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火硝煙,憑誰滅卻?
文/見由法師
翻開曆史,無論文明如何演進、科技如何發達、經濟如何成長,人類間的對峙、沖突、戰爭似乎永遠不斷。近幾年來,九一一事件、阿富汗反恐戰爭、美國入侵伊拉克、以黎軍事沖突……造成了無以數計的家破人亡。報紙上數百字的篇幅、螢光幕上片刻即逝的畫面,背後卻是何等沈痛的苦難與傷痕。無論理由如何正當,戰爭都是殘忍的。在全世界已成爲同一平臺的今日,“和平”仍是全人類的共同想望。然而,誰能夠回應和平的呼喊?英國著名曆史學家湯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曾說,能夠解救二十一世紀劫難的,是中國的孔孟思想與大乘佛法。
佛法以慈悲爲本,與和平的共鳴毋庸置疑,而我們從距今二千多年前的孔孟思想中,能夠汲取什麼樣的智慧?引發什麼樣的反思?又,什麼才是真正的核心理念,足以帶領個人、社會、國家走向和平的願景?
《論語》中記載,子貢問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恕”字,可以拆解爲如、心,本意便是“推己心如彼心”,也就是推己及人的同理心態;自己所厭惡的事,不加諸于人,自己所愛好的,則樂于與人分享。如此簡易的道理,正是建構和平的基礎。因爲,和平不是某些人或某些國家的責任,一切大的戰爭都是由小沖突所引發的,所有的責任仍應回歸于個人,團體中的每一份子都必須從自身做起。而“恕”字,便是人與人相處之間,最能夠掌握進退、權衡尺度的依循。
人的生存,建立在所謂的“我”的概念下,凡事皆以此爲出發,衍生不可勝數的“我的”,如:我的長相、性格,我的財富、名聲,我的親朋好友……。在追求個人滿足的過程中,必然會産生愛、憎的差別──對于喜愛的,希望能獨享;對于厭憎的,便希望由別人來承受。就像我們耳熟能詳的抱怨:“爲什麼是我(不是他)?”、“爲什麼我總是得加班,但是加薪、升遷的事永遠落在別人身上?”在保護“我”的利益前提下,産生了人與人之間的對立與沖突,甚至引發戰爭。試想,哪一場戰爭的起因不是爲了保護“我”和“我的”?爲了石油也好、國家榮譽也好、爲了“我”所奉行的教義也好……別人的利益甚或性命,都可以罔顧,都可以犧牲。正因如此,便要倚仗“恕”──推己及人的同理心,克製一己的私欲,在我、人之間取得互利互融的平衡點。
恕,說穿了,不過就是爲別人多著想“一點”。然而,這“一點”,卻必須出于對自我的深刻了解,並且將這份理解以同等的心態,轉換爲對別人的體認,才能夠以更寬廣的胸懷、更高遠的目光,從小我提升。而放下小我,正與佛法中慈悲的精神不謀而合──不忍己苦,遂不忍衆生苦,乃至願代衆生受無量苦,令諸衆生畢竟大樂。釋迦牟尼佛便是因爲堅持無量劫前在地獄受苦時所發的那念爲人著想的慈心,行之不退,才能夠圓成佛果。因此,孔門一以貫之的恕道,不僅是儒學,也是佛法,更是人人必須親自履踐的、通往和平的大道。
僅此“恕”字,只要從現在開始做起,便能平息一切已燃起或未燃起的硝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