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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樂願文大疏 積資淨障▪P22

  ..續本文上一頁不能生起諸佛壽命有長短的邪見。倘若自己所造的一切善根爲高僧大德們長久住世作回向也同樣(可達到效果),並可清淨自己壽命之障等,功德極大。

  戊七(對治懷疑之回向支)分二:一、爲衆生獲得究竟佛果作回向;二、爲成辦暫時利益作回向。

  己一、爲衆生獲得究竟佛果作回向:

  以此爲主叁世善,回向一切諸有情,

  願皆速得無上果,根除叁界之輪回。

  所要回向的是什麼呢?觀想以自己現在正在成辦的善事爲主,過去、未來叁世所積的一切善資糧。回向于誰呢?回向于一切衆生,這是以大悲心緣利他(而回向)。爲何目的而回向呢?願一切有情都迅速獲得無上菩提圓滿正等覺的果位後連衆生之名也無有,猶如抖空口袋一樣徹底根除叁界輪回,使之成空,這是以大智慧緣佛果而回向,這與《現觀莊嚴論》中所說的“發心爲利他,求正等菩提”之義相同。

  盡管回向的方法有許多,但觀想“諸佛佛子如何回向,我也如是回向”的方法最佳。哪怕是小小的善根,如若作回向則一切衆生也都可獲得,這是因爲佛陀的威德力、法性的谛實力與自己增上意樂的善心力所致。如果將凡夫人的有漏善根執爲我所而不作回向,那麼就會被嗔心等所摧毀;倘若爲自他獲得佛果而作回向,則因爲法界無有空盡的緣故,如同水滴(落入大海中)的比喻一樣,不需要擔心它有朝一日會耗盡,這是爲究竟利益作回向。

  己二、爲成辦暫時利益作回向:

  願善我今速成熟,遣除十八種橫死,

  身康力壯韶華豐,如夏恒河無盡財,

  無魔怨害享正法,如法成就諸所願,

  弘法利生大益成,使此人身具意義。

  菩薩所行之事發願作爲成辦暫時利他之因:以如此廣大發心而回向的善根不等到來世,要依此身份成辦自他二利,所以願此善根在現世中迅速成熟于自身,從而遣除十八種橫死,使壽命長如日月;無有病魔等損害,(健康)如金剛岩;風華正茂、青春美滿如盡情綻放的蓮花;身強力壯如天子;無窮無盡的財富猶如夏季的恒河水一般不斷增長。如《入行論》中雲:“貪金渙散人,脫苦遙無期。”

  通過善根的加持而使自己既沒有過分積累、守護、增長(財産)的散亂以及歡喜天子魔等障礙正法,也沒有因未償清宿債的怨敵強盜之危害而心生嗔恨。願我們依靠善根力,不加勤作、自由自在地享受正法。如果短命、多病、無財以及遭受魔怨損害等,就會成爲利他事業的違緣,身體、受用富足時應發願像文殊菩薩、普賢菩薩等那樣(上供下施),菩薩若有受用則用于布施等,以四攝廣利有情,而與普通人擁有財富截然不同。如《經莊嚴論》(唐譯文)中雲:“悲施財叁果,悲者恒增長,愛生及攝生,資生複叁樂(無著菩薩釋曰:“悲施財叁果悲者恒增長者。謂菩薩大悲能增長叁種故能念施得增長,叁者增財,由施自在故能令得增長。愛生及攝生資生複叁樂者。從是叁果複生叁樂,一者從悲爲因生愛生樂,二者從施爲因生攝生樂,叁者從財爲因生資生樂。已說大悲增果。”)。”如此一來,一切願望都符合正法、無有障礙、稱心如意地實現,依照《普賢行願品》等經論中所說那樣發願受持教法和證法。

  佛教如意寶是通過講修而發揮作用的。因爲佛教是利樂有情的根本,依之可成辦衆生暫時、究竟的廣大利益,由此使所獲得的珍寶人身不會虛度而具有大義。《俱舍論》中說:“佛之妙法有二種,教法證法之體性,持教法者唯講經,持證法者唯修行。”唯有進行傳講、聽聞、弘揚教法和觀修、行持、領悟證法才真正是佛教後學者應做之事。其他的規章製度、資具福份(建築設施、敲鼓吹螺)等無論多麼完善豐富也不是真正的佛教。

  (如今有些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講修的佛法,只是以貪嗔偏袒之心,猶如轉輪子般沒完沒了地做許多冠冕堂皇的散亂事,並聲稱這就是佛教的所爲。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獅子會被腹內的寄生蟲所毀,佛教也是同樣(會被佛教徒所滅)。如世尊曾說:“我此甚深教,余者不可毀,非我似我(持我教之人)毀。”一般來說,承擔弘揚佛法講修大業的人主要是諸位法太子——高僧大德善知識,但凡是佛陀的後學者都應根據各自的能力受持佛法(、弘揚佛法)。從廣義來說,了知一句法義也是教法,思維一句法義僅僅生起一刹那善心也是證法。在如今佛教瀕臨隱沒之時,僅以此弘法利生,也使自己的人生過得有意義。

  在家男女們不要認爲:我們怎麼能負起弘法的重擔呢?如藏族的諺語說:“凡子降生後,當做佛法事。”所以,盡管自己做不到廣泛弘揚講修佛法,但也完全可以作爲弘揚佛法的順緣,諸如奉勸別人學習論典,爲求學者、閉關者提供口糧,想方設法讓別人聽聞一堂佛法,承侍、供養、協助講經說法的諸位上師,自己也誠信佛法,斷惡行善。如果能做到這一分也可稱爲弘揚佛法,雖然沒有大名氣也同樣是在弘法利生。

  本來,所謂的“佛法完全隱沒”是指在某地區城市中,既無有了知一句正法之人又無有生起一刹那善心之人的時刻。如果哪裏有這樣(知法義、起善心)的人,應當說那裏有佛法。

  因此,在當今的濁世,通達正法的人們要以殊勝清淨之心傳講、弘揚佛法。如《入行論》中雲:“他人行劣事,我豈能如此?”續中也說:“于此末法惡世中,佛陀難行我行持,菩薩難行我行持。”能傳講、聽聞、弘揚佛法的人,誠如《念住經》中所說:“聽聞正法後,廣弘之智者,遠離諸老死,轉生無上處(指清淨刹土)。”

  如果因爲對佛法有吝啬心或由于懈怠而不爲他人宣說,則將于生生世世中成爲愚笨遲鈍之人:一個名叫拉燦丹的人在一個月中研學,結果一句偈頌也不懂,這是由于他曾在迦葉佛教法中轉生爲一位通達叁藏的比丘,當時因吝啬而不爲他人說法的業障所致。

  如是對此積累資糧法——七支供,從即日起就必須精進修持。如若自己想行善並且具足順緣時不立即行持而一拖再拖,那麼善心猶如閃電一般稍縱即逝。相反,罪業力量強大,長久串習,持續而存,由此就會隨著罪業轉。如律藏中說:“應當速行善,製止罪業心,福德若耗盡,意將喜罪業。”當下,我們務必要身體力行積資淨罪。雖然造了如山王般的罪業卻不曾作一次忏悔,不曾積累芝麻許的善業卻奢望將來得財得利,這是世間在家常人的觀念。

  實際上,我們死後很難從遺産、子孫等處獲得法利,看看如今的子孫們,在父母活著的時候尚且以向他們的眼中灑灰的暴行來虐待,死後很難盡心盡力爲他們作超度佛事。而自己所造下的罪業卻一直在前面等候著我們。如果在如今無需指望別人的時候盡力積資淨障,胸有成竹而死,那麼則死後既不需要作七期(七七四十九天的)佛事,也不必心驚膽戰地畏懼罪業在前面等著自己,而是如同已從熊熊烈火的宅院中解脫出來一樣,心中無怨無悔,無所畏懼。一邊心裏觀想以上引導的所有意義,一邊雙手合掌,同時口中緩慢念誦“聞聽他人行善時,……使此人身具意義”一遍。

  已獲趨極樂刹勝人身,歡喜積累白法資糧者,

  願不沈迷劣緣輪回事,恒時精進行法祈加持。

  第二因——積資淨障終

  

  

《極樂願文大疏 積資淨障》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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