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兄妹四人,父親已經過世,生前留下十萬元給母親養老。現今母親患尿毒病症,必須靠洗腎活命。老二、老叁是學佛之人,發心當義工並到處捐款做慈善功德。母親患病後,兩人勸母親一心念佛求生極樂世界,並希望母親將錢捐出做功德。此舉引起未學佛的小弟強烈反對,責罵兄長沒有良心,置母親生死不顧。請問此事誰對?
兩者都對。學佛人懂得佛法道理,人在生病時把醫藥費捐出幫助其他病苦之人,自己一心念佛求生淨土,業障確實可以消除,若患者還有壽命,病會痊愈,若壽命已到可提前往生。這是學佛這一方對了。不學佛人說:“自己病這麼重,卻將醫藥費捐掉了!”此是世俗人情看法,也不能說錯。
疾病的根源有叁類:第一種是生理疾病。這是飲食起居不懂得調理,這種病痛醫療可以幫助。第二種是冤親債主附身,所謂是無形的東西附身,這種病醫藥無法治療,像《慈悲叁昧水忏》悟達國師所得之病就屬于此類。這種病可用佛法超度、調解之法,債主若接受,病就會好。第叁類是業障病,自己所造罪業深重,既不是生理病,又不是冤親債主附身。這種業障病,超度無用,醫藥也無效,但還是可以治好,佛教導我們要“至心忏悔,斷惡修善,改過自新”,如此方可治愈。所以,首先要省察病是屬于哪一類型,該用何種方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