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人生使用權
有些人盡是花天酒地、狂飲豪賭,以爲如此花錢才夠“豪爽”,揮霍到最後身敗名裂、傾家蕩産,這樣值得嗎
唯有大智者,才能正確地發揮人生的使用權。
數年前,我在臺北接到花蓮本會打來的電話:有位住在高雄的盲胞,帶了十多位盲友和他的子女,專程來到花蓮本會。這位盲胞捐出一千萬元,作爲建設基金。
工作人員問他爲什麼如此發心
他說,自己從小就過著坎坷的日子,叁歲時母親去世,由祖父母撫養;到了六、七歲時,祖父母又相繼往生。由于自己身體不好、乏人照顧,罹患眼疾又缺乏妥善治療,因此在五、六歲時眼睛就完全看不見。他的童年,就在黑暗貧困中度過。
長大之後,他以蔔卦、算命爲生。由于大家都對他都很信任,因此賺了不少錢;除了買一棟房子安身之外,還另外買了一棟房子置産。
有一天,他收聽慈濟世界的廣播節目,聽到我說:“人生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單會賺錢不稀奇,會用錢的人才有智慧!”等等這些話,令他感到很震撼!
又有一次,他聽到我說:“現在名醫很多,但良醫有限。因此除了興建醫院外,我還要辦醫學院。”令他想起自己小時候正因爲失去醫治的機會,又乏人照顧才會失明,以致一輩子痛苦地生活在黑暗中。
他深深地體悟到:“既然人生沒有“所有權”,我何必再辛苦地置産
我要將辛苦賺來的錢,發揮在真正有用的地方!”
因此,他對子女說:“我們現在已經有安身之所,另外那棟多余的房子,如果要分給你們五、六位,每個人也分不了多少。錢是我賺的,就讓我用在有意義的地方吧!不如把房子賣了,把錢捐給慈濟,發揮人生的使用權。”
這分慈濟精神多感人!難得他能夠把錢用在適當的用途上;反觀有些人盡是花天酒地、狂飲豪賭,以爲如此花錢才夠“豪爽”,揮霍到最後身敗名裂、傾家蕩産,這樣值得嗎
唯有大智者,才能正確地發揮人生的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