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親妹妹因離婚,有帶著國小的孩子,要求我讓她來家裏住,並幫助她帶孩子,爲了想減輕她的壓力,完全不收她一毛錢。可是住進來後,發生了不少事,妹妹的感情蒙上了一層陰影,當初沒拒絕是不是錯了?現在令我起煩惱該怎麼辦?
明證法師開示:這麼好的做功德的機會,到哪裏去找,何況是自己的親妹妹,沒關系,你讓她繼續住著就可以。你能幫她做什麼,盡量地幫她做什麼,滿足她的願望,不要有任何的怨聲怨氣,因爲是你的姊妹給你帶來了修行的機會,給你造成了消業障的條件,你感恩都來不及。一家人本來就應該互助的,帶一個孩子住進來,孩子可能不老實,到處跑跑,孩子要是老是坐那一動不動,兩個大人就都嚇壞了,這不變傻了嗎?小孩子一定上躥下跳的,你讓他鬧就算了,鬧到一定的年齡就不鬧了。如果你有方法可以引導孩子學習有益的東西,好比學一件樂器,讀一本好書,好比我們大家看故事書,然後講出來。海濤法師,編了那麼多的佛書,都可以提供小孩子看,大人帶著他一起看,不要煩,誰要是煩,誰自己就有問題,你這已經是煩惱現前了,自己有問題才會煩,沒有問題會煩嗎?小孩鬧,阿彌陀佛;你妹妹罵你,阿彌陀佛,你不就修行了嗎?業障都消掉了,多好!有人說:“我受不了。”你受不了的話,你就會找清淨,你一找清淨,業障永遠在,永遠也沒有消掉,一定要去鍛煉,讓業障現前,現前才能消掉,遲早得消,現在不消,成佛之前也必須消,否則你就不能成佛,就這麼簡單的道理。所以要感恩,知恩、感恩、報恩,這麼簡單六個字,做到其實真的很不容易,因爲有的時候,就是姊妹之間,甚至父母之間,甚至父母和子女之間會有矛盾,何況跟外人呢?我完全理解你的心情,非常理解,我過去也會采取措施,請你走開,我甯可給你錢,你自己再租房子住,如果你不走,我走,我另外再租個房子,這個房子到了期的話,人家跟你要房錢,因爲租期已經滿了,矛盾就弄僵了,那你修行的機會就失去了。過去我會這麼做,現在不會。所以一定要耐心,一定要忍讓,一定要把這當成自己修行的好機會,當你真的當成修行好機會的時候,你發現矛盾輕而易舉就解決了,沒有問題了,柳暗花明,一片光明,什麼事都沒有了,去做,去落實。我們今天講的所有的東西,都是要做的,你今天晚上回去以後,對她們兩個像對兩尊佛一樣好,以後你就萬事大吉了。
文章來源:摘自明證法師《如何實修暨佛學問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