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佛教會之觀念
太虛
──二十五年八月在南京作──
八月二十四晨,中訓部張處長特約至毗盧寺談話,征詢個人對于佛教會之觀念。所言有未周足者,乃更約述如下:
一、如以維持寺産爲唯一宗旨,應取銷七年來之佛教會,免滋流弊。另行組織如昔年程雪樓居士領銜之佛教維持會,聯合全國知名缁素百數十人爲會員──會員限製要極嚴──以構成之。最多,于華北及西南分設二叁分會足矣。
二、如黨政機關注意“整理住持佛教本身之寺僧”,若今中訓部修訂會章草案之宗旨,則應一、由黨政機關公布切實有效之保持寺産辦法,先安定全國僧衆心志。二、和合僧中德學優長者,先從訓練僧中辦理教務人才爲入手,乃能漸進以整興僧寺。
叁、僧寺整理完善,乃能舉住持佛法之實以生世人崇仰,同時、亦可宣揚教化、興辦慈濟以利益人世。(見海刊十七卷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