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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無靈(豐子恺)

  佛無靈

  豐子恺 

   我家的房子──緣緣堂──于去冬吾鄉失守時被敵寇的燒夷彈焚毀了。我率全眷避地萍鄉,一兩個月後才知道這消息。當時避居上海的同鄉某君作詩以吊,內有句雲:“見語緣緣堂亦毀,衆生浩劫佛無靈。”第二句下面注明這是我的老姑母的話。我的老姑母今年七十余歲,我出亡時苦勸她同行,未蒙允許,至今尚在失地中。五年前緣緣堂創造的時候,她老人家整日拿了史的克在基地上代爲擘劃,在工場中代爲巡視,叁寸長的小腳常常遍染了泥汙而回到老房子裏來吃飯。如今看它被焚,怪不得要傷心,而歎“佛無靈”。最近她有信來(托人帶到上海友人處,轉寄到桂林來的),末了說:緣緣堂雖已全毀,但煙囪尚完好,矗立于瓦礫場中。此是火食不斷之象,將來還可做人家。

   緣緣堂燒了是“佛無靈”之故。這句話出于老姑母之口,入于某君之詩,原也平常。但我卻有些反感,不指責某君思想不對,也不是批評老姑母話語說錯,實在是慨歎一般人對于“佛”的誤解,因爲某君和老姑母並不信佛,他們是一般按照所謂信佛的人的心理而說這話的。

   我十年前曾從弘一法師學佛,並且吃素。于是一般所謂“信佛”的人就稱我爲居士,引我爲同志。因此我得交接不少所謂“信佛”的人。但是,十年以來,這些人我早已看厭了。有時我真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與他們爲伍。(我受先父遺傳,平生不吃肉類。故我的吃素多半是生理關系。我的兒女中有二人也是生理的吃素,吃下葷腥去要嘔吐。但那些人以爲我們同他們一樣,爲求利而吃素。同他們辯,他們還以爲客氣,真是冤枉。所以我有時懊悔自己吃素,被他們引爲同志。)因爲這班人多數自私自利,醜態可掬,非但完全不解佛的廣大慈悲的精神,其我利自私之欲且比所謂不信佛的人深得多!他們的念佛吃素,全爲求私人幸福。好比商人拿本錢去求利;又好比敵國的俘虜背棄了他們的夥伴,向我軍官跪喊“老爺饒命”,以求我軍的優待一樣。

   信佛爲求人生幸福,我絕不反對。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顧及他人,我瞧他不起。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樂道,引爲佛佑;(抗戰期中,靠念佛而得平安逃難者,時有所聞。)受了些小損失就怨天尤人,歎“佛無靈”,真是“阿彌陀佛,罪過罪過”!他們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誦經。但他們的吃一天素,希望比吃十天魚肉更大的報酬;他們放一條蛇,希望活一百歲;他們念佛誦經,希望個個字變成金錢。這些人從佛堂裏散出來,說的統是果報:某人長年吃素,鄰家都燒光了,他家毫無損失。某人念《金剛經》,強盜洗劫時獨不搶他的。某人無子,信佛後一索得男。某人痔瘡發,念了“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痔瘡立刻斷根。……此外沒有一句真正關于佛法的話。這完全是同佛做買賣,靠佛圖利,吃佛飯。這真是所謂:“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惠,難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認爲吃素、吃葷真是小事,無關大體。我曾作《護生畫集》,勸人戒殺。但我的護生之旨是護心(其義見該書馬序),不殺螞蟻非爲愛惜螞蟻之命,乃爲愛護自己的心,使勿養成殘忍。頑童無端一腳踏死群蟻,此心放大起來,就可以坐了飛機拿炸彈來轟炸市區。故殘忍心不可不戒。因爲所惜非動物本身,故用“仁術”來掩耳盜鈴,是無傷的。我所謂吃葷、吃素無關大體,意思就在于此。淺冗的人,執著小體,斤斤計較:洋蠟燭用獸脂做,故不宜點;貓要吃老鼠,故不宜養;沒有雄雞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這樣地鑽進牛角尖裏去,真是可笑。若不顧小失大,能以愛物之心愛人,原也無妨,讓他們鑽進牛角尖裏去碰釘子吧。但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無人;又往往以此做買賣,以此圖利,靠此吃飯,亵渎佛法,非常可惡。這些人簡直是一種瘋子,一種惹人討嫌的人。所以我瞧他們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與他們爲伍。

   真是信佛,應該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義,而摒除私利;應該體會佛陀的物我一體、廣大慈悲之心,而護愛衆生;至少,也應知道“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之道。愛物並非惜物的本身,乃是愛人的一種基本練習;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于百姓”的齊宣王。上述這些人,對物則憬憬愛惜,對人間痛癢無關,已經是循流忘源、見小失大、本末顛倒的了。再加之自己唯利是圖,這真是世間一等愚癡的人,不應該稱爲佛徒,應該稱之爲反“佛徒”。

   因爲這種人世間很多,所以我的老姑母看見我的房子被燒了,要說“佛無靈”的話,所以某君把這話收入詩中。這種人大概是想我曾經吃素,曾經作《護生畫集》,這是一筆大本錢!拿這筆大本錢同佛做買賣所獲的利,至少應該是別人的房子都燒了而我的房子毫無損失;便宜一點,應該是我不必逃避,而敵人的炸彈會避開我;或竟是我做漢奸發財,再添造幾間新房子和妻子享用,正規軍都不得罪我。今我沒有得到這些利益,只落得家破人亡(流亡也),全家十口飄零在五千裏外,在他們看來,這筆生意大蝕其本!這個佛太不講公平交易,安得不罵“無靈”?

   我也來同佛做買賣吧。但我的生意經和他們不同:我以爲我這次買賣並不蝕本,且大得其利,佛畢竟是有靈的。人生求利益,謀幸福,無非爲了要活,爲了“生”。但我們還要求比“生”更貴重的一種東西,就是古人所謂“所欲有甚于生者”。這東西是什麼?平日難于說定,現在很容易說出,就是“不做亡國奴”,就是“抗敵救國”。與其不得這東西而生,甯願得這東西而死。因爲這東西比“生”更爲貴重。現在佛已把這宗最貴重的貨物交付我了,我這買賣豈非大得其利?房子不過是“生”的一種附飾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貴重的貨物,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飾,有什麼可惜呢?我便宜了!佛畢竟是有靈的。……

   葉聖陶先生的《抗戰周年隨筆》中說:“我在蘇州的家屋至今沒有毀。我並不因爲它沒有毀而感到歡喜。我希望它被我們遊擊隊的槍彈打得七穿八洞,我希望它被我們正規軍隊的大炮轟得屍骨無存,我甚而至于希望它被逃命無從的寇軍燒個幹幹淨淨。”他的房子聽說建成才兩年,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獲得那種比房子更貴重的東西在那裏。但他並不吃素,並不作《護生畫集》,即他沒有下過那種本錢。佛對于沒有本錢的人,也把貴重貨物交付給他。這樣看來,對佛買賣這種本錢是沒有用的;畢竟,對佛是不可做買賣的。

  摘自《豐子恺隨筆精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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