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言僧過
法師:
爲什麼佛陀在菩薩戒中,有一條“不說四衆過”呢?
四衆是指: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所謂“不說四衆過”是指“不可以跟別人說四衆之過”。
又所謂的“不說四衆過”是指“不要在大衆中指責四衆之過”。爲什麼呢?
一、因爲四衆都是修行人,隨時都在修正自己。如果我們跟別人說某某人如何沒有修行,那是自己造口業,因爲可能您未說完人家已修正而增進了。所以不要跟別人說四衆之過。
二、因爲四衆都是修行人,就算有些人不懂得修正自己,是凡夫,是敗類,但是因爲他爲了得到人家的供養,也還會教衆生不要做壞及給衆生佛經等。也算是人天的福田。如果我們跟別人說了他們的過失,就斷了人家種福田的因緣。所以不要跟別人說四衆之過。
叁、又因爲四衆之中,有時是佛菩薩示現過失,以教衆生不宜如此做,否則會有如此如此的惡報的。所以我們不要對別人說他們的過失。以免造成以凡夫眼不識菩薩的方便善巧,而造成謗佛菩薩了。
四、又因爲四衆之中都是修行人,縱然真的有人犯戒,也只是沒有修好,而不是壞人。比起外面的那些爲非做歹的人說,已是大善人了。所以我們不可以用高標准來苛求。所以不要在別人前說四衆過。
五、又縱然四衆之中有人修行使不上力,不能修得很好,或時有犯戒,我們反而要護他們的法,想有效的辦法來幫助他們突破困境,又如何能跟別人說他們的過失。如果他們聽到了,則會令他們失去信心,會想:“大家都知道我沒有修行,我還修行做什麼呢?”故不說衆過。
六、請您想想自己,當我們做錯時,是希望人家到處說我們的過失嗎?要有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