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戒律與世俗的戒律有什麼不同?
答:以佛法看,戒有世戒與佛戒——第一義戒的不同。除了佛製的戒,一切都是世戒。佛教的戒律與世俗戒有四點不同:一,佛教的戒律之所以不同于世俗戒,就是出發點與目的不一樣。其它各宗教,守戒是爲了遵循神的意志,如不遵守,便是違背了神的意志。佛教則不然,佛戒雖有佛製,但是遵守在與各人,佛陀製戒也是根據衆生的意志而來,佛陀絕對不會勉強任何人,守戒不是爲佛而守,而是爲了各人的自由意志而守。就好象吃飯是各人自己的事情,吃了自己飽,不吃自己餓,與他人無關系。不過佛陀以其大智大悲的胸襟,他雖然不能代表衆生吃飯,他卻會勸導愚蠢挨餓的衆生去吃飯——守戒。這是佛教戒律與世俗戒的,第一點不同。二,一般的世俗戒,多半是片面的。比喻別的宗教,是爲了求得神的歡喜,他們守戒的目的,不爲造成人間的幸福和快樂,而是爲了達到生天的意欲,所以是偏重于形而上的,往往爲了升天的理由而否定人間的快樂。再比喻儒教,對于倫理綱常的遵守是爲了造成人間的幸福和快樂,所以是偏重于形而下的。唯有佛教弟子的遵守佛教戒律,既爲造福人間,也是爲了追求出世的境界。這是佛教戒律與世俗戒律的第二點不同。叁,一般的世俗戒律,只有形式的遵守,並沒有戒體的納受,所以也就沒有戒罪與性罪的區別。別的宗教的戒律,並不是單純爲其教徒所有,那是神給予人類的製約,不管你信與不信,都在其製約的範圍之內,信了的人固然要守,不信的人,也不能不守,要是不守,其罪過是同等的。佛教戒律則不然,佛戒是由佛製,佛弟子的受戒,必須是師師相授,講求戒體的傳承與納受,惟有受了戒的人,才能將戒傳給他人,此一戒體,是直接傳自佛陀,受戒而納受戒體,便是納受佛的法身與自己的心性之中,以佛的法身接通人人本具的法身,以期引導各人自性是佛的發明或者證悟。受了佛戒而再破戒,等于破了佛的法身,所以罪過很大。沒有受戒,雖然作惡,不爲破戒。作惡的本身,雖然即是罪過,其罪過的程度,卻沒有受戒破戒的大和重。這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作惡的性罪,加上破戒的戒罪。在佛法而言,破是破了佛的法身,所以戒罪的程度,遠比性罪爲大。這是佛教戒律與世俗戒律的第叁點不同。四,一般的世俗戒律,只是教人戒除應該戒的行爲,並不能形成一套理論的體系,佛教戒律被列爲佛教的叁藏之一,並以專門的律藏爲佛法住世的樞紐,所以有其整套的體系。比喻我們佛教將戒的構成,分爲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大科目,如果缺少一科,便不能稱爲持戒。如果不具備這四個條件,雖然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也只算是守了世俗戒律而並非佛教戒律,守持世俗的戒律功德是有限的,也是不究竟的,這是佛教戒律與世俗戒律的第四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