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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日記8月31日-生命電視臺的社會責任

  8月31日-生命電視臺的社會責任

  每一個人都有其應盡的社會責任,尤其身爲一個佛教徒,更應該做爲表率,盡心盡力去承擔一般公民的種種責任義務。而佛教徒的終極責任爲何?生命電視臺跻身于電視傳播媒體中,所應有的社會責任又是什麼?

  從佛教立場來看,宗教所能發揮的功能性及價值,自與一般人的「責任義務」有所不同。弘揚佛法、實踐佛法的慈悲精神就是生命電視臺的社會責任。

  身爲一個佛教單位,其責任在于:解脫生死、渡化衆生、淨化人心、祥和社會。以佛法來教導民衆解除煩惱、淨化心靈、協助醫療所不及之處;讓民衆實際了解宗教的價值:宗教提升心靈層次後所發揮的周邊效應、佛法教育對社會産生哪些良善的作用,這是在一般公民責任之外,宗教更進一步能做到的。

  在這忙碌的社會中,佛教所能扮演的「心靈導師」角色更顯重要。

  從經證上來說,大乘佛法教導佛弟子應學菩薩道、應報四重恩——父母恩、衆生恩、國王恩、叁寶恩。這四重恩中廣攝父母、師長、國家、社會乃至全人類。知恩報恩乃是佛弟子不容推诿的社會責任。如果能以佛法教義協助世間法律,以最徹底的感恩報恩之心來面對每一個人,並淨化社會大衆的心靈,其責任之重,又豈是個人義務所能比擬!

  身爲佛弟子,無論出家在家,在這混亂的五濁惡世,都肩負著淨化社會大衆心靈的偉大使命。期待佛教徒能如法修行,不離佛法本意,能適應時代變遷,多研究佛法,引導信衆走向正當的生活,使大衆得到佛法的利益,這就是生命電視臺長久以來不斷藉由電視媒體所傳達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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