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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欲界系?謂一切。幾色界系,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幾無色界系,謂後叁。幾不系,謂即彼無漏。
幾蘊所攝?謂除無爲。幾取蘊所攝,謂有漏。
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叁性,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八無記性。
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所余六。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幾無緣?謂余十及法界少分。
幾有分別?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幾有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幾非執受?謂余九,及四少分。
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幾彼同分?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如論文所述,十八界的分別,有十二門,分述如下:
一、有色無色門:五根、五境,及法界的一部分爲有色,余無色。
二、有見無見門:色界中顯色、形色、表色叁十二種爲有見,余十七界爲無見。
叁、有對無對門:五根、五境爲有對,余無對。
四、有漏無漏門:五根、五境、五識爲有漏,意界、法界、意識界通有無漏。
五、系不系門:系者爲貪等煩惱系縛也。欲界系者十八,色界系者十四,除香、味境及鼻、舌識,無色界系者,爲意界、法界、意識界。以離色欲方得生無色界,故無色界中無五根、五境及五識。後叁界通有無漏,爲無色界系。
六、取蘊分別門:除無爲法外,均爲蘊攝。十五界及後叁少分爲五取蘊攝。
七、叁性分別門:七心界是六識界及意界,加上色、聲、及法界一部分,此十界通叁性(法界攝五十一心所,除善、煩惱外,遍行、別境、不定心所通于叁性。)眼等五根及香、味、觸爲無記。
八、 內外分別門:色、聲、香、味、觸及法界是外,余十二是內。
九、有緣無緣分別門:緣者緣慮,六識界、意界,及法界所攝的一部分相應心所,有緣慮作用,十色界及法界所攝的一部分不相應心所,無緣慮作用。
十、有無分別門:意識界、意界及法界一部分有分別,余無分別。
十一、執受非執受分別門:眼、耳、鼻、舌、身五根,及色、香、味、觸一部分(指扶根塵)爲有執受,余無執受。
十二、同分彼同分分別門。根境識叁者相交涉名爲分,大家彼此同有此分,故名同分。叁者阙一,名彼同分。五內有色界即五根,五根各生自識,五根五識各緣所緣境。彼同分者,根境識叁法行相相同,名同分,叁法中若阙自識(自識空時),則行相不同,故不同分;而種類則與彼同,故名彼同分。
【2】建立叁科的意義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對世間萬法分類的名目。五蘊的蘊,梵語skandha,音譯塞建陀,蘊舊譯爲陰,陰者賊害義,謂此五者者能賊害我人的性德。新譯爲蘊,蘊是積聚的意思,謂由許多事物聚集一起,就稱爲一蘊、一聚。《俱舍論》卷一載,蘊有叁義,一者和合聚義,謂由種種事物聚集在一起。二者肩義,謂肩能荷擔衆物之故。叁者分類義,謂依性質不同而分類。
十二處的處,梵語ayatana,舊譯爲入,入是“涉入”的意思,謂根能涉塵,塵能入根,根塵互相涉入而生識。新譯爲處,處是養育、生長的意思,是“托以生識”之處。十二處有內外之分,內六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外六處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十二處是自五蘊開展而來的,這是將受、想、行、識四蘊歸納爲一個半——六根中的意根,和六塵中法塵的一半(另一半屬色法),屬于心法;而將色蘊開展爲十個半——即六根中眼、耳、鼻、舌、身五根,和六塵中色、聲、香、味、觸五塵,再加法塵的一半,合稱十二處。
十八界的界,梵語astadasadhatavah,是種類、種族的意思,又爲界限的意思,根塵互相涉入而生識,這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及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合稱十八界。界者界限,即根、塵、識叁者,各有其界限,不相混淆。如眼根有眼根之界,耳根有耳根之界,乃至眼識有眼識之界,耳識有耳識之界。如眼識僅能緣色,不能越色而緣聲,耳識僅能緣聲,不能越聲而緣香等是。蘊、處、界叁科的名稱,是唐代譯經的新譯,唐以前譯經,舊譯爲陰、界、入。、在漢譯的《阿含經》中,用的全是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的名稱,到唐代譯經才用蘊、處、界的譯名。漢代安世高譯有《陰持入經》,這是最早介紹叁科的經典。安世高還譯了一本《阿毗昙五法行經》,這是世友《品類足論》中的初品,這也是和叁科有關的著作。這以後,阿毗昙一系學說中,介紹叁科文的文字很多,特別是在世親的《俱舍論》中,诠釋的更爲詳細。
佛陀說法,爲什麼在五蘊之後複說十二處、十八界呢?世親菩薩在《俱舍論》卷一中解說有叁種情況,系依于有情之愚、根、樂等,而分別說蘊、處、界叁科。一者依愚之差別而說,有情有愚于心法者,有愚于色法者,有愚于色、心二法者。即對愚于心法者說五蘊——于色法只說色蘊,于心法則開爲受、想、行、識四蘊;對愚于色法者說十二處,即合心法爲一個半,開色法爲十個半。對愚于色心二法者說十八界,即色法仍爲十個半,而開心法爲七個半。二者依根之利鈍而說。即爲利根者說五蘊,爲中根者說十二處,爲鈍根者說十八界。叁者依樂欲之不同而說。爲欲略者說五蘊,爲欲中者說十二處,爲欲廣者說十八界。由叁科而觀察器世間及有情世間,依愚夫迷悟的不同情況,以破我執之謬,立無我之理。
【3】六種無爲
本章第一節,在“十二處”之後說到“無爲法”,《廣論》曰:
“及諸無爲。雲何無爲,謂虛空無爲,非擇滅無爲,擇滅無爲,及真如等。虛空者,謂容受諸色。非擇滅者,謂若滅非離系。
雲何非離系,謂離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雲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系。
雲何離系,謂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雲何真如,謂諸法法性無我性。”
無爲,指的是無爲法。爲者因緣造作之義,無因緣造作之法,曰無爲法。換句話說,無生住異滅四相之法,曰無爲法。事實上,無爲就是真理的異名,如涅槃、實相、無相、法界,與無爲同一意義。《廣論》文字簡略,並沒有把無爲法說完全,如《百法明門論》曰:“無爲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爲。二、擇滅無爲。叁、非擇滅無爲。四、不動滅無爲。五、想受滅無爲,六、真如無爲。”
蘊、處、界諸法,全是因緣造作的有爲法,也全是生滅變異之法。生滅變異之法是諸法的現象,而不生不滅的無爲法就是諸法的法性。事實上,無爲法是有爲法的體性,有爲法即無爲法的相用,並不是離開有爲別有無爲,也不是離開無爲別有有爲。這法性與法相之間,如波與水,非一非異。
無爲法六種,即前面所說的虛空無爲,擇滅無爲,非擇滅無爲,不動無爲,想受滅無爲,真如無爲。真如是聖者所證的絕待真理,絕待真理是“語言道斷、心行處滅”的境界,真如一名亦是假立,何得說名爲六?其實這只是一種方便施設,藉著語言文字,顯示其相而已。于此略釋六種無爲如下:
一、虛空無爲:虛空非色非心,離諸質礙執著,其性無礙,無可造作,故名無爲。
二、擇滅無爲:擇爲揀擇,是能擇之智;滅謂斷滅,是所滅的煩惱。謂由無漏智,揀擇諸惑,永滅煩惱所顯的真理。此真理不生不滅,故曰無爲。這是二乘行者析色明空所證的涅槃。
叁、非擇滅無爲:非擇滅無爲者,非由擇力滅惑所得,但本性清淨,及緣阙所顯。《俱舍論》曰:“永礙當生,得非擇滅。”當生者,指當來所生之法,諸法緣會則生,緣阙不生。謂能永礙未來生之法生起,所得之滅異于擇滅無爲,以得不由人擇,但由緣阙之故,名曰非擇滅無爲。
四、不動滅無爲:行者修持禅定,入第四禅,永離叁災——火燒初禅,水淹二禅,風刮叁禅。出離八難——憂、苦、喜、樂、尋、伺、出、入等全息,無喜樂動搖身心,以此所顯真理,故雲不動無爲。
五、 想受滅無爲:入滅盡定,想受心所不起現行,有似入于涅槃,亦名無爲。
六、真如無爲:六無爲中,前五種是或約其因來說,或約其用來說,只是方便譬喻,唯有真如無爲才是諸法的法性、實相。《成唯識論》卷二曰:“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于一切法,常如其性,故曰真如。”真如是諸法的實性,諸法如波,此姓如水,諸法如繩,此性如麻,諸法離此則無自體;此離諸法則無自相,故此實性與諸法不一不異。
《大乘廣五蘊論講記》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