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與野蠻
邢曉彤
文明與野蠻是兩種本質上完全不同的東西。人,能發展出高度的文明,而人性、人心中野蠻的成分卻未見減少;人,于是兼二者而有之,成了文明與野蠻的混合物;人,實在是一種怪物。
文明,是不可能直接對抗野蠻的。去對獸性大發的強盜、暴徒、侵略者大講文明哲學、仁義道德,不過是自找挨刀。文明,如果要抵禦野蠻的威脅,只有依賴另一種更高程度的野蠻。文明,可以從其工具理性、技術層面中發展出這種野蠻,不過這樣做的代價是,一旦發展出來,這種野蠻也就異化成爲與文明非同質的力量,甚至成爲破壞文明的新的威脅。國家、軍隊、警察、監獄,以及武器裝備,都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産物,並隨文明的進步不斷地強化。同時,它們又都是暴力機器,一旦讓專製暴戾者、法西斯獨裁者掌控,文明社會將暗無天日。二戰末期,爲加速法西斯的滅亡、盡快結束戰爭,科學家們提出研製核武器,果然核武器殺傷力的野蠻程度舉世震驚。戰爭結束後,科學家們又倡議控製並最終銷毀核武器,然而時至今日,還不見有樂觀的前景,科學文明所發展出的殺人武器,已是異化了的、脫離了文明範疇的野蠻力量,已不是文明自身能作得了主的了。一個擁有高度文明的國家、民族,卻被外來的野蠻民族所毀滅,那不是它文明發達之過,而是因爲,在它發展高度文明的同時,沒有建立起足夠強大的野蠻力量來保衛這種文明。宋代文化發達卻備受外族欺淩,並最終爲外族所滅,同爲重文輕武的國策所致。當時的有識之士,也有清醒地看出此結症的。朝中始終有主戰派與主和派之爭,包拯任監察禦史時,就曾力主加強邊關軍備,抵禦外敵。阿育王在皈依佛教之前,是用強大的武力,野蠻的殺戮統一全印度的,成爲護法明王之後,對佛法的保護、弘揚也始終有強大的國力爲後盾。玄奘大師的譯經成就,還少不了太宗派禦林軍保衛譯場的功勞吧!當然,再強大的野蠻力量,即使它的産生和存在是爲了保護文明,也終究躲不過無常法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或是被外來更野蠻的力量所打敗,或是被內部異化的力量所瓦解,最終難免灰飛煙滅的結局。新一輪野蠻威脅文明,文明借助野蠻來對抗的悲喜劇接著開演。
人與人之間,族與族之間,國與國之間,以文抗暴,死路一條,以暴抗暴,又沒完沒了。那麼,人類以文明替代野蠻的善良願望,究竟能否實現?出路又在那裏呢?爲佛弟子,當然相信是在佛法裏!既然文明與野蠻的混合存在于人心,既然以文明替代野蠻的願望出自于人心,那麼,也被稱爲內學、心學的佛法正是單刀直入、直指人心,“勤修戒定慧,熄滅貪嗔癡”,就是引導每個人通過自身的修持,增長智慧,再用智慧修持的力量,在自己心中培植起醒覺、分辨、抉擇的能力。當自心能作得了自主時,便能選擇讓文明的種子現行、熏生、增長,讓野蠻的潛在勢力起不了現行,熏不出新種,熄滅于無形。人類以文明戰勝野蠻的願望之所以難于實現,只因人類對文明的發展過多地求之于外、用之于外,卻忽略了返之于內、用之于內。只有在佛法智慧之光的普照下,在每個人的自心中,文明戰勝野蠻的理想才是可能實現的,前途光明的。不過,在佛法感化到每個人的自心之前,佛法自身在世間的存在與弘揚,同樣暴露于野蠻的威脅之下,同樣需要依賴、借助更強力的野蠻的保護和支持,雖然菩薩戒中有“蓄殺衆生具戒”的律條,那也只是從戒殺心而論。大雄寶殿上,兩側的護法諸天中,多有拿刀持劍者,確是功德無量,理當位列于釋尊親側。
野蠻,是不可能直接戰勝文明的。野蠻所能摧毀的,只不過是文明的物質外殼,殺掉一批人,毀掉一些東西,消滅的只是承載文明的人的色身和物質的遺痕,作爲文明本質核心的精神傳承和精神遺痕,是任何野蠻力量所無法觸及、無法摧毀的。野蠻,如果想要征服一種文明,也必須借助另一種更高級的文明,于是有了冒亡國之險,發傾國之兵,去別國強搶一位高僧法師的曆史記載;有了在文明最高級、最核心的哲學、宗教思想領域中,一手威逼利誘文人動用哲理爲己歌功頌德,炮製天賦己任的神話,一手批判、禁锢、封殺異己異端的思想自由的兩面派手段。無非都是爲了在文明世界中樹立起與其野蠻相稱的地位。然而一種文明征服另一種文明自有它截然不同于一種野蠻征服另一種野蠻的規律和方式。從這層意義上說,高級文明與低級文明間不適用“征服”一詞,更恰當的表達或許是交彙、融合,即低級文明在高級文明中獲得進步、升華,高級文明融合低級文明中諸多獨特的成分而使自身更豐富多彩。正因如此,當一個文明程度相對落後的民族去征服一個文明程度高度發達的民族,成爲軍事上的戰勝者,政治上的統治者,同時卻又會不自覺地成爲文明上的被征服者、被同化者。軍事勝利、政治統治只能是暫時的,文明上被同化而獲得進步的影響則是恒久的。也正因如此,文明需要進步這一堂而皇之的口號,使文明相對落後的民族爲其野蠻侵略找到了發展自身文明這一絕好理由,也使文明相對發達的國家爲其野蠻侵略找到了帶給他國先進文明這一絕佳借口。
然而,還是因爲文明發展與融合的自身規律,顯示出不同民族、不同國家、不同程度、不同特色的文明之間,交彙融合、發展進步的最佳途徑,就是和平友好、平等對話、協作交流。文明的進步,絕不能自相矛盾地去成爲殖民擴張、野蠻屠殺、瘋狂掠奪的借口。如果一件文物因被掠奪而得到更好的保護,那也絕非文明之幸。因爲文物本身只是一個物件,甚至是並不起眼的物件,是曆史賦予它承載一段輝煌文明史的意義和榮耀。但當它被侵略者以野蠻手段劫掠而去,無論它在強盜手中得到如何高貴的尊寵和禮遇,僅就其被劫掠的這段曆史,就其以不該有的方式出現于不該出現的地方的這個事實而言,它所承載的,決不再是文明的榮耀,而永遠只是文明的恥辱!如果說只有被劫,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那就會引出強盜有理的謬論,引出哪國軍事最強大、經濟最發達、科技最先進,全世界的文物,所有國家的國寶都該歸它的謬論。須知一切文明的成果既是人創造的,也就和人一樣是甯爲玉碎,不爲瓦全的,如果一種文明創造了它,後又無法保護它、無力保衛它,爲不蒙受被劫掠的恥辱,毀滅恰是它正確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