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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二(一一五七)

  (一一五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世尊晨朝著衣持缽。入王舍城乞食。次第行乞至火與婆羅門舍

  火與婆羅門遙見佛來。即具衆美飲食。滿缽與之

  如是二日.叁日。乞食複至其舍

  火與婆羅門遙見佛來。作是念。禿頭沙門何故數來。貪美食耶

  爾時。世尊知火與婆羅門心念已。即說偈言

  王天日日雨  田夫日夜耕

  數數殖種子  是田數收谷

  如人數懷妊  乳牛數懷犢

  數數有求者  則能數惠施

  數數惠施故  常得大名稱

  數數棄死屍  數數哭悲戀

  數數生數死  數數憂悲苦

  數數以火燒  數數諸蟲食

  若得賢聖道  不數受諸有

  亦不數生死  不數憂悲苦

  不數數火燒  不數諸蟲食

  時。火與婆羅門聞佛說偈。還得信心。複以種種飲食滿缽與之。世尊不受。以因說偈而施故。複說偈言

  因爲說偈法  不應受飲食

  當觀察自法  說法不受食

  婆羅門當知  斯則淨命活

  應以余供養  純淨大仙人

  已盡諸有漏  穢法悉已斷

  供養以飲食  于其良福田

  欲求福德者  則我田爲良

  火與婆羅門白佛。今以此食。應著何所

  佛告婆羅門。我不見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神.世人有能食此信施。令身安樂。汝持是食去棄于無蟲水中。及少生草地

  時。婆羅門即以此食持著無蟲水中。水即煙出。沸聲啾啾。譬如鐵丸燒令火色。擲著水中。水即煙起。沸聲啾啾。亦複如是。婆羅門持此飲食著水中。水即煙出。沸聲啾啾。于時火與婆羅門歎言。甚奇。瞿昙。大德大力。能令此食而作神變

  時。火與婆羅門因此飯食神變。得信敬心。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今可得于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不

  佛告婆羅門。汝今可得于正法中出家.受具足

  彼即出家已。作是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發須。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乃至得阿羅漢。心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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