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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恩與儒孝(妙徳)

  佛恩與儒孝 

  妙徳

  在中國的社會裏,對于雙親的孝特別受重視,遂之擴展到日常生活原理。反之則爲不孝,被視爲大逆不道。在儒家的思想中,孝親是局限于世間之道,從而無有擴拓胸懷之志,是狹小的,佛教則擴展爲一切衆生,法界一切,它不限于時間、空間所束縛,胸懷廣大無邊,是寬廣的。

  儒家《孝經》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立身行道,揚名後世,以彰父母,孝之終也。”這是強調我們首先受之父母的身軀,不讓其損傷而保護,使父母安心,謂之孝,是儒家立爲孝的開始。而佛教卻是偏偏首先就違反。因出家的同時,必須先剃除須發,所以佛、儒即爲此有沖突。孔子之高足曾子是以孝聞名,他在臨死時,召集門第,將自己的手、足展開而啓示,受之雙親而未損傷,表示以全其孝。 (《論語·泰伯》中很詳細地介紹到: “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啓予足,啓予手……小子。””)這些表現只是趨于形式化主義,可以說是妄其精神的,偏于外形化、形式化、小乘化的解釋,且由外形式的解釋,從而評擊佛教。而佛教注重精神的內養,強調剃除須發,決非不孝,乃是出世的大孝,它是在打破傳統,趨入向進,以之把胸懷擴于法界一切衆生,而決不是如儒家只局限一處(人類“上層”)。

  《孝經》孝行章雲:孝子事親,居致敬,養致樂,病致憂,喪致哀,祭致嚴,此五齊可謂盡孝事親。”現今之世,竟有出殡時代替遺族哭泣的專業人士,著實可悲!再如,無嗣接代是不孝,棄親不養是不孝……而佛教從表面上偏偏違背,佛教之孝旨在報恩,而不局限于今生之父母,我們生生世世受之父母的慈愛,即攝入于子之心,而始能實踐孝行的表現。所以佛教的孝行是自然的流露,而不是束縛的表現。蓮池大師對世孝與出世孝作了一個很精辟的解答:“世間之孝有叁,出世孝有一。世間孝叁,一者承歡侍綵而甘味以養其親;二者登科入仕,而爵祿以榮其親;叁者修德勵行,而成聖成賢以顯其親。這即爲儒教的世間之孝。佛教之出世大孝,則勸其親齋戒奉道,一心念佛,求願往生,永別四生,長辭六趣,蓮胎托質,親見彌陀,得不退轉,人子報親,于是爲孝。”更何況叁界一切衆生呢

  又,人之于父母,服勞奉養以安之,孝也。立身行道以顯之,大孝也。勸以念佛法門,俾得生淨土,大孝之大孝也。由此可知,佛教與儒家孝的真正意趣所別也。

  摘自《弘化》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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