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和諧的生活
當我們與他人共同生活時,我們應該要注意到別人的立場和想法,而創造出和諧。就像合唱一樣,你不能只注意自己在唱些什麼,更必須時時注意他人之間的協調性。
創造和諧生活的第一步,就是從自己的內心開始。內心的和諧往往是來自于知足,而不是來自外在的情境,因爲外在的情況永遠不會完全如我們所願。
世間唯一的真實就是無常、苦、無我(空性)。要尋找完美的世界,就要從內心去尋找。例如:擁有情感的獨立──心靈的知足時,情感便能獨立,能夠去愛別人,而不是要求愛。愛別人不應該考慮回報,愛的能力應該是我們心靈本有的屬性。
如何讓生活變得更有利益、更有效益,就是懂得去關愛別人。我們要培養善心、培養安忍,忍受生活中所有的逆境或煩惱。與人相處困難時,必須告訴自己:這是我過去世的惡業所感召的果報,過去我也曾經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人!多以慈悲心去看事情,心境自然就會有所不同。
我們的心可說是智慧與生活的訓練場,因爲和別人相處就有可能産生紛爭。我們應該去了解別人眼中的自己,因爲這樣才能真正地認清自己,並且反省、修改自己可能的過失。這也會讓我們生起對他人的慈悲,因爲我們知道人都有自己痛苦、煩惱的地方。而處理苦的唯一善巧方式,便是正視它,把它當作是一種學習。
在佛法上彼此幫助、支持,能讓共同生活變得和諧而有意義。
共同生活的原因應該是要以悲心和慈愛彼此相扶持,培養並修持善心,讓生活中充滿和諧與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