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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神秘文化——密宗 第五章 藏密人佛合一法▪P3

  ..續本文上一頁光明在藏傳密宗看來,又是一種氣,是心與氣相“重疊”的呈現。因爲氣是由五種光線交織而形成,它的存在可以使修持者的心在變成智慧的同時,也就變成了一種金剛身。這種金剛身在本質上是由智慧(五智)組織而成,它代表著存在的極端狀態。出現這種變化的原由是在氣中潛藏著一種處于萌芽狀態的閃光(泉)。

   在性質上與心相同的光明可以用主客觀兩種不同的觀點來闡述,從主觀的角度看,光明則超越所有客觀事實而與有意識的主觀之空産生聯系,即“心神無二”;從客觀的角度看,光明就是空本身(空性),即不能變成思想的內容。在心與光明的關系上,藏傳佛教各宗派均有自己的看法,比如一些宗派認爲,光明是思想(心)之力量的典型特征(性相),而空則形成了其本質。因爲空不能脫離光明,同時光明也不能離開空。光明與空的吻合代表了純粹非客觀性的一種無法表達的階段,它構成了心的極端狀態。

   對于心與光明的關系以及它們的實質等的一系列闡釋,實際上是一種宗教感受。在藏傳密宗的修煉過程中,修持者會産生一種幻覺,又通過這種幻覺給心賦予了光明,從此心具有了重大意義,而光明也成爲一切事物之本源並存在于人身之中。藏傳密宗中,這種原來是純潔的和無分別的心或光明就變成了一種有色的光明,白色或是黑色。由此而進發出了成對的或不成對的造物。值得說明的是,對于心或光明的掌握或修煉,是藏傳密宗的最高大法,也是藏密中最不易把握的甚深密法。爲此,在修煉藏傳密宗時,其修持者必須拜一位金剛上師或根本上師來具體指導修習程序或儀軌,否則,修持者在藏傳密宗這一錯綜複雜、神秘莫測的面前,會眼花鏡亂、不知所措,如同氣功上說的“走火入魔”,沒有任何效果。

   在此需要補充的是,藏傳密宗無上瑜伽部還將光明分爲根光明、道光明和果光明,現分述如下:

  

   A、根光明

  

   根光明,又稱“根本光明”“母光明”,其中又分實際光明、死亡光明、睡眠光明等多種光明。藏傳密宗認爲,根光明本來就潛伏在衆生的根身之中,不管其人是否修法證覺,在特定的時刻總會自然顯現。

   實際光明,又稱理光明,是指有情衆生之心本來具有的本性。如經雲:“所謂此心之真體,諸法之實相,不二不異之真空,當彼已得受于無上清淨大安樂境時,即獲證于超乎一切之法者,是即根本淨光也。”(注:引自《明行道久成新法》)。實際光明實際上就是佛教顯宗中所說的“本覺”“正因佛性”。

   死亡光明,是指人臨終之際至死後未生之間,即“中陰”期間自然顯露的一種心的狀態。《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指出:“謂衆生生命之形成,是從自性光明生無明,由無明生空,從空依次生風、火、水、地四大,由四大集起色身,當人臨命終之際,神、識、氣與四大肉身分離,逆出生的次第而漸次收攝:地界入水中,水界入火中,火亦入風界,風界入心中,心入于心所,心所入無明,此入光明中,如是叁有滅。當心識乍脫離四大肉身的束縛時,一切藉四大而生的粗細妄念失其所依,得以暫時止息,從而呈露出未受妄念遮蔽時的心地光明。伴隨四大的依次收攝,及周身氣向中脈、心輪內凝縮,在主觀心識中現爲種種光亮境相,最後呈現心光朋,這一過程一般說爲“臨死八相”。(注:《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二二)。藏傳密宗根據死亡光明的自然顯現或原理,建立了“中陰成就法”。其修習過程則是體驗或認識光明,經常修持不怠,縱使生前沒能解脫,當臨死及死後即死亡光明顯現時,予以認識,自心與光明融爲一體,把持不失,便會于此時證得法身.從而解脫生死;又說修習氣脈明點,當氣入住並融于中脈之中時,也會依次顯現如同上述臨死之八相,見證光明。詳見藏密“中陰成就法”。

  

   B、道光明

  

   道光明,又稱“子光明”,是指修持者在修煉過程中,由瑜伽調心所知見體證的光明。根據所修習的密法及其見證光明的層次,道光明又可分爲通義光明、密義光明、覺受光明、眠薄光明、眠重光明、喻光明、實義光明等多種。

   通過瑜伽修習,了達心性本來無生,與佛教顯宗尤其中觀派關于心性的見地相一致者,則稱爲“通義光明”,通義則是顯密共通之意。由修習密法生起、圓滿二次第,以及雙運道、睡眠禅定等所體認的光明,則是“密義光明”。依法修習禅定,修定達到了知光明、領受澄湛之心光,可稱“覺受光明”。依憑覺受修習睡眠禅定,在睡夢中能夠滅除昏昧,保持心注明空,然夢中尚出現粗細塵境,這是所謂的“眠薄光明”。由于功力的增進而在睡夢中只顯現光明並恒久保持,這是“眠重光明”。

   根據身心不二的原理,從修身入手,如修習寶瓶氣、金剛等等氣功,漸漸將氣入住于中脈,于所生寂靜禅定之離念心上,尤其在內見如月之光後所體認的光明,可稱爲“喻光明”。或修習拙火定、雙運道而産生的最勝空樂不二的覺受上體認的光明,以空樂爲喻,也可稱作“喻光明”。不僅將氣入、住、融于中脈,臨死八相完全顯現,而且最後所呈露的如同黎明晴空相上所證見的光明,這才是真正的心光明,稱爲“實義光明”。根據無上瑜伽的原理,修持者先進入密教菩薩初地,然後依次光明修習,便可直證究竟佛果。

  

   C、果光明

  

   果光明具有不可思議的功德妙用,能使修持者永離生死之苦海,證入常樂我淨的涅槃境界,成就莊嚴淨土,可發廣大神通力,能使自己分身無數,度化一切有情衆生。具體而言,修習瑜伽而得大成就後,使所修根光明與道光明完全契合無間,並證得密教菩薩道之第十叁地,即金剛持地,此刻已是即將成佛之時,至此其光明完全開發,窮徹心源,這時所證光明則是“果光明”。由此可見,無上瑜伽以窮證光明爲解脫成佛的秘要。

   藏傳密宗無上瑜伽部認爲,修持者見證光明時,其氣必然入住融于中脈之中,使凡夫的業氣化爲智慧之氣而進入智慧脈道,打開心輪上纏縛遮蓋本性光明的脈結,原有的心光于是迸發出來。這是因爲光明、最細心、最細風以及離戲明點的自性都是一致的,可謂一體不二。所以說圓證光明時,不但證得以最細風或離戲明點爲體、量等宇宙、不生不滅之法身,而且肉體四大(地、水、火、風)也融入光明中而發生物質結構的變化。最後成爲“虹光身”。因而見證光明、成就佛果便成爲瑜伽修持者追求的最高目標。

   總而言之,以上提到的心與光明的關系,如同太陽與太陽的光。但按照無上瑜伽部的觀點,每個人體中所固有的心是指光明或本質的空。因爲光明與空二者不能彼此分離,它們結合在一個統一的整體之中。這樣瑜伽修持者才有了見證光明的修習之道,從修習次第的角度看,見證光明相當于生起次第,而修習空性則相當于圓滿次第。如此不停地反複修煉,智慧才能得以實現。另外,在修煉過程中,光明與空可分別代表化身和法身。由于如此修習或感受,便産生了代表著心的發光本質。但是,又由于心的真正實質超越了一切二重性,而表現出的一切均爲幻想或變幻。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光與空的一致性。

   藏傳密宗的心與光明這種教理,在藏密信徒看來,可以使他們獲得菩提心,因爲這種教理意味著一種天生的潛在力量。從而說明人的心實際上是一種空,也就是說人的心是一種沒有內容的最純潔的智慧。爲了獲得這種狀態,藏傳密宗修持者需要付出很長時間的修訂或冥想。上述人佛合一法即本尊法就是爭取這種狀態而不斷淨化心靈的過程。反之,修習本尊法也要掌握心與光明這種教理,因爲心與光明這一教理在本尊法中可充當一種方法、手段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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