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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說故事 94、冤枉而死 僥幸而生

  94、冤枉而死 僥幸而生

  慧佐之死,乃其父母祖母所致。其家生此聰穎之子,不告以保身寡欲之道,乃早爲娶妻。又不說節欲之益,縱欲之禍。彼二青年只知求樂,不知速死。及已經得病,尚不令其妻歸甯。以致年余大病,以至于死。將死見其妻,尚動念,故咬指以伏欲心耳。天下此種事多極,姑述二事。

  一弟子家貧,其父早死,學生意,資質淳厚,十五六即娶妻,人已受傷。先在綢緞店司帳,其友人令住普陀法雨寺,養數月,已強健。其母與介紹人吵鬧,恐其出家,挽彼店中老板及彼嶽父,來叫回。光與來人說,回去則可,當令其妻常住娘家,非大複原,不可相見。此種人通最不知事務者,通不依光說,仍在店中司帳。光往上海至其店中,店老板亦系善人,素相識。見其面色光潤,知尚能撙節。後光回山至甯,見面色大變,問汝回去過?言到家只住四天。已與未回去之相,天淵懸殊,後竟死亡。此子文字尚通順,若非其母硬作主宰,當不至早夭。

  又一皈依弟子之子,其嶽父亦皈依,其人頗聰明,英文很好,以不知節欲,得病要往杭州西湖,雲我一到西湖,病當好一半。其父母不知是不敢見妻,不許去。又要去醫院,因送醫院,尚令妻常去看,竟死于醫院。其嶽父與光說,光說汝等是癡人,以致彼欲不死,而必令其死。惜彼不明說不敢見妻,見即動念失精。慧佐至死,見妻咬指,汝認做厭,尚非真情,乃製欲念耳。至于死時得大家助念之力,自己向有信心,故致死後相變光潤。乃知佛力、法力、衆生心力,均不可思議。衆生心力,不承佛力、法力不得發現。由承佛力、法力得以發現,故有此現相也。

  後世子弟愈聰明,則欲心愈重,情窦未開,不可告。情窦已開,不爲說保身寡欲之道,或致手淫邪淫,及已娶忘身徇欲,均所難免。男子則父與師當爲說。女子則母當爲說。使慧佐之妻知此義,何至一病近年而死。古者國家尚以令人節欲爲令。今則病將死,尚不令其分隔。此所以冤枉死亡之青年,不知其數。而一歸于命,命豈令彼貪色無厭乎?

  慧佐之死,系冤枉。若其父母早爲訓誨,深知利害,斷不至死,故曰冤枉。慧佐之生西,乃是僥幸。若無人助念,則由淫欲而死,縱不墮叁惡道,難免不墮女身及娼妓身耳。由大家助念,承佛慈力,得此結果。(叁編上.覆常逢春居士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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