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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的試析(明真)

  精神的試析

  明真

   我曾在《法音》雜志發表了《身非是“我”論》,用日常生中的大量事實,證明了“身”非是“我”,身與我是有聯系而實又有區別的兩個概念,“我”是屬于精神範疇的。日常生活中的事實,是一般人皆能共見共知的,既不深奧,更不神秘;如果讀者能以自己的生活實踐,對照、研究拙作的論點,爲是?爲非?是能馬上得出結論的,用不著多所饒舌了。但精神是什麼?我是什麼?二者關系若何?我在文章中證實了日常生活中的身、名、服飾冠履,本來皆不是我,完全是被執爲我的。那麼又是誰在執這些東西爲我,爲什麼要執這些東西爲我呢?有關這一類的問題,願本探索佛學所得,聯系人生實際,再作些嘗試性的分析。

   主觀世界中,每個人不僅皆有精神,皆有我,還有思想感情意志欲望。這是任何人皆否認不了的。否認了這些,就無異于否認主觀世界,無異于否認生命和生活。如果我這樣說,不算誇張——從不同的渠道,共同探索人類的主觀精神,似乎是時候了。知彼知己,百戰百勝。人類對客觀物質研究,已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績,豐富和提高了人類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而且還在繼續向著客觀物質研究的深度和廣度進軍。但對主觀精神的研究如果跟不上去,在日常生活中猶然任情而動,隨欲驅遣,很可能就不能合理地有效地利用物質研究成果以造福于人類,相反地還可能發生副作用。我是一個佛教徒,認爲佛學主要是研究精神的成果。頗有創見,能補時艱。很想聊抒一得之愚,以與佛教和非佛教的朋友共同商榷。

   佛學認爲“人”是五蘊假合而有的,是完全徹底可以轉變的。五蘊,即色、受、想、行、識。蘊,積聚義。主客觀的事物,皆是衆緣積聚而有——在一定的條件下形成的。只要創造適當的條件,沒有事物是不能改變的。通過分析,佛學認爲人是色等五蘊組成的有機混合體。人生的淨化過程,實際是對色等五蘊正確認識的過程。人只是一個假名,沒有實在的自體。色等五蘊,亦皆是衆緣積聚而有;只要創造適當的條件,五蘊皆是可以改變的。色,物質,攝有五根、六境。五根:眼、耳、鼻、舌、身,亦即具有五種感官的身。六境中的前五境:色、聲、香、味、觸,即生活的環境。第六法境,是客觀物質世界在意識上的反映,即意識所緣的對象。受、想、行、識,即精神。識,共有八個識,相當于思想認識。識爲“心王”,是精神結構的主要成分。受、想、行,皆是“心所”,爲精神結構的次要成分。受,感情。想,約當觀念。行有二義:一、造作義,即思心所,亦即意志。二、遷流義,指五蘊。五蘊皆念念生滅,遷流不息故。主客觀的事物,既然皆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形成的,因而絕無離開精神而能獨立存在的物質,亦絕無離開物質而能獨立存在的精神。其次,在時間裏,五蘊皆是念念生滅,遷流不住的,從中絕對找不到凝固不變的“常”。在空間裏,五蘊皆是互相牽涉互相影響的,從中絕對找不出絕緣孤立的“一”。我想本著自己這點淺薄學識,結合人生實際,先對“精神”著重作些剖析。

   精神是什麼?我認爲精神是以我爲中心,概括了思想、感情、意志、欲望的混合體。它是客觀的存在,人類必須認真研究的。佛學認爲心、心所都是即用顯體,離用無別自體的。這對我啓發很大。通過對實際生活反複觀察思審,我發現這是完全正確的。因而認識了精神與物質的區別在于:精神是沒有體積,沒有形相,沒有色聲香味觸的。是不能以眼見,不能以耳聞,不能以手扪的。但它是存在的,並具有強大的作用。沒有精神,是不能認識自然、改造自然的,也是不能認識社會、改造社會的,試以日常生活中的事實證之。我們每天閱讀報紙,皆能觸動心緒。對報紙上反映的重大新聞,以及刊載的社論、特寫、小說和詩歌,往往皆能激起思想感情上的波瀾。爲什麼?爲什麼報紙會有這樣的魅力?答案很明顯,那就是報紙的黑字上凝結了編者、作者的思想感情。如果黑字上沒有這些活生生的東西,能激起讀者思想感情上的波瀾嗎?肯定是不可能的。報紙的黑字上凝結了思想感情,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但我們能從報紙的黑字上找到精神的體積、找到精神的形相嗎?找不到,根本找不到的。即聚天下的科學家,用數十萬倍的放大鏡到黑字上去找,保險也是找不到的。爲什麼?因爲精神本來就是沒有體積,沒有形相的嘛。奇怪而又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蘊藏在人們身內、沒有體積、沒有形相的精神,卻能在報紙的黑字上反映出來,並且居然還能激起讀者思想感情上的變化,我于此不甚了了。我不知今天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對這個日常司空見慣的事實,又是怎樣解釋的?

   豈唯報紙如此,書籍又何獨不然。即以我國古代而論,哲如老、莊,史如班、馬,文如韓、柳,詩如李、杜——這些人的形骸,早已泯滅,但他們的書還在,精神還在,還能影響一些人的思想與生活。這說明什麼呢?說明人的精神,實實在在是不隨形骸以俱朽的。我們對這種微妙的精神,不應該從不同的渠道共同地進行一些探索嗎?我們能在古人的書中找到精神的體積,精神的形相嗎?

   大地上的每一個人,都是有一點精神的。精神雖蘊藏身內,卻不是渺爾之身所能局限的。身不是我,只是我的標幟,我所役用的工具。身是有形的,我是無形的。人與人之間的往還,貌似以形,實際卻是精神。臉色、手勢、眉眼、語言,皆是有形的,皆是供無形的精神所役用的。臉色、手勢、眉眼、語言的本身,是思想感情呢?抑或只是表達思想感情的工具?這是讀者能夠也應該自己作出判斷的。在精神生活方面,人們彼此之間,皆在使用這些工具,不斷地互相影響,互相轉化。這大概不是“虛構”的事實吧?互相影響的,到底是有形的形骸?還是無形的精神呢?恐怕我們只能說是無形的精神通過有形的形骸而互相影響的吧。無形的精神,是能與自己的國家民族相聯系,是能與世界人民,天下後世相聯系的。古今中外的志士仁人,爲了堅持真理,維護正義,敢于橫眉冷對炙手可熱的暴惡者,不恤慷慨以身相殉,從不同的渠道,共同探索人類的精神世界,應該是時候了。精神的研究跟不上去,沒有正確的思想作指導,物質研究的成果是將造福于人類,還是將成爲人類的災難?這就很難說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重視身,重視物而不重視自己的精神。這是爲什麼?大概因爲身與物是有體積、有形相、有色聲香味觸的,是能以眼見、耳聞、手扪的;而精神恰恰與之相反。于是乎精神在我們的心目中就若明若昧、若存若亡了。不知身與物之所在,亦即精神之所在。見有身與物,知有身與物,難道這不是主觀的認識與客觀的事物赫然同在麼?假使沒有見與知,即使有身與物,亦將等于零。遺憾的是,我們一般人皆明于有形,而昧于無形,于是眼中就只能看到身與物而昧于自家的見與知了。見與知,我們似乎熟習,實際並不熟習。于何證之,曰:我們見人見牛,知人知牛,見山見水,知山知水,見車見船,知車知船;見路見橋,知路知橋,見蒼蒼者天知爲天,見焰焰者日知爲日,見燦燦者星知爲星——萬物固然是充盈于大宇之間的。假使見與知不能與大宇之間的萬物相接觸,能作出“萬物充盈于大宇之間”這個結論嗎?見與知明明是充盈于大宇之間的,但這卻不是有見與知者所易于理解、易于信受的。我不知熟習日常見與知者,是拿什麼作爲“見”,又是拿什麼作爲“知”的,見與知,絕不是空洞的名詞,而是有其實質的。如果精神唯局限身內,不能與天地萬物相通,請問:我們還能見有天地萬物、知有天地萬物嗎?我們明明見有天地萬物,知有天地萬物,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事實。不知我們自己有什麼理由否認自家的精神能與天地萬物相通呢!固執身即是我,不恤使精神淪爲身的奴隸,這就使我們許多人失去了精神的優勢,不能不陷于精神空虛的生活。

   身不是我,名不是我,服飾冠履更不是我,自信是經得起實踐檢驗的論點。但究竟是誰在執這些東西爲我,到底爲什麼要執這些東西爲我?曰:以我爲中心、概括了思想感情意志欲望的精神混合體,是活蹦蹦的力,是不甘沈寂、時欲向外突出的力。不幸得很,精神是沒有體積、沒有形相的,不借助于物質,是無法向外表達自己的,于是乎就不能不強執身、強執名、強執服飾冠履而以爲我了。

   人生是非常複雜、非常微妙的。我對于怫學的研究、人生的體驗,俱猶淺陋。管窺蠡測,何當大雅。幸願佛教和非佛教的朋友,有以教之。

  摘自《佛教的認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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