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喜樂的大道上6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佛法讓我們清楚的了解,世間上每個衆生,大到如大象,小到像微生物,不管體積是大、是小,沒有一個衆生對痛苦會覺得快樂,也沒有一個衆生會把快樂當成是痛苦。用自己的身體來做說明,最容易有貼切的感受。當別人把痛苦、煩惱、病痛、災難等等帶給我們,我們不願意承受,因爲我們不希望擁有痛苦,不希望擁有煩惱,更不希望擁有災難、病痛。如果自己都不希望擁有這些痛苦和煩惱的話,那爲什麼又要把這些加在別的衆生身上?所有的衆生都想要快樂,不要痛苦,所以佛陀的教義清楚的告訴我們;你不喜歡的事,就不應該對別人做;你喜歡的事,應該也要施予別人。當我們對別人做自己喜歡的事時,別人會因此而得到快樂、得到平安和福報,這就是行善;如果我們將自己不喜歡的事,加在別人身上,別人就會産生痛苦、煩惱、病痛、災難等等,這就是作惡。
動機是關鍵
善與惡的分別,不在于外在形象的好壞,也不是因爲外在供養或布施物的體積大小,而是決定于內心的動機。
肉體上或是語言上造作的一切善與惡,大部分是以心爲主導。當主導的心是以極度的貪、瞋,或是在無明的狀態中而做的話,惡報就很大。但是如果是以善良的動機而産生福報,那個福報就非常大。那身體跟語言所做的算不算罪過呢?當然是罪過。但是因爲身和語的罪業可以藉由心來忏悔,所以比起心所造作的罪過就比較小。如果是善的作爲,那身體跟語言所做的,當然也是不及心所造作的善業福報。以心意造業來說,如果表面露出笑容,可是內在的瞋恨心很強烈,罪過當然也是很大;如果內在沒有瞋恨,外在顯露是一種瞋相,一種恐怖相,這個罪過會比較輕一點。如果是以慈悲心,爲了不讓別人造惡,或是爲了對方好而露出恐怖相,不但沒有罪過,而且是有功德的。
又比如有個人捐了一億,另外一個人捐了一百塊,如果在心念上,兩個人都是非常慈悲的以菩提心來做這件事情的話,當然功德會有大小的存在。可是這種大小,不是因爲他們所捐的錢數大小來決定,而是以他們能力範圍內能付出的比例大小,來決定功德的大小。
量力而爲不後悔
當具備願意對所有衆生付出的思想,其結果淨化的是自己;但是,一個人絕對不可能有能力度盡天下所有的有情衆生,只要付出廣大的願力,在能力範圍內盡力去做,就是行菩薩道,就能問心無愧。我們是凡夫菩薩,和真正的菩薩還是有所差別。真正的菩薩是衆生需要什麼,他可以施予什麼,只要發個願,施舍出去的東西又會還原。所以有菩薩願意捐他的頭給衆生,這對他沒有傷害,因爲捐完後再發願,頭又複原了;有人需要他的手,捐了手他不會覺得痛苦,因爲他已經有無畏的心,而且發個願,手又完好如初了。可是做爲凡夫俗子的我們,若有人要我們的頭、手,我們的頭、手捐出去後就無法複原,我們會很痛苦,會後悔;如果會後悔,那麼我們的菩提心就退失了。所以行這類傷害自己的菩薩道,在凡夫中是沒有教導的。
不退轉心真精進
我們不需要去學古人砍頭、砍手這類的菩薩行,那是對自己的傷害。身體猶如渡苦海時的一艘船,我們要相當珍惜它,將它擦得幹幹淨淨,把裏面修補得堅固耐用,這樣才有辦法脫離輪回。如果坐在船上,認爲下面是苦海,爲了趕快到彼岸,而對著船敲敲打打,船很快就會破破爛爛,而我們也到不了彼岸。
即使我們有廣大的心量與無邊的願力,行爲上還是要保護凡夫的肉體。畢竟我們是脆弱的凡夫,還未能真正證得空性,對肉體還是會有執著之心,若作爲上傷害到自己,願力就會退轉;若願力退轉了,信心就會消退,于是我們開始埋怨佛菩薩不慈悲,埋怨傳承的加持力不存在等等而退轉虔誠心。所以要非常謹慎的對待自己的肉體,因爲它是修行到彼岸的本錢。
特別是在學習密法的過程中,不能有任何自我傷害身體的行爲。現在珍惜它,今生才能修行累積資糧,來世才可以繼續擁有這樣的修行資糧,要不然還有什麼時間因緣聚會得到這樣的人身呢?
結語
以上的道理,講起來非常簡單,可是真正做起來,也不是一件容易事。不過身爲佛教徒,在初級的階段,一定要對前面所講的基礎概念,有很深的了解,才能對後面要學習的佛法,有次第性的投入。特別是密法須依次第而修行的,所以對一步一步的基礎觀念與修行,一定要清清楚楚,不可以迷迷糊糊,這樣才能在不偏離解脫安樂道下,快速的修行成就,自利利他、任運無礙,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