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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孩子滿足我相

  

要讓孩子滿足我相

  

梁乃崇教授

  

佛教界常講的叁毒「貪、瞋、癡」,有個地方我想要修正,那就是我始終不覺得「貪」是問題。——這一件事情《夏山學校》這本書的作者尼爾也提出了同樣的看法。

  

尼爾認爲沒有一個小孩子不是以自我爲中心,也就是沒有一個小孩子是不自私的。大多數的父母都是要哥哥要把東西讓給弟弟,這樣的要求其實是不對的,因爲孩子不會懂,因爲他都是以自我爲中心。大的孩子不會明白爲什麼他要把東西讓給小的弟弟妹妹,小孩子對這樣的要求只會理解成:爸爸媽媽不愛我,只愛弟弟妹妹。所以尼爾覺得這是因爲我們大人對小孩子不了解所致!

  

他說通常小孩子的發展要到十六歲以後,才會去體諒別人、爲別人著想,十六歲以前都不會了解的。所以要求小孩子不自私、要學會幫助別人、要學會仁慈都是錯的!那麼早去要求小孩子做這些事情,他們是不會懂的;而當他們做不到的時候,又要處罰他們,這樣他們長大了以後更做不到了,甚至會一直停留在那種所謂自私的狀態中。

  

我對他這一段話的了解是:十六歲以前都是在學習建立自我、「我相」的階段,沒有辦法了解「我相」以外的事情;等這一段時間過了以後,才會進入到「人相」。所以在十六歲以前要盡量滿足孩子的自我;而當他的自我滿足了,那麼十六歲以後自動會超越,那就會進入「人相」、進入「衆生相」。如果在十六歲以前就先要求他要大公無私、要仁慈、要幫助弱小,如果他沒有做到還要處罰他,那就糟糕了,他會永遠停留在「我相」上,無法超越。

  

這些都是尼爾的經驗觀察,我看了以後覺得非常高興,因爲非常符合我的四相理論,我的四相理論就是先要把「我相」健全,以後才能夠超越「我相」,進入「人相」,尼爾等于是提出實驗證明,證明我的說法是對的。

  

很多大人一直都停留在「我相」跨不出去,實際上的原因應該是在兒童期到青少年這一段期間,我相沒有被滿足。當「我相」沒有被滿足的時候,往後他就會一直停留在「我相」中,不管他的年齡變得多大,這個地方就是長不大。——這一點是值得我們深刻反省的!

  

資料整理-憶玫、滿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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