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和平國際的提議
太虛
──二十六年一月在上海市佛學會作──
佛教的和平本質,在諸法──一衆生、一世界、一事一物以至一原素的各一單位──衆緣生、諸法無自性,諸法無自性、諸法衆緣生的理論──般若──。此理論的具體表現,即是一攝一切、一切攝一的法界。在人群、即爲:個人是具有協力的和合關系之群體的分子,社會是具有協力的和合關系之分子的群體。由此每一衆生的發心行事,應爲法界衆生的除苦──大悲、成樂──大慈、而動作──方便;每一個人的發心行事,應爲世界人群的除害成利而動作。以茲和平原則,應用到世界人類,則爲國際和平;應用到國家民族,則爲國內和平。
現今世界人類反和平的鬥爭,則爲階級對立與民族對立的兩大鬥爭。然在中國、則既未形成兩大階級的對立,亦未完成民族國家的統一,遂由國內殘余封建勢力的軍閥,藉國際之民族鬥爭與階級鬥爭的背景,以爲破壞國家民族統一的割據分裂,故猶有消弭內亂以建設國家民族統一的需要。蓋自蘇俄放棄世界革命而建設一國社會主義以來,已將階級鬥爭屈服于民族鬥爭之下,形成民族鬥爭的極端尖銳化時代。此時的中國,設非建成統一的民族國家,則中國民族必爲旁的民族所獨吞或分割,無以自存!故爲救亡圖存而完成統一的民族國家計,對于欲保持封建余勢的內爭,既非用武力戡平不可;而外來的強鄰侵逼,尤非武力抵抗不爲功!如程清舫在儒術政治與中國武化一書中所謂:我們目前是急切需要中國的武化,需要勇于戰,以戰收複失地;同時,亦需要辯的外交,爲戰爭後盾。根據這現代的中國武化的新原則,強化一切的組織和活動,政治要絕對的統一,經濟亦須同樣的加以統製;他如教育以及一般的民衆生活,亦複聯帶的必然的要施以嚴格的軍事化、紀律化,強化得像水泥鋼骨一般的結得牢,豎得起,耐得久,靠得住。爲迫于外力壓迫的需要,我們應努力照這樣做,我們應切實做到這樣!
中國民族爲迫于需要而求建現代的統一國家,安內攘外的武化既爲必須的工作,故佛教的和平原則幾無施用之地;而佛教徒最近所提倡的護國和平會,亦殆無成立的可能。唯是中國現今的內亂既以國際兩大鬥爭爲背景,則爲消弭內亂的拔本塞源計,端在融解國際兩大對立而建設和平國際;何況在兩大鬥爭一消一長間,階級鬥爭現雖暫屈于民族鬥爭之下,迨民族鬥爭松懈後,階級鬥爭必又擡頭;到階級鬥爭疲敝後,民族鬥爭又必興起。設非闡明世界人類和平的本然社會真相,組織和平國際以造成和平的人類世界,俾兩大對立從根本上不複存在,則終于起伏于兩大鬥爭。故建成現代的統一國家,亦不過造成一民族鬥爭的戰鬥員,雖有暫圖自存的意義,而無利益世界人類的價值。由此、發揮佛教和平原理以成立佛教和平國際,爲利益國民及世界人類,而作國際的和平建設,實爲現代佛教對于人群應盡之義務。因此、佛教徒護國和平會,應改“佛教和平國際之組織”。
原來社會──即人群──有本然的與構成的二大區別:本然社會、即人類生于是死于是之協力的和合關系群體,原始的、亦終極的、即爲世界,具體而微之初起的、則爲家族,擴大而演進則爲國家。由家族擴進爲國家群體之過程上,則有強族、貴族或武士的封建,始爲推進家族以成國家群體之動力,終爲建成民族的統一國家之障礙。故欲建成近代的民族國家,必須鏟除封建的殘存。由國家進達爲世界群體的過程上,則有類似封建的民族國家,亦始爲推進國家以成世界群體之動力,終爲建成世界的和平社會之障礙。然強族的封建有演進爲聯邦的統一民族國家之一格,故民族國家亦可演進爲聯邦的世界群體;而佛教的和平國際之運動,亦即以聯邦世界爲目標。蓋人類初時,生死于家族群體中,雞鳴犬吠相聞,至老死不相往來,家族即等于世界;至進爲封建時代,藉天然之大山巨海爲障隔,自給自足,人民之生死于國家群體中,國家即等于世界。在家與國間之強族的封建區域,則等于今之所謂國家;再進爲民族國家時代,則封建區域夷爲中央政府統一下之地方政府,而同時以民族的國與國間沖突或調協之結果,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交相涉入,形成國際間不可離絕的密切關系;遂不得不以聯邦的世界爲趨向,實現人類終極的世界群體。在聯邦世界中,則今日的民族國家,亦降爲世界聯邦政府統一下之地方政府,無複民族對立的鬥爭。現今全地球交通便利,列強的經濟、政治、文化、皆已形成世界關系;民族鬥爭的結果,無論勝負誰屬,均爲自殺!故亟應有國際和平之建設。至中國、則猶有平內抗外、以從半殖民地起爲自主的、統一的、民族國家的需要!
其以鄉邑或學術、職業、地位、政見、宗教等等各種關系所集結之團體,則爲人類或出或入于其中之構成社會,雖亦有群體與分子之協力的和合關系,而可隨宜以出入離合,故異本然之社會。至分裂爲階級對立之組織,尤爲出于本然社會陷入病態之時,失去了全社會協力的和合關系,乃成分立的抗爭。此種抗爭雖或可成爲進化,而亦可成爲退化,且在當時總是成爲社會文化力的分崩與消失,故終以能銷融弭解爲上策。由此、對于隱伏在各民族國家間之國際的階級對抗鬥爭,尤有闡明佛教和平本質建設和平國際之需要。
然此佛教和平國際,應從怎樣的途徑而爲組織?以什麼爲切要的工作?吾意當征集現居東方第一大都市之上海的各國佛教徒重要分子,開發起人會,先成立“佛教和平國際籌備處”,發揚佛教和平真理,廣征集世界各國佛教徒之抱此弘願者,參加發起,俟亞、歐、美、各國佛教徒均有重要分子爲發起人後,乃定期召開成立大會,成立佛教和平國際本部,而于有同志佛教徒叁十人以上之各國,分設支部。每年擇于有支部各國輪流開代表大會一次,以議決施行各種建設和平國際之工作。至工作之內容,自應以闡發佛教和平勝義,應用之以爲非暴寡、非淩弱、非爭霸、非侵掠的反戰鬥理論,以萎折各強橫民族心理上瘋狂的戾氣凶焰,服清涼散而平息嗔火。同時、亦實踐布施等六度、四攝的菩薩方便行,對于防禦或抵製各種掠奪攻戰的設施,予以提倡資助,更廣爲救災濟苦種種慈行。如王一亭菩薩等新近在上海創立之佛教黃卍字會,必須聯合四衆各國佛教徒成爲佛教的國際組織,乃能發揮與紅十字會並駕齊驅或駕而上之的廣大功用。要言之,則本佛法緣生性空真實義,發宣爲人類和平福音,學習修持種種方便行,以實現大悲大慈普濟普利而已。
于此尤所盼望者:則于佛教教義上,今不惟漢、藏已能交換研究翻譯,而日本、暹羅、錫蘭、緬甸,以及歐美等佛徒,亦已能與中國佛徒爲個人的或團體的互相往來研習,特猶須速組聯合研究宣傳之機關耳。然尤要者,乃在宣揚佛教和平之真理,攜手共作各種和平國際之實地行動,從事業上以表現佛教之和平意趣。中、日兩國佛教尤有同文之密切連系,日本昔嘗學習中國之佛教,中國今亦多譯日文之佛學,而在此中、日、國交沖突緊張之情勢上,中日佛教徒若能從佛教和平精神之感應 , 回轉日本對于中國侵略的趨向,俾中國民族有以複興自存,進爲平等和合的真正親善,同心協力以融解國際的兩大對立鬥爭,爲世界人類的和平幸福而努力,方能發揮佛教對于現代人類的實際功用。日本佛徒曾誤責余露骨宣揚抗日,譏爲失去佛教精神,故于此甚望日本佛徒能不失佛教精神,以平等和合來協作國際的佛教和平之運動。世人又每以政僧譏余,然據孫中山先生之解釋,政即衆人之事,政治即管理衆人之事,廣義的管理衆人之事,當無有過于菩薩僧者,亦唯“菩薩僧”乃爲真正的更無私事而專管理衆人之事,故不同聲聞僧少事少業少希望住,而剀切的表示須多事多業多希望住。余固未足爲菩薩僧,然志願所在則未嘗一日忘學菩薩僧也;特患未能符政僧的名實,又何患世人之稱爲政僧?願世之學菩薩學菩薩僧的佛徒,皆蹶然興起,以共修此建設和平國際的菩薩大行!
(見海刊十八卷叁期)是日、四十七歲滿,作此回向慈母,上生內院。二六、一、二八,在上海市佛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