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的蘊觀
(一)什麼是原始佛教?
根據聖嚴法師對佛教思想史的分期法,一般可分兩大類:佛陀時代稱爲基礎的佛教,佛陀以後稱爲發展的佛教。基礎的佛教稱爲原始佛教,發展的佛教,則包括小乘的部派佛教及大乘佛教。原始佛教的教理包括四聖谛、十二因緣、五蘊、六入處、及八正道等。
(二)什麼是五蘊?
五蘊就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蘊”者巴利語是“Khandha”,
有“集聚”、“一團”、“一群”之義。佛教的五蘊,同時亦有分類的意思,即近于“範疇”之意。五蘊狹義是指人,即生命不外是“色”、“受”、“想”、“行”、“識”五堆東西積聚而成。五蘊廣義則包括一切現象,即人生與世界皆爲五個範疇或五團要素所組成的。
第一蘊色蘊,梵語是“Rupa”,是“形”和“色彩”的混合。色蘊不單是視覺性的東西,還攝有聲、香、味、觸的感覺的一切事物。據阿毗達磨經的注釋:“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是名色”。四大即地大、水大、火大、風大;“大”即“普遍者”的意思。地、水、火、風,並不是物理的原素,而是一切物質現象的性類。地大是堅性,水大是濕性,火大是暖性,風大是動性。一切物質現象都是由這四種屬性所組成。
第二蘊是受蘊。受原語叫做Vedana,意譯爲“覺”,是“感情”和“感覺”的混合。在“品類足論”的辨五事品裏,把受定義爲“領納性”,領納是指由感覺而生起的感情。受有叁受,是苦受、樂受、及不苦不樂的舍受。
第叁蘊是想蘊。想的原語是Sanna,是“知覺”或“表象”的意思,亦有取象性之意。取象包括知覺、觀念、思想和表象等心物一切的“像”。一切存在的法,以心中浮現的相的姿態而存在時,便名爲“想”。
第四蘊是行蘊,原語是Samkara,包括有能動性,形成、集合體、活動、作用等之意。在“品類足論”的辨五事品中,則定義爲“心造作性”。造作是自發的,是積極的行動。狹義地說,行是一種意志,並主動地推動生起身、語、意叁種行業。
第五蘊是識蘊,原語叫做Vinnana,是“意識”、“認識”或“了別”的意思。眼識由眼根而了別色,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亦依其根而了別聲、香、味、觸、法。一切萬象的差別相,就是由于識了別而有的。
(叁)五蘊的哲理
在雜阿含經中,佛陀對五蘊有以下的教導:
1.五蘊是重擔:例:卷叁第六四經“…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重擔、取
擔、舍擔…雲何重擔?謂五受陰…雲何取擔?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雲何舍擔?若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永斷無余已、滅已,苦盡、離欲、滅沒。…”
2.五受陰現起,則生苦、病、老死:例:卷叁第六九經“…世尊告諸比丘:若色起、住、出,則苦于此起,病于此出;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3.執取五陰生恐怖、障礙、心亂:例:卷四第八九經“…愚癡無聞凡夫于色見是我、異我、相在,見色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色若變、若異,心亦隨轉;心隨轉已,亦生取著,攝受心住;攝受心住故,則生恐怖、障礙、心亂,以取著故。…于受、想、行、識,見我、異我、相在,見識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識若變、……攝受心住;住已,則生恐怖、障礙、心亂,以取著故,是名取著。…”
4.不如實知五受陰,則不能脫輪回苦海:例卷二第四叁經:“…愚夫衆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長夜輪回,順色而轉。如是不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長夜輪回,順色而轉。…隨色轉故,不脫于色;隨受、想、行、識轉故,不脫于識。以不脫故,不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5.五陰以欲爲根,以四大、觸、名色爲因緣:例:卷四第一○四經:“…“世尊!此五受陰,以何爲根?以何集?以何生?以何觸?”佛告比丘:“此五受陰,欲爲根,欲集、欲生、欲觸。”…“世尊!何因何緣名爲色陰?何陰何緣名受、想、行、識陰?”佛告比丘:“四大因、四大緣,是名色陰。…觸因、觸緣,生受、想、行,是故名受、想、行陰。…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爲識陰。…”
6.于五蘊生廿二種展轉計我見,與十二緣起生死流轉的關系:例:卷四第一○叁經:“…愚癡無聞凡夫于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爲行。…無明觸生愛,緣愛起彼行。彼愛受因、受集、受生、受轉。…彼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彼觸六入處因、六入處集、六入處生、六入處轉。彼六入處無常有爲,心緣起法;彼觸受、行受,亦無常有爲,心緣起法。如是觀者,而見色是我…見色是我所…見色在我…見我在色…見受是我…見受是我所…見受在我…見我在受…見想是我…見想是我所…見想在我…見我在想…見行是我…見行是我所…見行在我…見我在行…見識是我…見識是我所…見識在我…見我在識…複作斷見、壞有見…不離我慢。不離我慢者,而複見我,見我者即是行。彼行何因?何集?何生?何轉?如前所說,乃至我慢…”
7.當觀五蘊是無常、苦、非我、非我所,得解脫:例:卷一第一一經:“…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雲何有常?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聖弟子!如是觀者,厭于色,厭于受、想、行、識。厭者不樂,不樂則解脫…”
8.如實知五蘊無我,成就叁種無上,究竟涅槃:例:卷五第一一二經:“…正以此法,諸所有色 彼一切如實知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複如是。彼于爾時成就叁種無上:智無上、解脫無上、解脫知見無上。成就叁種無上已;于大師所恭敬、尊重、供養如佛。世尊覺一切法,即以此法調伏弟子,令得安隱、令得無畏、調伏寂靜、究竟涅槃…”
9.正知五蘊、五蘊集、五蘊滅後,須修習叁十七道品,才得解脫:例:卷二第四○經:“…雲何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識,此識集、此識滅,不修方便隨順成就,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謂不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
(四)總結
從以上經文例子可以看到,佛陀說五蘊,並不是作自然科學的探討,亦不是研究形而上學的宇宙觀,而是對我們具體的現實日常經驗作探討,目的是對治有情于五蘊的執取,起五蘊爲我及我所之見,因而生恐怖、障礙,並于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中長夜流轉生死。佛開示五蘊是無常、苦、非我、非我所的,目的是使有情有正確的知見,斷除無明、愛、欲、我慢等的系縛,修習叁十七菩提分法,最後從叁界中解脫,究竟涅槃。
(本文所引雜阿含經爲佛光大藏經阿含藏版)
參考資料:
1.佛光山宗教委員會印行:佛光大藏經──雜阿含經一 一九八叁年初版
2.慧風、韓福瑞等著:佛教基礎知識 大乘文化出版社 一九八○年初版
3.李世傑述著:原始佛教哲學史──印度佛教哲學史上冊 慈航佛學院印行
一九七一年叁版
4.志蓮淨苑文化部:佛學基礎課程 二○○○年再版
5.Bhikku Bodhi(2000) translated from the Pali.The Cornerted Dizcourses of the Buddha-A New Translation of the Samyutta Nikaya. The Pali Text Society. Oxf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