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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的主要特色

  原始佛教的主要特色

  從出家衆的修行生活來看

    食:

  

  1. 托缽乞食

  2. 一般飲食

  3. 過午不食(日中一食)

  4. 嚴禁素食主義

  5. 不忌蔥蒜五辛(比丘尼不食蒜)

  阿含經上說,比丘出家應當剃發、持缽,家家乞食,卑下活命。經律上均明確規範托缽乞食才是「正命而活」的方式。

  2. 北傳律典僧殘戒中均明確禁止「破僧壞法(分裂僧團,破壞*輪運轉)」的各項主張,不食魚肉的素食主義正是其一。

    衣:

  

  壞色(土黃、紅褐)袈裟(布塊縫成的五、七條衣)沒有口袋、鈕扣、腰帶等

  南北傳律典中明確規範「上衣」、「下裳」和「僧伽梨(袈裟)的尺寸及顔色等細節。 不許穿著或配戴光鮮亮麗的正色衣、纓珞、帽飾…等。

    住

  除雨期安居外,通常個別居住于山洞、林間、樹下、小茅蓬、小木屋等阿蘭若處

  1. 南北傳律典比丘律中明確規範自行搭建茅篷的長、寬限製;亦不許男女衆雜居于一處。

  2. 大雄( Mahavira )則源自對耆那教主(主張素食)的尊稱。

    行:

    1. 比丘徒步走路。

  2. 患病時得乘牛車(不許乘馬車等貴族和軍隊的車乘)

  3. 不與女衆同座並行

  1. 律典犍度詳載使用車乘時宜

  2. 律典嚴禁比丘取用金錢,如自行付錢加油、付過路費、停車費…等均屬破戒的行爲。

  3. 律典對男女衆有諸多規範。

    錢財:

  

  1. 不接受、捉拿、使用或儲存金錢(包括信用卡、郵撥賬戶、存款彙兌)、珠寶、古董等。

  2. 不許買賣、貿易、營利(包括以物易物和電子轉帳)等。

  . 南北傳經、律(舍墮戒)中有明確規定,並視金錢如五欲之不清淨。 佛陀入滅後約 103 年,毘舍離城的跋耆族比丘們違背戒律,開始勸募並接受信衆的金錢供養。在第二結集中,早已被判定爲非法非律。後世僞造的經律提出各種取財的權宜方便,稱之爲開緣。

    從出家修行的方法來看:

    1. 剃度出家受持比丘律( 227 戒)。

  2 . 依止長老 5~10 年

  3 . 每半月(月圓、新月)布薩誦戒,互相檢討忏悔破戒言行。

  4. 每年雨期( 7 月月圓日 ~10 月月圓日)安居,精進禅修。

  5. 修習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實踐八正道。

  6. 禁止學習、持誦或教授咒語

  齋日八戒及沙彌十戒均禁止演奏各種樂器。 律典亦禁止比丘衆以「長調歌音(梵呗)」唱誦經典。 南北傳律典中均詳載出家、依止、布薩、安居…等儀軌。雜阿含經上記載佛陀于入滅前夕告訴遊方行者須跋陀羅,沒有八正道就沒有四沙門果。 南北傳律典比丘尼律忏悔戒中均明確禁止誦習咒語。.戒疤、燃指…等均非佛製。比丘律中明確禁止出家衆性交,破此淫戒者犯波羅夷罪,當被逐出僧團,喪失比丘身份。

    從渡化衆生的方式看:

    1. 托缽行腳,遊化四方。

  2. 叁皈五戒,引發信樂。

  3. 八關齋戒,循循善誘。

  4. 病苦時或臨終說法,開示引導信衆,令其歡喜痊愈,或趨向果證,或生于善處。

  5. 遵循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原則,兼具慈悲與智能,而以言行一致的身教隨宜度化信衆。

  佛陀成正覺以後,托缽行腳遊化四方,循著「布施→持戒→生天→欲味→欲患→欲出遠離」的次第來引導堪受調教的衆生走入正法律而趨向解脫涅槃。佛陀教導衆生「學習正法」卻從未教導衆生「成佛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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