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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

  忏悔

  林同學

  民國八十叁年十二月叁十一日,因盜匪案件,被移送屏東法院地檢處。羁押待審在屏東看守所的這段日子,被禁見四個多月。起初,被借提到警察局偵訊時,身邊的女人一再的強調,要我安心的打官司,外面的事情她會處理,別爲她擔心,一定會等我出去。她也常常帶菜來探望,只因禁見期間不能登記接見。然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音訊杳然,不再帶菜來了。原先,我很氣憤,很不甘心,脾氣更加暴躁起來,老是質疑女人爲何這般無情。本身從沒覺悟到這種愛是不堅固的,也不懂得去回憶過去的種種是否罪有應得。對國家對社會,對被害人對親人是否會造成傷害。只一味地用最惡毒的詞句來詛咒、謾罵別人。因此,我恨天怨地,好像周遭的人都對不起我似的。直到有一天,因緣聚會,我由主管手中接到一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起初並不了解此經的含意是什麼,但由于反覆的讀誦後,卻有甘之如饴的感受出來,從此以後改變了我的命運——學佛。

  回憶自己這一生,隨著年歲的成長,對物欲的需求也日增。置身在這萬丈紅塵裏,不懂得上進,只圖享受,導致走上偷盜、搶劫的不歸路。整天提心吊膽,東躲西藏。叁十年來的成長過程中,自己衡量一下,到底得了多少?過去種下的惡因,現在得到的就是惡果——法律製裁。醒悟雖已晚,但終究給了我機會。這應歸功于看守所的各級長官,費盡心血開辟了學佛的道場和無數的佛學叢書,讓我在禁見期間能拿起佛書來打發時間。使得原本浮躁不安的心漸漸歸于平靜,虔誠的每天禮佛念佛。這段時間,內心確實平靜了不少,心靈上也有了依歸。想起以前未學佛的我,有一天,收到一份起訴書,原來是檢察官向法院具體判我死刑。當時我整個人有說不出的哀傷與痛苦。于是我掙紮,我克製。愈是掙紮、愈是克製、愈是痛苦。最後,我對人生徹底的絕望了。幸好,我佛慈悲,就在此時,戒護課的長官請來一幅佛像與我結緣,並爲我開示佛法,講些念佛法門及感應故事,要我虔誠忏悔過去所造的惡業。就這樣的因緣下,開啓了我的智慧,生命露出一絲曙光。在此,更祈望有一天能到佛堂和各位同學共修。今天能在佛堂參加佛七,多麼的珍惜與感恩啊!

  這次佛七,所方邀請到佛教界高僧“上鑒下因”法師爲主七和尚。法會中,法師爲受刑人開示因果道理,並講解念佛真正意義,讓我獲益良多。佛七之前,曾經由上悟下仁法師主持過皈依儀式,讓弟子成爲真正的佛門弟子。皈依,就是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有回轉義,因無始以來背舍叁寶,而今覺悟前非轉向叁寶。皈是歸投,依是依靠,如子歸父,如民依王,把我們身命交付給佛法僧,這就是皈依叁寶。真正的學佛,主要是以叁寶爲崇高理想目標,自己不斷修學,加以佛菩薩慈悲願力攝受,把身心融于叁寶中,以達到究竟歸宿,獲得徹底的覺悟。今天幸逢佛七法會,在佛號聲中,不禁想起以前的無知,我哭了!過去一切的一切,完完全全的錯了!我佛慈悲,弟子會用最虔誠的心,實實在在的學佛,日後,會好好護持佛教,以消往昔所造種種惡業!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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