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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叁 犯失密乘戒的界線與忏悔清淨的方法▪P2

  ..續本文上一頁磕頭、放生等等,都統稱爲對治力。

  無論依照哪一種方式來清淨罪障,都必須具備以上四種對治力。雖然我們沒有能力以其他禅定方式來忏悔罪業,但廣中略的各種金剛薩埵修法就是簡便易行、首屈一指的禅定忏悔方式。在具備四對治力的前提下,念誦十萬遍百字明,就保證能清淨無始以來的所有罪業,這是佛在金剛密乘的續部中說過的、了義的最終之義,不是爲了度化、引導個別衆生而采取的權巧方便之說。

  佛陀在密乘續部中還說過,哪怕只念誦十萬遍金剛薩埵心咒“嗡班紮薩埵吽”(<-2#-

  -<->),也可以清淨乃至犯失密乘根本戒在內的所有罪障。但在佛陀住世的時候,世人的煩惱並不是十分深重,所以十萬遍就已經足夠;而在衆生煩惱罪孽深重的五濁惡世,要想徹底清淨罪業,就需要念誦四倍的數量,也即四十萬遍。因爲這個要求並不是很難,所以法王如意寶在每年的金剛薩埵法會期間,都要求大家要誠心竭力地念誦四十萬遍金剛薩埵心咒。

  按照這個道理來推論,末法時期的人也應該念誦四十萬遍百字明,但因爲百字明音節較多,念誦時間太長,要想完成四十萬遍具有一定難度,所以就沒有這樣嚴格要求。即便如此,如果能夠認認真真地念誦十萬遍百字明,也肯定能清淨包括沒有受戒之前造作殺盜淫妄的罪業,以及受戒之後犯失密乘戒在內的所有罪業。

  本來,違犯別解脫戒的罪業與犯失菩薩戒的罪業相比,則屬于疥癬之疾;而犯失菩薩戒的罪業與失毀密乘戒的罪業相比,又只能算是皮毛之傷。犯失密乘戒的罪業,遠遠超過了違犯別解脫戒的罪業。但即使罪業如此嚴重,通過這一方式,也可以將犯失密乘戒的罪業徹底清淨,至于違犯其他戒種的罪業就更是不言而喻了。這並不是我在信口雌黃,而是佛在續部中親口所說的,我們有充分的教證可以證明這一點。

  所以,如果有犯失戒條的情況,也不必失望甚至絕望,我們應當相信,通過金剛薩埵修法是完全可以清淨所有罪業的。

  雖然以禅定清淨罪業的方法有很多種,但這裏只簡單地介紹了金剛薩埵修法的重要性及殊勝意義,具體的修法大家可以參照有關法本。

  (叁)以世俗菩提心的能力來清淨

  

  菩提心是萬能的,只要有了菩提心,無論是想積累資糧、忏悔罪業,還是走解脫道等等,都是唾手可得之事;反之,如果缺少了菩提心,即使千方百計地集資忏障,絞盡腦汁地尋求解脫,其力量都是極其微弱的。

  《入菩薩行論》中講過:“菩提心如末劫火,刹那能毀諸重罪。”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一旦具備了世俗菩提心,所有的罪業都可以在一刹那間徹底清淨無余。

  所以,具有無僞菩提心的人如果犯失了密乘戒,也不要傷心失望,而應該鼓勵自己:雖然犯失了密乘戒,但我必須重新站起來,因爲我是發願度化衆生的人,即使犯了戒,也不能放棄我的目標,無論前面有何等的艱難險阻,無論將來會承受怎樣的果報,我還是要繼續向前,義無反顧地投入到弘法利生的事業當中。這樣一來,則即使沒有以專門的方式來清淨罪業,也可以自然而然地清淨包括犯失密乘戒在內的所有罪業。菩提心是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武器,是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靈丹妙藥,我們萬萬不要將其束之高閣,而應當隨時隨地加以利用。當然,如果能在此基礎上,再加上忏悔的修法,就更是再好不過了。

  至于菩提心的修法,在《普賢上師言教》以及無垢光尊者的《大圓滿心性休息大疏》中已經講得十分清楚透徹,而藏傳佛教包括格魯派、薩迦派等在內的公認的菩提心修法,在《慧燈之光》中也進行了比較詳盡的介紹,大家可以參照實修。總而言之,菩提心是所向披靡的、最有力的對治力,雖然我們並不排斥金剛薩埵之類的忏悔方式,但菩提心修法就足以替代一切忏罪方法,這一點是千真萬確的。

  (四)以偉大的行爲來清淨

  

  所謂偉大的行爲,主要是度化衆生,就是指無論自己的能力大小,皆能心甘情願、全力以赴、勇往直前地投入到利益衆生的事業當中。雖然身爲凡夫,如果能實實在在、點點滴滴地去作,在利益衆生的同時,也可以清淨自己的罪業。

  例如,布施就是很好的清淨罪業之方,無論是財産布施、法布施,還是無畏布施,都能夠清淨犯失密乘戒的罪業。雖然在座的很多人不具備爲他人傳法的條件,但在放生的時候爲所放衆生念誦咒語或者佛的名號,也是一種法布施。因爲我們念咒的目的,不是爲了從這些衆生那裏得到任何回報,而完全是爲了利益這些生命,所以沒有自私心,這就是十分清淨的法布施。佛在經書中講過,所有的布施當中,最殊勝、最上等的是無畏布施;所有的持戒當中,最殊勝、最上等的是不傷害衆生。所以,作爲無畏布施的放生,是十分有意義的。

  除此之外,還有四種偉大事業,就是在沒有自私心、不是爲了獲取利潤、不帶有商業化成分的前提下,建立醫院,救護病人;修建學校,宣傳佛法,或者教授作爲佛法基礎的語言文字;設立佛事活動的道場,用于公衆念佛共修;爲他人提供閉關的場所,或者以飲食資具供養閉關修行人等等,以上四種行爲都屬于可以清淨罪業的偉大行爲。

  另外,修建佛塔、做小佛塔(即擦擦像)、做火供,磕頭、七支供等等,也屬于偉大的行爲之一。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火供以及會供是有很高要求的,必須具有一定的禅定以及生圓次第的能力。在所有前提條件具備的情況下,作火供以及會供的確可以清淨很多罪障。但是,目前很多地方比較流行的,僅僅是將很多食物堆積在一起,或者扔到火中進行焚燒的所謂會供或火供,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會供和火供,而只能算是一種已經變味的表面形式而已。

  經書中還專門提到了放生,可見放生也是十分有力的忏罪之法。但是,我們在放生的時候,千萬不要抱著爲了清淨自己罪業的目的去放生,而是要爲了解決這些衆生臨時的痛苦(無畏布施的目的)與究竟的安樂(法布施的目的),去積極放生。如果僅僅爲了自己,雖然也有一定功德,但因爲動機不純正,反而會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釋迦牟尼佛從發心到成道之間,從來沒有考慮過自己的利益,一切的所作所爲,都是爲了衆生去付出、去奉獻,但卻在利益衆生的同時,也解決了自己的生老病死。

  我們從無始以來到如今,從未考慮過衆生的利益,所有的言行,都是爲了自己的幸福,時至今日,仍然一無所獲,甚至連主宰自己上升下墮的權力都無法掌握。由此可見,爲滿足私欲所花費的功夫,根本沒有任何價值。只有不考慮自己,單純是爲了衆生而做的努力,才可以圓滿地解決自己的問題。

  另外,聽聞佛法也是偉大的行爲之一。無論是否聽懂,只要坐在聽法者的行列中聽聞甚深妙法,都具有很大功德。

  同樣,爲聽法的人提供聞法場所、住宿之地、生活資具;刻印經書,這裏所說的經書,包括大小乘的所有經典;以及思維四谛、中觀等等在內的佛理,都屬于偉大行爲的範疇。

  以上所介紹的清淨罪業方法,是甯瑪巴的一代高僧——榮森班智達將密宗續部中所提及的相關內容彙集整理而成的。我只介紹了其中起點不高、易于實施的部分,還有很多其他方法,就要求必須有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的基礎,作爲初學道的修行人,即使依樣畫葫蘆地去作,也不一定會起到很好的效果,所以就暫時沒有爲大家宣講。

  在以上所介紹的方法中,菩提心修法與金剛薩埵修法,是很容易掌握的,能否以此清淨自己的罪業,主要取決于自己的精進程度;空性修法離我們還有一定的距離,但在加行圓滿之後,我們也可以慢慢地進行嘗試;至于偉大的行爲,雖然有些需要一定的經濟基礎,但也有不需要錢就能做到的方法,所以不一定要以錢爲前提,也就是說,能否清淨罪業的關鍵,並不在于身外之物,而是取決于個人內在的修行。特別是放生,我們每一年都有很多機會,大家也在積極地參與,如果能夠調正發心,就一定能清淨從無始以來所積累的不可思議之罪障。

  以上講了很多清淨罪業的方法,如果能將上述善法一一付諸實踐,當然是絕佳之事,可是也不一定要全部都做,只要能夠將其中的一種方法做得盡善盡美,就足以達到清淨所有罪業的效果。但只要是善事,肯定是多多益善的,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們還是應當盡力而爲。

  叁、結語

  

  佛陀曾經說過,有兩種人是他所贊歎的對象,第一種是戒律清淨無瑕,也即根本不犯戒的人;第二種是雖然犯戒,卻沒有掉以輕心,而是及時忏悔、勇于忏悔,並想方設法進行恢複的人。

  阿底峽尊者曾經說過:我從未犯過別解脫戒,菩薩戒卻會偶有所犯,而犯密乘戒的次數卻很多。阿底峽尊者本身是佛的化身,不可能犯密乘戒,他這樣說的目的,就是爲了強調叁戒的層次,令後人在受持密乘戒之前,慎重地進行考慮,如果有足夠的信心能夠守持密乘戒體,才可以受戒,如果守持戒體尚有困難,就應知難而退,先受持難度不大的戒種,在機緣成熟之後,再受持密乘戒。

  但是,阿底峽尊者又接著說道,雖然我犯過戒,卻沒有發生過與罪業共住超過一晝夜的情況。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無論犯失任何一種戒律,阿底峽尊者都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進行了徹底忏悔。

  不犯戒是很難的,但如果能在犯戒之後認認真真地對待,鄭重其事地忏悔,也可以恢複戒體,所以,佛陀所說的兩種人都能獲得解脫。當然,從未犯戒與犯戒之後進行忏悔的兩種人,在解脫時間等方面是判然不同的,所以,我們還是應當防意如城,束身自愛,將一切可能導致破戒的苗芽消滅于尚未萌生之際。

  如果犯了戒,就要立刻忏悔。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即使我們不能保證自身戒體的纖塵不染,至少也不能諱疾忌醫,拒絕忏悔。如果任隨罪業蔓延滋長下去,等到病入膏肓之際,恐怕就回天乏術了。菩提心與金剛薩埵修法是既容易修持,又極其有力的忏悔方法,通過這些方法,就必定能清淨我們的罪障。主動權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是心存僥幸、依然故我,以至最終無可救藥;還是懸崖勒馬、亡羊補牢,相信有智慧的人都會做出明智選擇的。

  

《慧燈之光叁 犯失密乘戒的界線與忏悔清淨的方法》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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