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依《十地經》中所說十平等者,
(一)一切法無相平等性;
(二)如是類推;
(叁)無生;
(四)無起;
(五)寂靜;
(六)本來清淨;
(七)無戲論;
(八)無取舍;
(九)一切法如幻、如夢、如陽焰、如谷響、如水月、如影象、如化事平等性;
(十)有法無法平等性。
《菩薩地》中出現的十平等性者,謂無相狀、無性相、不自生、不從因生、本來寂靜、無戲論、離取舍想、寂靜、如幻如化、有法無法無二平等性。
對于所破分爲:道所破及正理所破二種。
一,道所破分爲:煩惱障、所知障和定障叁種。又有:貪障、著障和劣障叁種。
二,正理所破分爲:顛倒見和執彼顛倒見之識二種。
邪見【十叁】有十六:我在過去時有、無有、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見四種。世間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有非無常見四種。此八是依前際。
我在未來時有、無有、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見四種。世間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見四種。此八是依後際。
我見有二十:色在我中見、我具色見、色中有我見、我中有色見。如是結合余四蘊【十四】類推即成二十種我見。若加我異色等見,即成二十五種我見。
所破的我分爲:補特伽羅我和法我二種,彼一一中各有俱生我和遍計我二種。于補特伽羅常一自在實有,我離蘊實有,獨立實物有,蘊與性相不同的獨立實有,谛實有由自相有。俱生薩迦耶見緣我執和我所執有二種。此有叁句:是補特伽羅我執非俱生薩迦耶見句,二俱是句,二俱不是句有叁種。
法我者:若如唯識師所說,所取能取異體實有,無方分極微積集的粗塵實有,別有所取,色外境有,于自能取分別耽著事上由自相有等,此與後者是分別耽著事由自相有,二者不一。
若如自續師所說,于心無損害不是唯以顯現境爲增上而安立境,是從自己不共真理前爲實有。
若如應成派所說,不是唯由分別假立而由自相有。勝義中有、真實中有、谛實有等是一義。由自相有,由自性有,由自體有,自己面前實有(主觀),能立有,實物有,真理前有等是一義。由彼無谛實等,由自相無等應爲一義,亦當了知。
若如有些中觀師所說,于勝義中有:于觀察真理的理智前作爲勝義中,于聖者根本前作爲勝義中,于谛實有作爲勝義中有叁種。
又,勝義分爲:正勝義和順勝義亦可說有二種。
又,勝義分爲:義勝義、得勝義、和修勝義叁種。
世俗亦可說爲:假名世俗,了知世俗和解說世俗叁種。
實物有【十五】,若就言诠正理門分有:以道理證成實有,堅固實有,作用實有,自立實有,穩重實有,谛實實有六種。
假有者謂從彼實有相反的法,必須了知,適應時機,各各論中所說,獨立實有與能執獨立實有,二者非一。
能破的正理:有他共許或自共許之應成,及二種因。對于因,有破壞外境俱所緣決定因;破谛實均衡因;能觀察因,破實事師邪分別山如金剛屑因;能觀察果,破有因無因生因;能觀察因果二者,破四句生因;能觀察一切事物體性,遠離是一是異因;能觀察一切分正理王的緣起因。
破補特伽羅我,主要是以五相正理觀察與七相正理觀察。【十六】
四邊生者謂:自生、他生、自他共生、無因生。
破有因無因生四種者:因時有果生,因時無果生,因時亦有果亦無果生,因時非有果非無果生,皆不生故。
四句生者謂:從多因唯生一果,從一因生多果,從一因唯生一果,從多因生多果。
有邊、常邊、增益邊是一義。無邊、斷邊、損減邊是一義,遠離彼二邊者即名中道。
對于中觀,若以言诠分爲:教、道、果叁中觀。
二谛事【十七】分爲:世俗谛、名言谛、方便谛、此岸谛等是一義。勝義谛、殊勝谛、從方便所生谛、真谛等是一義。
世俗谛分爲:正世俗、倒世俗二種。若如應成派所許,正倒二者唯在名言識前安立。正者謂不由瞬間錯亂因所損害的境及六有境(即六境六識),倒者謂有錯亂因損害。梵語世俗說爲能障真實及虛诳義。
勝義谛者謂:涅槃,微細滅谛,空性,自性身等。法性、空性、法界、大手印、諸法的本性【十八】、自性、體性、真性、真如、實際等是一義。空性若分有: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爲空、無爲空、無際空、畢竟空、無散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無性自性空,有十六空。若加上他性空、有性空、無性空、自性空四種,即有二十空。又若就言诠分有:現空二聚【十九】的非遮空,及唯決斷谛實的無遮空二種。
對于通達空性的智,若如應成派所許,有有漏無漏二種。有漏有:聞思修叁理智;由總義理趣而現證的根本智;及聖者後得智等。無漏有:叁乘有學聖者現證空性的根本智及佛智四種。又有二現與無二現的智二種。
中觀應成派十二種不共他宗的特法:
(一)在名言中亦不使用自相語;
(二)于實執等一切煩惱分粗二種不共軌則;
(叁)許二種微細無我不共軌則;
(四)唯由分別名言假安立許爲緣起義不共軌則;
(五)于業果所依事安立我的軌則不共;
(六)安立外境軌則不共;
(七)不許阿賴耶、自證和自續軌則不共;
(八)安立二障和斷除二障軌則不共;
(九)許聲聞聖者悉證法無自性軌則不共;
(十)許異生凡夫有瑜伽現量軌則不共;
(十一)許滅法等安立叁時軌則不共;
(十二)許佛的所知智軌則不共。
主要有此十二種,微細差別無邊。
中觀論著中有許多名相差別,當見應成宗派總建立處。此宗的量和因【二十】所需要的名相差別,當見因明處說,此爲略攝中觀論著主要所诠內容的名相差別。
注釋:
【一】章嘉․若比多吉:西元1717-1786,格魯派著名活佛。
【二】生緣悲:不分無常無我,唯緣有情的悲心。
【叁】法緣悲:具有通達無常慧的悲心。
【四】領受:證受。
【五】四增長:即發心增長四白法:一、甯舍身命終不對上師說虛妄語;二、對大乘所化加行即所化確定大乘;叁、對菩薩作大師(佛)想;四、于衆生以增上意樂而行。
【六】這裏省略掉了“此六種爲”四字。
【七】這裏省略掉了“此六種爲”四字。
【八】這裏省略掉了“以上內、外兩種”六字。
【九】出生願:來世出生何處願。
【十】他勝罪:根本罪。
【十一】惡作罪:微細罪,不善行。
【十二】現譯:詐現威儀、谄媚奉承、旁敲側擊、巧取訛索、贈微博厚。
【十叁】邪見:即惡見。
【十四】四蘊:受想行識。
【十五】實物有:實有,實體中有,即實有的事物,不依靠他,自身能確定的事物,如瓶。
【十六】以五種道理觀察(尋求)門破我,即:蘊非我,蘊不依我,我亦非依蘊,不見無蘊單獨有我,我與蘊非如薪火相雜。以七相道理尋求我不可得:如車與支分(零件):是一,是異,是零件依車,是車依零件,是車中有零件,是零件積累爲車,是其總形爲車?如是確定車(法)無自性,或人無自性。
【十七】二谛事:事物本身。
【十八】諸法的本性:真理。
【十九】現空二聚:現分與空分,謂方便與智慧。
【二十】道理,理由。
一九九七年一月譯于北京
跋:寫在任傑居士譯《古印度中觀論著九種》書後
任傑居士把他這些年來從藏文翻譯出的中觀論著交給我看,讓我提出個看法來,我考慮了一下,大概有這麼幾點。
第一、翻譯的價值。
大乘佛教中觀宗在藏傳佛教中無疑地是占據著最主要的地泣,雖然藏傳佛教中也有講瑜伽行派唯識思想的,但總體上看在藏傳佛教占主導地位者,仍屬中觀。尤其是開創格魯派的宗喀巴大師,整頓了整個的藏傳佛教,抉擇、確立了以月稱論師爲代表的中觀應成見爲修習佛法的理論基礎。而此後的藏傳佛教是以格魯派爲主流的,從而也就使得中觀派,尤其是中觀應成派的作用更加地突出了。這一點是與漢地有所不同的。在漢地,雖然很早就有鸠摩羅什譯出了許多中觀論著,僧肇法師也精辟地闡釋了中觀宗的根本思想,後來又有天臺智者大師建立了以中觀思想爲核心的天臺宗佛教,但是在此後的一千余年中,漢地佛教仍以唯識爲主流。藏漢佛教之異同,是衆生共業之所感,也與玄奘大師、義淨大師去印度求法時,正是瑜伽行派興旺時期,而佛教傳入藏地時則是印度晚期大乘和密乘興旺時期有最密切的關系,印度晚期大乘的特點即在於中觀,密乘的理論基礎更是中觀。所以說:現在你們大家學習藏傳佛教的確要重視中觀;而你們大家學習中觀,也的確要重視藏傳佛教。這很重要。
藏傳佛典分兩個部分,大藏經和藏地大德的文集。大藏經又分爲甘珠爾與丹珠爾,在藏傳佛教中,能被載入大藏經的都是翻譯作品,藏人的著作是不會被列入藏經的,只能以文集的形式保存下來,這與漢文大藏經的編輯原則不同。在甘珠爾、丹珠爾和文集中,有許多文獻是漢傳佛典裏所缺如的,像現觀莊嚴論類、宗派論類、後期大乘中觀類,以及內外五明之學等等,都是很難在漢文佛典中尋見的,而漢文大藏經中也有許多典籍在藏文裏沒有。這就需要漢藏之間進行交流。交流的方式,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翻譯。從近現代的情況看,在這一點上,漢地佛教走在了藏地佛教的前面,能海法師、法尊法師、觀空法師、郭和卿居士……都在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貢獻,現在任傑居士的翻譯也是如此。此次任傑居士譯出了這麼多重要的論典,這對於大家學習藏傳佛教、研究藏傳佛教,對於藏漢佛教的交流,對於漢文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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