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思想中“和諧社會”的內容、實踐與目的
釋德澄
本文以中國傳統文化爲背景,以儒家思想爲主要參照對象,對佛教思想中有關“和諧社會”的內容、實踐及目的等叁個方面,分別就“人天不二”、“六方禮”、“十善法”及其基礎、“正法治世”、“佛國淨土世界”的問題,在與儒家“人天合一”、“五倫”、“性善”、“五常”、“大同世界”等思想加以對比的基礎上作出了簡要的說明。
“和諧社會”的提法,竟然占據了“2005年春夏主流報紙十大流行語”排行榜的首位[1],這也反應了人們對其所關注的程度。而“和諧”作爲一種理念的形態,早在古希臘,就有畢達哥拉斯提出了“整個的天是一個和諧”、“美在和諧”的主張[2]。在中國古代,明確提出“和”的概念,並且給予定義的是周太史史伯。據《國語鄭語》記載,史伯在與鄭桓公的一次論及周王朝興衰的談話中,提到了“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並且說“以他平他謂之和”,這是在主張事物多樣性的統一。其後春秋時期的齊大夫晏嬰對史伯的思想進行了闡發,論述了“和同之異”的觀點,這些都是最早的對“和諧”概念的闡述。而在儒、墨、道、法等諸子百家各自的主張中,也分別都有對“和諧”概念理解的內容。由此可見,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和諧”的理念源遠流長,並且一直處于重要地位的思想。而佛教文化作爲中國傳統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對“和諧社會”的理解上,有哪些自己的看法與主張呢?本文擬從以下叁個方面加以說明:一、“和諧社會”的內容;二、“和諧社會”的實踐;叁、“和諧社會”的目的。
一、“和諧社會”的內容
就“和諧社會”的內容來講,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和諧,二是“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和諧。
就第一個方面來講,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主張是“人天合一”。如果這裏的“天”可以理解爲“自然” 的話,那麼“人天合一”就是在講“人與自然”的統一性,這與西方文化所主張的“主客二分”中,“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對立,有根本的不同。在佛家,則主張“人天不二”。“人與自然”的關系,從佛教教義來看,可以理解爲“正報與依報”的關系,而正報與依報則都是由人自身的行爲所造作的“業”來決定的,它們之間不是一,也不是二。這就不僅強調了“人與自然”的統一性,同時也指出了“人與自然”的差異性。較之以“人天合一”的主張,“人天不二”則表達得更爲全面,也更爲深刻。
就第二方面來講,在儒家則主張爲“五倫”,也就是從人與人之間種種的關系中,總結出最爲主要的五種,即“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並且對他們之間應盡的義務作出了規定。這種規定有“相對性”與“絕對性”兩個方面,而對其中“絕對性”的強調,就是“叁綱”,這是將“君臣、父子、夫婦”叁種關系中的“絕對性”推向極端的一種表現。在佛家,也有類似的主張。在《阿含經》之《善生經》中,講到了善生長者子禮拜天地四方,佛陀則教之以“六方禮”,既以自己爲中心,東方爲父母,南方爲師長,西方爲妻子,北方爲朋友,下方爲仆役,上方爲宗教師。這與儒家的“五倫”大致相當。較之“五倫”,“六方禮”則把“上方爲宗教師”也作爲了人與人之間的一種基本關系,突出了佛教富有宗教色彩的一面。但佛家並沒有提出類似于“叁綱”的極端主張,這體現了佛教思想中平和的一面。“人與人”之間和諧關系的展開,則可以達到“家庭”關系的和諧,“社會” 關系的和諧,“國家” 關系的和諧,“世界” 關系的和諧,這就是儒家所主張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大學》)在佛家,除了認同以上和諧關系的展開之外,還主張以“四攝”法,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來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這是比“修、齊、治、平”更爲具體的主張,也可以看作是對“人與人”之間關系和諧主張的落實。
二、“和諧社會”的實踐
就“和諧社會”的實踐來講,可以包括兩個部分,一是行爲的規範;二是道德的基礎。
在儒家,就第一部分來講,則主要體現爲“禮”。《左傳》中說:“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也”。《國語晉語》中說:“夫禮,國之紀也,親民之結也。”而“禮”落實到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中,則是“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婦柔。”(《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在《論語學而》篇中也講到了“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這就是說要達到社會和諧的目的,離開了“禮”的作用是不行的。在對待“禮”的態度上,儒家認爲應該與時俱進,爲了適應不同的時代,對“禮”有所損益是可以的,這體現了儒家在這一問題上的靈活性。
就第二部分來講,在孔子那裏,是以“仁”來作爲“禮”的道德基礎的。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禮樂”具有教化的作用,但是離開了“仁”作爲基礎,即使是孔子這樣的聖人,也只能發出“如之何”的感慨。而在孟子那裏,這個道德的基礎則是“性善”,這是孟子對孔子“仁”的思想的繼承與發展。在“性善”的基礎上,孟子更提出了“四端”,“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孫醜上》)“仁、義、禮、智”作爲與生俱來的“善端”,它的擴充就成了人們對道德規範的自覺履行。這樣一來,“禮”就由原來外在的行爲約束,轉變爲人內在的自身需求,行爲規範與道德基礎兩個方面也就隨之合二爲一了。
在佛家,就第一方面來講,主要體現爲“戒律”。就人天乘善法的範圍而言,則是指“十善”。在十善法中,分別從“身、口、意”叁個方面對人的行爲作出了規範,“身業”方面爲“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口業”方面爲“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意業”方面爲“不貪、不瞋、不癡”。人的思想行爲是非的判斷就從這十個方面展開,做到了就是善的,做不到或違反了就是惡的。這裏的“十善”,略同于儒家的“五常”。太虛大師曾說:“此十善即是仁、義、禮、智、信五常。不殘殺即仁愛,不偷盜即義利,不邪淫即是禮,不妄語、不绮語、不兩舌、不惡口即是信,意識上的不貪、不瞋、不癡就是智。可知佛教的十善道,就是儒家的五倫道德,而且是更加周密詳盡的。”[3]“十善”與“五常”所作的對照,說明了佛、儒兩家在彼此遵循的行爲規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
就第二方面來講,在《阿含經》中明確指出了十善業與十不善業分別産生的根源。“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殺生有叁種,謂從貪生故,從恚生故,從癡生……乃至邪見亦有叁種,從貪生,從恚生,從癡生。離殺生亦有叁種,不貪生,不恚生,不癡生,……乃至離邪見亦有叁種,不貪生,不恚生,不癡生””[4],這是將“不貪、不恚、不癡”做爲了德行的叁根本善根。印順法師說:“中道的德行,出發于善心而表現爲合理的、有益自他的行爲”,[5]這裏提到的“中道的德行”,其實就是人的行爲規範,同樣也是以道德的善心爲基礎的。除了以“無貪、無恚、無癡”作爲“道德的根源”外,印順法師還以“慚”與“愧”作爲了“道德的意向”,以“精進”與“不放逸”作爲了“道德的努力”,以對“佛、法、僧”叁寶的“信”心作爲了“道德的純潔”。[6]這是以佛家唯識的觀點,從心理學的角度對人行爲的道德基礎作出的解釋,較之以儒家的“性善”,則無疑更爲細致、深入,也更有說服力。
叁、“和諧社會”的目的
在這裏,“和諧社會”的目的,其實就是指其所能達到的最佳理想狀態,而不同的人對這個社會的理想狀態則有不同的向往。在柏拉圖,是“哲人爲王”的“理想國”;在老子,是“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的“小國寡民”;(《老子第八十章》)在陶淵明,則是與世隔絕的“桃花源”。在儒家,對這一理想狀態的描述,是《禮記禮運大同篇》中的“大同世界”。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爲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大同世界”的理想,是儒家“外王”事業的最高理想。
就佛家來講,其所向往和追求的“和諧社會”的理想狀態,可以分兩部分來說明。一個是“世間”的理想狀態,另一個是“出世間”的理想狀態。就第一部分而言,是指轉輪聖王的“正法治世”。印順法師說:“佛化的輪王政治,略與中國傳說的仁政王政(徐偃、宋襄也有此思想)相近。正法治世,是“不以刀杖,以法教令,令得安樂”的。”[7]又說:“正法即五戒、十善的德化。輪王的統一,不是爲了財貨、領土,是爲了推行德化的政治,使人類甚至鳥獸等得到和樂的善生。”[8]就第二部分而言,則是指“佛國淨土世界”,這是處于超越層面而爲佛教所獨有的。印順法師說:“佛法的德行,不但爲自他相處,更應從自心而擴大到器世間的淨化,使一切在優美而有秩序的共存中,充滿生意的和諧。”[9]而“佛國淨土世界”則正是這“充滿生意的和諧”的最好寫照,也是“內淨自心,外淨器界”的最好寫照。而就“世間”以實現“出世間”,最後達到究竟圓滿的解脫,則是佛教思想中最爲根本的主張。
以上以中國傳統文化爲背景,以儒家思想爲主要參照對象,對佛教思想中有關“和諧社會”的內容、實踐與目的叁個方面的問題作了說明。“和諧社會”的主體是人,雖然佛教的本質是“出世間”的,但從“世出世間”的統一來看,這並不妨礙佛教對“和諧社會”的肯定。相反,佛教的相關思想則可以爲“和諧社會”的理念提供更爲廣闊的思路與空間,在和諧社會的共建中,佛教正爲之作出自己積極的貢獻。
注釋:
[1] 2005年7月19日《光明日報》,轉引自楊志剛《和諧社會與構建現代禮儀之邦》,朱贻庭主編《儒家文化與和諧社會》,259頁。
[2] 鄧偉志:《儒家文化與和諧社會》序二,2頁。
[3] 太虛大師:《佛學之人生道德》,《太虛大師選集(下)》,494頁。
[4]《佛光大藏經/阿含藏》,一0叁七經。
[5] 印順法師:《佛法概論》,174頁。
[6] 同上,174-179頁。
[7] 同上,203頁。
[8] 同上,203頁。
[9] 同上,162頁。
主要參考書目:
1、朱贻庭主編:《儒家文化與和諧社會》,學林出版社,2005年9月第一版。
2、太虛大師著:《太虛大師選集》,正聞出版社,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叁版。
3、印順法師著:《佛法概論》,山東大靈岩寺弘法社印贈。
《佛教思想中“和諧社會”的內容、實踐與目的(釋德澄)》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