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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戒殺得安隱

  戒殺得安隱 海濤 輯

  

  1.一切皆懼死,莫不畏杖痛,恕己可爲譬,勿殺勿行杖。能常安群生,不加諸楚毒,現世不逢害,後世常安隱。《法句經》

  

  2.我肉衆生肉,名殊體不殊;原同一種姓,只是別形軀。苦惱從他受,甘肥爲我須;莫教閻老斷,自揣應何如?(黃山谷)

  

  3.《大智度論》雲:

  一、若實是衆生,知是衆生,發心欲殺而奪其命,生身業,有作色,是名殺生罪。其余閉系、鞭打等,是助殺法。

  二、複次,殺他得殺罪,非自殺身。

  叁、心知衆生而殺,是名殺罪,不如夜中見人,謂爲杌樹而殺者,故殺生得殺罪,非不故也。

  四、快心殺生得殺罪,非狂癡。

  五、命根斷,是殺罪,非作瘡。身業是殺罪,非但口教敕。

  六、口教是殺罪,非但心生惡。如是等,名殺罪相,不作是罪,名爲戒。

  七、若人受戒,心生、口言:我從今日不複殺生!若身不動,口不言而有信,而獨心生自誓:我從今日不複殺生!是名不殺生戒。

  

  4.戒殺可以培養慈悲心,減少世間的暴戾。積極的戒殺,則是要更進一步做到培養慈悲的胸懷,護念衆生,安養有情。

  

  5.戒殺與殺生:

  一、殺生者,心常毒念,思惟惡事;戒殺者,心懷慈愍,喜悅長駐。

  二、殺生者,衆生增惡,眼不見喜;戒殺者,一切衆生,皆樂依附。

  叁、殺生者,睡時心怖,覺亦不安;戒殺者,得無所畏,安樂無怖。

  四、殺生者,命終之時,狂怖惡死;戒殺者,命欲終時,不憂不悔。

  五、殺生者,身壞命終,墮叁途中,若出爲人,短命多病;戒殺者,常生人天,受勝妙樂,乃至成佛,住壽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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