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飲酒戒
汝昌
佛門四衆弟子修學佛法,須先受戒。常見的戒律有五戒、十戒和具足戒叁級。五戒是出家弟子和在家弟子共持的,是最基礎的。十戒是沙彌所持的。具足戒則是比丘、比丘尼持的。可以說,這叁者是一級比一級高。在最基礎的五戒中,殺生戒、偷盜戒、邪淫戒、妄語戒常被稱爲四根本戒,凡弟子受戒後,就不可以開戒。而五戒中最後一條的飲酒戒,似乎就顯得無足輕重了。果真是這樣嗎?作爲山門外的佛學愛好者,筆者頗有興趣對此談一點個人的看法。
敬仰濟公活佛的人說:濟公喝酒,還吃狗肉,對他來說,酒肉不過是穿腸過而已。不錯,濟公把“酒肉穿腸過”這句話挂在嘴上,成了他的口頭禅。但是,世上事物總是分爲一般的和特殊的兩類。對廣大的佛門四衆弟子來說,飲酒戒是必須嚴持的,更是不可開的。他們屬于一般的範圍。而修行到較高層次的濟公已具神通,飲酒與不飲酒都是一樣,則屬于特殊的範圍。
佛門四衆弟子誠心學佛,以了脫生死、斷絕煩惱。他們學佛的方法是戒、定、慧叁學。其中戒放在首位,所謂由戒生定,由定生慧。一旦進入慧的境界,便可達到明心見性、度己度人的學佛目標。正如衆所周知,此時此刻,學佛的人能夠了解宇宙人生的真相;解脫生死煩惱的束縛;獲取絕對自由、真正平等的地位,從而享受脫離苦海的快樂。但是,這一崇高目標首先要從戒入門,那麼,似乎無足輕重的飲酒戒也會有助于學佛目標的實現嗎?回答是肯定的。因爲酒能亂性,破壞生定,而且許多壞事、惡事都是由飲酒引起來的。所以,佛門弟子一定要戒飲酒。臺灣的于淩波居士,在他的《向知識分子介紹佛教》一書中對飲酒戒也解釋說,有人以爲淨財沽酒而飲,無損于人,爲何也列爲戒條?殊不知酒能亂性,人間許多罪惡莫不以酒爲媒介。四分律載飲酒有十過叁十六失,如壞顔色、損名譽、失智慧、致疾病、耗錢財、無羞恥、不尊敬,以及容易墜車、落水等等。聰明的人舉一反叁,由此便知道飲酒的危害了。
俗話說“煙傷肺,酒傷肝。”吸煙可以導致肺癌,烈酒使人慢性死亡。從醫學的角度來看,酒可麻痹人的大腦神經系統,長期飲酒使人失去活動的能力,成爲萎靡不振的酒鬼。醫院臨床經驗證明,酒精長期大量進入人體,會引發食道炎、胃炎、可導致心、腦、肝等重要髒器嚴重損害,甚至可誘發腦溢血、心律衰竭、心肌梗塞、急性胰腺炎、胃潰瘍、肝硬化以及肝癌等嚴重疾病,危害實在很大。另據有關統計,飲酒的人患白內障是不飲酒的人的兩倍多。
長期飲酒不但直接影響自身健康,還會間接危害子女。遺傳學研究證實,當大腦神經系統因飲酒長期受到麻醉,就會逐漸破壞人的遺傳密碼,對未來子女的智力産生不良影響。有人以東晉詩人陶淵明爲例說,詩人棄官還鄉後,常以詩酒自娛。後來,他發現自己五個兒子都智力低下,痛心之余免不了責怪兒子。殊不知,這並不是兒子們的過錯,而恰恰是他自己酗酒的惡果。
所以,飲酒戒不僅是佛門四衆弟子必須持的,同樣,也是廣大俗人應持的。筆者認爲,當前泛濫于影視、廣播、街市、商店的五花八門的酒廣告也應像煙廣告一樣受到嚴格的限製,更希望製酒商家不要把人命當兒戲,只顧一心去謀傷天害理的不義之財。
摘自《甘露》200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