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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燈·法身·第二十五章 入行正確之辨識

  第二十五章 入行正確之辨識

  第二十五章稱爲<入行正確之辨識>,內容包括方才提到的四種辨識。

  第一種是“法之正確辨識”。正確的辨識意味著見到事物之真實狀態,即通常所稱的究竟真理。在此,佛陀清楚地說道:“勿視正覺有別于色相,勿在色相之外尋求正覺,勿以爲正覺存于色相之外。”佛陀在此處所說的真義是:色相的本質就是正覺。這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教示非常相似,尤其是此經最廣爲人知的“空性之四重意義”: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第一句“色即是空”表示:“色”或形相自身原本就不具有任何獨立、具體的存在性。換句話說,它的本性是空性的,因此它自然是空性的。

  第二句:“空即是色”表示:排除色相之後,在其他任何地方也都找不到空性。這是因爲空性就是色相的究竟體性,不須要爲了使空性顯現而鏟除色相。色相和空性並不是相抵觸或矛盾的。如果空性是存在色相之外的某種事物,那麼,色相就必定具有真實的獨立存在性;但是,事實上,它並不具有。因此,空性就是色相。

  第叁句“色不異空”表示:空性並不是和色相分離或色相不同的某種事物或狀態。空性和色相並不是對立的。

  第四句:“以不異空”表示:沒有任何色相是和空性相離或相異的。

  如此,“空性之四重意義”表示:空性就是色相的究竟體性,而且,由于其體性是空性的緣故,我們所覺知的物理形相從一開始就和空性不可分離。從四種正確之辨識的觀點,我們應該了解:一切現象都和空性合一不二,且相對與究竟的模式並非兩種不同的本體。

  佛陀以描述空性與色相之關系的同樣方式,繼續解釋其馀四蘊:受蘊、想蘊、行蘊及識蘊。例如,在受蘊方面,他說:“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知覺的體性或本質是空性的;“受不異空,空不異受”——知覺和空性是合一不二的。

  我們可以從自己的禅修經驗中了解其馀四蘊亦是如此,因爲它們都是心的層面;種種知覺皆不具有任何具生的真實本體,它們都是空性的。同時,不論我們談到的是想蘊或行蘊,我們稱之爲“心”的一切,其本性皆是空性,我們無法找到任何可稱之爲“心”的具體實質。然而,空性這個字的定義起于某種不具本質的事物——某種存在于膚淺、錯誤經驗中的事物。換句話說,空性和我們所談論的對象——其馀四蘊——的本質是不可分離的。空性並不存在于我們的幻惑覺受的體性之外。

  這表示我們的心、我們的經驗無異空性,且空性並不存在于我們的經驗之外。

  我們不僅能從知識的角度或經由推論的方式去了解這個論點,也能在禅修中觀見及體難空性——它存在于我們的經驗之中。

  這完成了《叁摩地王經》第二十五章的討論。

  同時,我也必須說:由于這部《叁摩地王經》被用爲大手印修持的背景或輔佐性法教,所以,我們必須以超越僅止于學術性探討或研究文字意義的方式來研習這部經典,應該由實修叁摩地境界而融會貫通這部經典的意義,應該試著從我們自己的禅定修習中去體驗此經所闡述的意義。到目前爲止,我都只是以枯燥的學術角度在談論空性及叁摩地。這當然是不夠。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實地禅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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