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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四(六一七)

  (六一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一鳥。名曰羅婆。爲鷹所捉。飛騰虛空。于空鳴喚言。我不自覺。忽遭此難。我坐舍離父母境界而遊他處。故遭此難。如何今日爲他所困。不得自在。鷹語羅婆。汝當何處自有境界而得自在。羅婆答言。我于田耕壟中自有境界。足免諸難。是爲我家父母境界

  鷹于羅娑起憍慢言。放汝令去。還耕壟中。能得脫以不。于是羅婆得脫鷹爪。還到耕壟大塊之下。安住止處。然後于塊上欲與鷹鬥

  鷹則大怒。彼是小鳥。敢與我鬥。嗔恚極盛。駿飛直搏。于是羅婆入于塊下。鷹鳥飛勢。臆沖堅塊。碎身即死

  時。羅婆鳥深伏塊下。仰說偈言

  鷹鳥用力來  羅婆依自界

  乘嗔猛盛力  致禍碎其身

  我具足通達  依于自境界

  伏怨心隨喜  自觀欣其力

  設汝有凶愚  百千龍象力

  不如我智慧  十六分之一

  觀我智殊勝  摧滅于蒼鷹

  如是。比丘。如彼鷹鳥。愚癡自舍所親父母境界。遊于他處。致斯災患。汝等比丘亦應如是。于自境界所行之處。應善守持。離他境界。應當學

  比丘。他處他境界者。謂五欲境界。眼見可意受.念妙色。欲心染著。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可意.受.念妙觸。欲心染著。是名比丘他處他境界。比丘。自處父母境界者。謂四念處。雲何爲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是故。比丘。于自行處父母境界而自遊行。遠離他處他境界。應當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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