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果”簡介
路新
佛教大小乘佛典將因果關系中的結果分爲五類,其具體名目和涵義是:
(一)異熟果。異熟,舊譯爲果報。這是基于因果概念而耒的一個具有新意的同語,指衆生前生善惡行爲所招致的苦或樂等果報。即四緣中增上緣所得的果。升熟果與因性質不同,既不同時又非相隨。前生的因是道德性的善或惡,後生的果是實體性的善或惡,如人“放下屠刀”行善,立地成佛;作惡變成鬼,就稱爲異熟果。
(二)等流果。是由原因流出未的結果。由或善或惡的因生起同類的或善或惡的果。等流果是與原因爲同種類的結果,又稱習果。《阿毗達磨俱舍論》認爲,果似因爲“等”,果從因生爲“流”。“等”是等同,“流”是流類,等同流類的果爲等流果。例如先前操殺生之業縮短了其他生物的壽命,而其後的果報亦會是短命而死。
(叁)士用果。士指人;用爲作用,指人的造作。士用即人的作用。人們使用各種工具所造的各類事情,所得的結果稱士用果。
(四)增上果。“增上”增迸助長。一切具有影響力或不起阻礙作用的即積極的或消極的原因都是增上緣。依增上緣而生的果是增上果。如眼識(眼的視覺能力,由此而能起視覺的認識)對眼根(生起眼的感覺的依據。有勝義根與扶塵根兩部分:勝義根體質清淨,肉眼不能見;扶塵根則是肉眼可見的眼球,是勝義根發揮作用的依據。)來說是增上果。即是眼根是眼識的增上緣。
(五)離系果。“系”,煩惱的系縛。離開一切煩惱的系縛稱爲“離系”。修習佛法,斷絕一切煩惱,超脫生死輪回,獲得最高結果,稱離系果,又稱解脫果,即涅槃。
五果說中的士用果及增上果,肯定了人在創造事物中的作用。因果論學說貫穿了重視個人道德修養和強調社會行爲責任感的精神,包含了值得肯定的合理的內容。佛教因果論側重于人的心理和行爲方面,主要是心理活功的分類,強調業(因)和業報(果)。因果論闡明兩種相反的人生趨向:作惡業而引起不斷流轉、即生死論回,及作善業而引向還滅,即歸于涅槃。就是緣起流轉和緣起還火兩大因果律。佛教教人要作善業(善因),長期修持,以超脫生死流轉,追求和證悟涅槃還天。
摘自《弘化》200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