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爲什麼要求人們尋求“解脫”
聖輝
佛教講的道理雖然像海洋一樣精深博大,可說過來,說過去,其目的無非是引導芸芸衆生去得到徹底的“解脫”罷了。而解脫,顧名思義,解者爲放松,脫者乃離開之謂也。比如用繩索將動物捆縛住了,然後將其放松,這是解;被放松的動物從此見了能捆住身體的繩索就離得遠遠的,這就是脫。所以解脫,是由于有系縛才可以說解,說脫;無系縛也就無所謂解脫了。由此,佛教要教導自己的信徒去尋求解脫,不過是讓其從系縛中解放出來而已。故佛教經論《成唯識論述記》卷一雲:“言解脫者,體即圓寂。由煩惱障縛諸有情,恒處生死;證圓寂已,能離彼縛,立解脫名。”既然解脫是針對系縛而說的,而這個世界上(按佛教的原理,宇宙是無限的,有無量無邊的世界)我們人是主體,那麼是什麼系縛住了人生,佛教非得教導自己的信徒去求得徹底的解脫不可呢?
《法華經》說:“叁界如火宅。”佛教認爲人生的系縛不是別的,道破天機,即是一個字──苦!叁苦、八苦乃至無量諸苦。只是叁苦太扼要,無量諸苦又太複雜,所以這裏先談一下佛教的八苦之義吧。八苦:一是生苦,就是說人一生下就是苦的。如小孩一從母腹中出來,豆腐一樣的嫩皮嬌肉首先遭遇到的是猶如刀割的風,冷天是寒,伏天是熱,面對如此的痛苦,所以小孩一落地即是震攝人心的啼哭;二是老苦,人老,精神、體力一天比一天差,齒落眼花,步行艱難,並感來日不長;叁是病苦,疾病在身,五髒不甯,輾轉床第,痛楚呻吟;四是死苦,時辰將到,轉眼之間將成黃泉之客,生死離別之間,妻侶、愛兒、好友呼天搶地,而世間萬般都帶不去;五是愛別離苦,自己所愛的人和物偏偏不能緊緊相隨,等自己一口氣接不上來,一切都歸于空;六是怨憎會苦,自己所喜歡的人總是難到頭,可自己非常痛恨、厭惡的人總是狹路相逢,偏偏碰在一起;七是求不得苦,世界上多少好東西,奇珍異寶、高檔低檔,自己想得發瘋,卻求不到;八是五蘊熾盛苦,所謂五蘊即色、受、想、行、識。佛教認爲人即是五蘊的和合統一體。色指身體,受、想、行、識指精神而言。而五蘊苦也就是肉體與精神上的痛苦。身體上,眼睛愛看的是美色,耳朵愛聽的是悅音,鼻子愛嗅的是芬香,舌頭愛嘗的是佳味,身子愛接觸的是柔和、細軟的東西。精神上産生的是吃盡天下奇味,喝盡天下甘露的食欲;渴望致富,多賺錢的財欲;希求豔姿的色欲;愛好奉承贊譽的名欲;貪圖舒服安逸的睡欲。而這些身心克製不了的欲望如果得不到滿足,就造成了無窮的煩惱、苦悶,置身于這煩惱與苦悶的包圍中又怎能不痛苦呢?正是由于這種種痛苦都是人生避免不了的事實,想躲躲不掉,想藏藏不了,真是“一年叁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它像繩索一樣緊緊地系縛住人生,使人生沒半點自由可談!所以佛教認爲人生的系縛就是苦。
系縛人生的是苦,所以談解脫也就是解這個苦,脫這個苦。但這個苦究竟要用什麼方法才能解脫得掉呢?佛教針對自己信徒的理解能力的殊異,而設置了種種靈活的方法,而在佛教經論中最常爲“叁解脫”、“八解脫”、“不思議解脫”、“有爲解脫”、“無爲解脫”等。盡管這些“解脫”法,名詞有異,深淺有別,但都離不開“無我”這個基本原理。所謂無我也就是說──人生爲什麼受苦,就是“我”字在作怪,什麼“胡思亂想,無窮無盡的欲望,無法形容的貪心……”不都是因“我”而起嗎?!正因爲頑固地執著一個“我”,所以就將自己套在名枷利鎖上,半點不得自在。所以要解除系縛,就要破“我”。
佛教認爲我們頭腦中“我”之觀念,不過是色、受、想、行、識等五蘊構造而成的,是精神與物質的混合體,也就是說“我”是因緣所成的。既是因緣所成的,怎麼能說有“我”呢?因爲我是主宰者,即其必須是既獨立,又自在,根本不受任何拘束的自主體。可是人們的身體,當嘴巴想吃東西,腳想走路,手想寫字時,如沒有思想的指導就根本辦不到。身體既不能主宰自己的行爲,那麼身體就不能是“我”了。若說思想是我,可人之思想又最複雜,千頭萬緒的,那麼到底哪一個念頭是“我”的成份呢?同時如果說身體是我,那爲什麼棺材裏的死人沒有“我”的概念呢?要是思想是“我”,可思想又無形無象,抓不到,摸不著。正由于求來求去,“我”實在不可得,所以佛教說“無我”。而人們一旦通達了“無我”的原理,其思想境界也就得到了升華。沒有了“我”,就不會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沒有了“我”,就不會起貪心;沒有了“我”,就能節製自己的欲望;沒有了“我”,才能心地磊落,胸懷坦蕩;沒有了“我”,才會去舍身忘己地爲大衆服務;沒有了“我”,才能勇往直前、無所畏懼地走人生的路……一句話,破除了“我”,通達了“無我”,品德才會得到圓滿,人格才會得到完善,精神才會得到充實,心靈才會得到淨化。如果是這樣,人生就無苦可言,有的只是“和平與快樂”。所以《成唯識論述記》即說:“縱任無礙,塵累不能拘,解脫也。”因此佛教要求信徒尋求“解脫”,就是爲了使信徒能離“苦”得“樂”,獲得“真正的自由”。
摘自《佛教與中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