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鑒別邪師?
答:就是拿叁法印來鑒別。他的見地是不違背叁法印的。再一個可以拿人格來鑒定。這個鑒別的標准就是有我與無我。如果他根本的出發點——弘法的出發點與收徒弟的出發點是爲了自己,他整個的人格是“有我”的話,肯定沒有見道。因爲見道以後,雖然也是有煩惱的,但是他的煩惱主要是性方面或情愛這方面的煩惱。還有就是發一些脾氣。但他整個的人格會有一個大的轉變,整個人生觀方面,整個做人的方面,會把自我中心轉變。可以觀察他肯定不是爲自己的名聞利養,他是爲了別人,爲了弘法。這是一個鑒別邪師的非常硬的標准。不管是出家人也好,在家人也好。他肯定不是以自我爲中心的人,肯定不會包裝自己,吹噓自己,或者很主動地把你拉到那兒去,說你皈依我吧,做我的護法吧,他肯定不會這樣。若是這樣,便有邪師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