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行派的兩個系統
瑜加行派是從無著,世親這個系統下來的,重要的典據是《瑜伽師地論》。“瑜伽師”是漢譯名,從藏譯看,原名是“瑜伽行”,所以一般稱這派爲瑜伽行派。此派是從世親傳承下來的,世親的學說規模大,方面廣,但在形成瑜伽行派的發展過程中,卻始終是以唯識說爲主導的。在唯識學說發展中有兩個系統;一者是唯識古學;二者是唯識今學。
一、唯識古學
唯識古學比較偏重於保守,注意保持世親學的原來精神,甚至在文字上也盡量保持原貌。唯識古學的代表人物先有難陀,後有安慧。
難陀唯識說的重要根據是世親的幾部論:《二十唯識論》、《叁十唯識論》等,甚至可以追溯到《攝大乘論釋》、《辨中邊論釋》中關於唯識的思想。以陀把上述各書的唯說貫穿起來,並加以發揮。因此,要了解難陀的主張,應先讀其思想淵源的《攝大乘論》。《攝大乘論》中曾提出了叁點成立唯識的理由:(一)由唯識無義。“義”即境,就是說,心法中只有識而無境。心法的對象都是無體的;不實在的,所以成立了唯識。(二)由于有見相二。雖無實境,但它畢竟有個來源,它的來源仍然是識。其原因是因心與境是以“見”“相”關系統一在一種識裏的,如眼識屬于“見”,所見的各種色訓就是“相”,色識也統一在眼識中,成爲一級,總的謂之眼識。因此,這也成立了唯識。(叁)由種種相生起。前五識都各有自己的確定對象,如眼限於見色,恥根于聞聲等,到第六識,範圍就寬了,它可遍緣於十八界,但仍屬于“相”的一邊,所生起手足 種“相”,仍在識的範圍內,所以也成立了唯識。
《攝大乘論》成立唯識的叁個理由完全根據它把識總起來講。諸認總的來說,凡有十一類,即身識、身者識、愛者識、就受識、正受識、世只、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兩道生死識。這十一類決攝一切識。如說眼識,就可歸于身識,色識,歸于應受識等。這十一類識在觀行識,看具體情況來配合,哪一類的識屬哪一識的見或相,並不是固定的。難陀根據《攝大乘論》的說法有了發展,他把見相固定了,把八識分開來講。說每種識教個別的有其見相,如眼與色相對,耳與聲相對等,分工明確,不相紊亂。就是說,每一種識生起都有兩種作用,一是能取境,一是它轉變成爲所取的境。因此,見相固定在每一種訓上,能取的就叫“見分”,所取的就叫“相分”,那麼,按實言之,這二分都同爲識的自體呢,還是各一分爲識的自體?難陀認爲,二分中見分爲自體,見分是轉變出來的,所以是不實在的虛象。如以叁性區分,相分是虛像,屬遍計所執性;見分因有分別作用,屬于依他起性;只有到它轉變成淨的性質以後,即認識到相分是不實在的以後,那時所顯現的才是圓成實。
難陀以《攝大乘論》出發,首創見相二分說,同時又與種子說相聯系而創種子新熏說。在他看來,見相分之轉變,顯現,是由于種子的功能,種子則由熏習而起。所謂熏習,就是前七識有了分別而留習氣于第八識上,這些習氣將士燭可以發生現行的,所以叫它種子。種子的來源就是熏習。難陀進而認爲,種了既是由熏習來,熏非本有,而是現熏。人們把他這種說法稱爲新熏說。
以陀的唯識說與世親比較接近,雖然有所發展,但基本精神還是來自世親。難陀的發展是他明確地指出相分是無體的,見分也無其地相。因此,後世稱它的學說爲“無相唯識說”。
唯識古學的代表,難陀之後還有安慧。安慧基本上繼承了難陀的思想,同時吸收了陳那之所長,把二分說、叁分說同《攝大乘論》、《辨中邊論》中的唯識說事例一起。雖然他的說法還是叁分說,但他用《辨中邊論》開宗明義第一頌的意思,認爲識法分別只是“虛妄分別”。在此分別上的見相二分即“二取”,是遍社所執性,都是不實在的,所以謂之“二取無”。只有自證那一分才是實在的,屬於依他起的性質。所以以心分來說,叁分說反而成爲一分說了。
安慧産於種子瓣熏的說法,與難陀差不多。由於他這種唯識說,主張相分不實在,甚至連見分也是不實的,亦無行相,所以也屬“無相唯識說”。
二、唯識今學
唯識今學,態度比較自由,進取,在不喪失無著、世親學說基本精神的範圍內,對其學說,大加發揮,在文字上也做了一些改動。這比難陀,安慧等的原派來說,是一個新派,所以稱之爲唯識今學。
唯識今學的代表人物當推陳那和護法。陳那是世親的門下。他的著作中有許多講到唯識的地方,特別是《觀所緣論》就是成立 唯識無境的著作。陳那說的“所緣”就是境,此境不是在心外。陳那認爲,能夠稱得上“所緣”的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有實體,令能緣識,長彼而生。”就是說,所緣(境)必須是實體性的事物,還必須能夠引起能緣(心)攀緣而生。(二)“能緣識,帶彼相盧。”就是說,在能緣識生起以後的分別中,要有它的行相。這個行相雖然似境,但卻是從心中生出來的,如鏡顯影,但産生影的功能卻在于鏡子本身。考究這兩個條件,境不會是在心外的實物,而在心內,是心的一部分(心的相分)。由此看來,陳那也是主張唯識說的。不過,他的說法有其特點:相分引起見分,見分所得的行相與相分一模一樣,因此這個相分(所緣)也是內境。這樣,第一、相分是有實體的,實在的;第二、見分也有其行相;這種唯識說一般稱之爲“有相唯識說”。
陳那認爲量的性質是自己了解自己,這也叫“自證”。這樣,從心分來說,在見分相分之外,他又加量果一分也叫“自證分”,而組成叁分說。
唯識今學的另一家是護法。護法的唯識學說比較特殊的看法有下列幾點:
(一)、他對世親《叁十唯識頌》作了改動,中間修改了唯識性的一個頌。他將叁十頌分爲叁大段,開始十二四頌是一段,講唯識相;中間一頌是一段,講唯識性;最後五頌是一段,講唯識位。
(二)、關于心分,護法主張四分說。他認爲“見”、“相”二分是一重關系,對一專的全體來說這是比較外圍的一部分。到了“自證”,就屬于心的核心部份,屬于內緣,而內緣複有能所,能,就是“證自證”,所,就是“自證”。這又是一重關系。由這兩種關系就構成了四分說。唯識說發展到四分說算是最完備的了。
(叁)、關于種了說,護法調和難陀的新熏說和護月的本有說,認爲種子既有本有,也有新熏,在發生作用時,兩者均發生力量。
(四)、關于唯識的性質問題,一般認爲唯識的含義是:一切法說到究,竟性質上屬于識的一類,以識爲性,所以是唯識。護法則認爲一切法只要不離識就可以,不單獨脫離識而存在就是唯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