴格的批評,此即是思想界革命的破壞。但是爲建設而破壞的,是要造成一個清淨莊嚴之極樂世界的,是要發達人生而至于很圓滿的。從此可以知佛學不是厭世的,不是消極的,不是非倫理的,不是非人生的。如果未曾知道這一點,那就是誤會了。
再次,向來在中國是以寺院中僧尼代表佛教的,但佛學真精神並不如此,若到暹羅日本去一看,就可以知道。日本有叁千萬佛教徒,暹羅全國人民都是佛教徒,但寺僧都不滿十萬人,可見不能單以寺僧代表佛教。但中國因爲先有了儒家的文化,所以不須要更謀全國在家佛教徒之組織。但現在的中國,那就與前不同了,應以爲衆生謀利益的佛教,爲我們革命的道德標准了。
其次是受過新教育的,因我國普通人有多數以燒香、點燭、設像、求福等事,認爲是信佛教之表示,殊不知佛學的宗教方面,也是真正的無神主義。在佛陀不過是我們的導師,我們的先覺,我們的一個先生,使我們發揮本有之覺悟的可能性也來成佛,我們所以才崇拜他。對于鬼神,在佛學中看來不過是六道之一,也是可憐憫者,應當要去救濟他的。所以佛學最大宗旨,是破迷以成覺悟的。
第二節、佛學的本質
佛學的本質,就是佛陀所說明的宇宙事事物物之真相。約分四段:
一、有情無始緣起事。有情者,即有生命的生物。唯物論以生命之原始爲物質的,神造說者以生命之原始爲神造的,其實不然。假使問,物質誰造的?神是誰造的?均仍不能解答,則仍必歸之于無始。故佛學直從有情生命而曰無始。然顯現其生命者須有藉乎緣,緣即是合乎生命顯現的關系條件。
二、諸法唯識變現事。佛學以萬事萬物之事理曰法,但這一切事理,悉是唯識所變現。唯識變即是事,唯識現即是理。這識有眼、耳、鼻、舌、身、意等八種,以阿賴耶識爲根本。萬法約分二端,即各別事與共通理。常人知識上,只有錯或不錯之共通理,至于各別事,非佛學的現量智不能證明。
叁、人生無我所顯真理。由前明白了有情無始緣起,在佛學上即名人生無我,謂人生之現起,由多緣會合而組織成功的,如化學謂十五種元素,生理學謂生理機關及細胞組成,佛學則謂五蘊四大叁十六物合會而成。且成人時亦刹那變化,念念生滅,如旋火輪連續不斷。知生時已早滅,未生在未來,此中無有我可言,故雲無我。如化學謂十五元素或細胞等,因呼吸之間已轉變無量,在此呼吸相通的元素中,覓我了不可得。若元素是我,則元素遍宇宙,全宇宙皆是我,不是,則全宇宙皆不是我。那末我究竟是甚麼呢?就是前說的無始緣起。明白他是緣起的無始無終的,這就是所顯真理。
四、宇宙無實所顯真理。實有自體曰實,宇宙諸法在事實上皆唯識變現。而實事不是平常人所知得到的,不是思想言說可以表現的,一落思想言語,即合于論理的範圍。如曰杯子,則全世界所有之杯皆包其內,只是人心上共同之理。全宇宙的事是唯識變,識變則無實體存在。往往有一般人追求他的第一因,終不得結果。今明白是衆緣而成,即衆緣亦不可追,上上推之無始,下下追之無終,即當下一刹那,明他是依衆緣起,即是所顯的真理,即成無障礙的法界。一微塵遍全宇宙,全宇宙攝一微塵,若覺悟到此,即證得大自由大平等的大安樂。
第叁節、佛學的方法
前已說明人生宇宙的實事真理,但此不是平常人能體得到的。要體到必要一種方法。此方法就是覺者示我們從人至佛的方法,約有叁種。第一種是戒,依律儀戒,行善法戒,饒益有情戒。第二種是定,世間定,叁乘定,大乘定。第叁種是慧,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
第一種是行爲的訓練,害他則自他俱害,利他則自他俱利,依此善惡的標准而爲訓練。害他即惡,利他即善。佛學要由止一切惡作一切善的戒,行得到精熟時,乃至第二種的定,定是由戒律而成功的,用他來訓練心理之深隱處。如一個人在行爲看去雖是很好,其實他心上不知有多少妄動,我們稍靜下來就覺到了。定是心力的集中統一。亦可雲第一是行爲派的心理訓練,第二是潛意識派的心理訓練,至于第叁種的慧,是根據覺者的心理,變自心爲佛心。要經聞法思義修行的長時訓練,由低而高,中間經過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的五十重階級,始得到佛的地位。成佛以後,即覺到人生宇宙的實事真理,幻法說幻,真法說真,不增不減,如量而說,如實而說。但佛學在注重自己去實行去經驗,不是說說就算了事的。覺者示我們從人至佛的方法,大概如是。
第四節、佛學的應用
上明佛學的本質與方法,我們已知是全善全美的,拿來放到人間發生甚麼關系呢?
一、佛學與宗教及科學:
情意的
└┬┘
┌宗 教┐…………………………文學┐佛學……┤ ├………哲學 ├………美術
└科 學┘…………………………工藝┘
┌┴┐
理智的
佛學可說是宗教、是科學、是哲學、非宗教、非科學、非哲學。宗、科、哲皆是佛學,皆非佛學。佛學是包括宗、科、哲、而又爲一般宗、科、哲所不能及的。
二、佛學與政治及社會:佛教明一切衆生皆有佛性,要發大悲心修菩薩行,爲一切衆生的公仆,故是共和政治的人生觀。大同社會,以個人爲世界單純之分子。以世界爲個人直接的團體,佛學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法界緣起,一人之善惡能影響于全宇宙,這就是大同社會的宇宙觀。
第五節、怎樣研究佛學
佛學的內容,大概有四項。一、教的研究:教即文物,此有關梵文、巴利文、藏文、漢文數十種的文物。甲、法物之搜集,乙、史材之編考,丙、經典之校訂,丁、圖書之纂譯。二、理的研究:即依教所成之思想。甲、印度二十小乘學派,乙、印度叁種大乘學派,丙、中華綜合學派,丁、歐美新研究派。叁、行、即實行:甲、戒律,通菩薩戒,別七衆戒;乙、大小乘各種禅觀;丙、真言,一印一明或無量印無量明,明即是咒;丁、淨土,極樂淨土或知足天的彌勒淨土等。四、果:甲、信果,由明教理而生信,由信而皈依佛法僧;乙、德果,由受持戒律,有德爲衆所歸;丙、定果,由修習禅觀而得;丁、慧果,亦修習禅觀所得之果。此四果,第一屬信衆,第二屬僧衆,第叁屬叁乘的賢衆,第四屬叁乘聖衆及佛,由教理而起行,由行而證佛果,佛學研究修習次第,略說如是。(注四)
(注一)本論略本,民國十五年八月,在北平佛學研究會講,羅庸及黃中疆、駱德先筆記,當由佛學研究會印行流通。十九年,增入學史及結論部分,改名佛學ABC,交世界書局發行。叁十一年,重加治定,複佛學概論之名,是爲廣本,漢藏教理院刊行,即今本所依。(注二)學史編十之四五,系節取佛教宗派源流會入本論者,不複詳注,讀者可參閱之。
(注叁)結論,系依據大圓、罘月、莘野合記之“什麼是佛學”,略爲刪節而成。
(注四)下有第六節“初步佛學書的介紹”,從略。
《佛學概論》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