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輕謗佛法
宋智明
佛法流布于世間,無論何種聖典、哪家宗派,以及各種修法,均有不可磨滅的利濟價值。作爲佛弟子應根據自心的體悟及觀察衆生的因緣而順應時代,適當加以發揚,使大衆得正理、行正道,以實際的修持完成圓滿的人格。
目前在教界內有少數人因以主觀情見肆意輕謗佛法,語氣中常帶有尖銳的臆氣,有輕視淨土法門而大贊密宗者;有反對佛說“一心不亂”而來的倡信願者;有專禮彌陀而反對禮敬其余佛菩薩者;有視禅宗爲外道者;有因密宗的某些異迹而訾毀爲外道者;有唯我是正其余皆非者,如此等等足以造成佛法之衰微,使佛燈蒙塵,佛子不和。
當年太虛大師提倡八宗並弘,王骧陸居士圓導八宗一致,元音老人攝禅密淨叁宗而歸于明心見性,由斯可見佛法豈可互相輕謗?圓融宣說,導歸淨土,方爲佛法之正法眼也!
因此,無論講說、著述、演繹佛法等,應慎重其言辭,修養其心性,出言必合于佛法,著書定通于圓意,方免輕謗佛法之罪,離經一字即同魔說,而反對佛祖經教宗派,豈有不墮落之理?因果之責在己,弘法之任在己,荷負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應反思!
至于初學佛法者,在聽聞、研讀現代佛門言論與著作時,也應據擇法眼,方不誤入歧途。何者是初學擇法眼?
1、反對佛典言教者棄之。
2、反對它宗行門者棄之。
3、主觀情見臆氣用辭者棄之。
4、光有理論而無法實證者棄之。
5、提倡廢戒律、破因果者棄之。
6、自立爲祖,聚徒受供者棄之。
7、神通惑衆,預言假說者棄之。
8、言說一套,行爲敗壞者棄之。
9、正邪不分, 貫通其說而自以爲高明者棄之。
10、無有典據宗承,自立一派者棄之。
學人因能棄于偏邪之說,則不僅離邪魔偏執之害,並能因受持于正法故,解行一致,日有增益,使身心相應于佛道,得證于實際之受用矣!
摘自《臺州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