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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規定佛門的主事有哪些?

  佛陀規定佛門的主事有哪些?

  答:一,說法主——是指傳揚聖教、弘宣正法的人(釋迦在世所說的一切教法,要想使其流通,久住世間,不至于人去法滅,全賴佛弟子流通。當知做個弘法的法師,既很重要,也非簡單,必要于叁藏精通,無礙自在的善知識,始能活潑生動的爲大衆開示。《華嚴經》說:“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這是語言的教化;二,行法主——是指善知戒律,如實奉行的人,也就是律師,這是身行的教化;叁,僧坊主——是指一寺的負責人,也就是一般所說的住持,(做一寺的住持,最重要的是得衆,而得衆的要件爲見情。);四,教化主——是指教化道俗之主,令其修福業的,(如建寺需要經濟,但信施不一定知道寺裏需要,這就需要教化主的勸化);五,坐禅主——是指教習禅定之主,也就是善授如何修習止觀衆的行者,相當于禅堂的堂主;六,行來主——是指照應四方往來僧衆的負責人,也就是等于寺內的知客或者客主(做個行來主,最重要的是慈悲接衆,絕對不可作威作福,專找行腳僧的麻煩,或者對他們呵斥,這是爲行來主所特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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