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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6忍辱菩提

  忍辱菩提—一 海濤 輯

  

  1.若人有大力,能忍無力者;此力爲第一,于忍中最上。愚自謂有力,此力非爲力;如法忍力者,此力不可沮。

  

  2.彼愚無知見,謂我懷恐怖;我觀第一義,忍默爲最上。惡中之惡者,于瞋複生瞋;能于瞋不瞋,爲戰中最上。

  

  3.夫人有二緣,爲己亦爲他;衆人有诤訟,不報者爲勝。夫人有二緣,爲己亦爲他;見無诤訟者,反謂爲愚騃。

  

  4.佛告比丘:「我于爾時修習忍辱,不行卒暴,常亦稱贊能忍辱者。若有智之人欲弘吾道者,當修忍默,勿懷忿诤。」《長阿含》

  

  5.雖複瞋恚盛,不發于麁言,不求彼阙節,揚人之虛短,常當自防護,以義內省察。

  

  6.愚者瞋恚盛,智以靜默伏,不瞋亦不害,常與賢聖俱,惡罪起瞋恚,堅住如石山。

  

  7.不怒勝瞋恚,不善以善伏,惠施伏悭貪,真言壞妄語。

  

  8.不罵亦不虐,常住賢聖心;惡人住瞋恨,不動如石山。

  

  9.起瞋恚能持,勝製狂馬車;我說善禦士,非彼攝繩者。

  

  10.勝者更增怨,伏者臥不安;勝伏二俱舍,是得安隱眠。

  

  11.若人無瞋恨,罵辱以加者,清淨無結垢,彼惡還歸己;猶如土坌彼,逆風還自汙。

  

  12.若不製愚癡,愚癡則傷人,猶如凶惡牛,舍走逐觸人。

  

  13.執杖而強製,怖畏則調伏,是故堅持杖,折伏彼愚夫。

  

  14.人當莫瞋恚,見瞋莫瞋報,于惡莫生惡,當破壞憍慢。

  

  15.佛告諸比丘:「釋提桓因于叁十叁天爲自在王,常行忍辱,亦複贊歎行忍者。汝等比丘正信、非家、出家學道,當行忍辱,贊歎忍者,應當學!」

  

  16.信戒爲法轭,慚愧爲長縻,正念善護持,以爲善禦者。舍叁昧爲轅,智能精進輪,無著忍辱铠,安隱如法行。直進不退還,示之無憂處,智士乘戰車,摧伏無智怨。

  

  17.以瞋報瞋者,是則爲惡人;不以瞋報瞋,不瞋勝于瞋。

   以上講義內容整理自《雜阿含經》

  

  忍辱菩提—二 海濤 輯

  

  1.善男子、善女人發大乘心,修習親近,行忍辱法。如是修行忍辱法時,如心平等故,則得平等波羅蜜,亦得一切衆生平等波羅蜜。

  

  2.菩薩于此應以等心,通達一切諸法平等,應作是念:「我于衆生不應瞋恨,不應愛念。」

  

  3.憎愛二事俱是煩惱,我今于此不應生愛,應善通了諸法如實。所以者何?諸煩惱中愛緣所合,此最爲重。如是煩惱深徹骨髓,謂于能生結使法中愛心染著。

  

  4.所貪著事,若不隨意,則生瞋恨。人皆自欲貪愛其身,有侵惱者則生瞋恨。

  

  5.我等不爲貪欲故學,不爲瞋恚故學,不爲愚癡故學。我當廣學諸法真實,于諸法相如實觀之,隨所說中當如實行,但應依止業報因緣。

  

  6.于諸隨順法中不生喜愛,違逆法中不生瞋恨,但應清淨其心,無所忿恚,不令隨愛、隨瞋、隨癡惡法得生于心。

  

  7.瞋恚則是染愛果報,貪著則是愚癡果報。《大寶積經.富樓那會》

  

  8.若諸菩薩修行大乘如恒沙劫,貪心相應而犯戒者,其罪尚輕;若一瞋心而犯于戒,其罪甚重。

  

  9.因貪犯戒,攝受衆生;因瞋犯戒,棄舍衆生。

  

  10.所有諸結能攝衆生,菩薩于此不應生畏;所有諸結能舍衆生,菩薩于此應生怖畏。

  

  11.如佛所說,貪欲難舍爲過微細,瞋恚易舍爲過麁重,癡難舍離過複麁重。

  

  12.于煩惱中若難舍離小犯之罪,是諸菩薩應當堪忍;若易舍離大犯之罪,如是煩惱,乃至夢中不應忍受。

  

  13.大乘之人因貪犯戒,我說是人不名爲犯;因瞋犯戒爲大犯戒,名大過患,名大墮落,于佛法中是大留難。

  

  14.若諸菩薩于毗尼中無善方便,貪相應犯便生怖畏,瞋相應犯不生怖畏;若諸菩薩于毗尼中有善方便,貪相應犯不生怖畏,瞋相應犯生大怖畏。《大寶積經.優波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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