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供燈的意義與功德(下)
在各類經典中,也多處敘述了關于點燈的功德,以下便列舉其中數則記載:
一、布施燈具可得到四種福德和四種清淨:
四種福德:
(1)相貌莊嚴;
(2)資財充足;
(3)有大善根;
(4)有大智慧。
四種清淨:
(1)身業清淨;
(2)口業清淨;
(3)意業清淨;
(4)善友清淨。
二、于現在世,得叁種清淨心:
(1)明了此身不堅,而求堅固的佛身;得知錢財過患,而求堅固的法財。
(2)了知此善根是人天善道之因,能得妙色、資生具等。又得智慧,安隱快樂,乃至能得菩提果。
(3)施心無悭,施心增長。
叁、于臨命終時,內心可得叁種明:
(1)先所作福悉皆現前,憶念善法而不忘失。因此便能念知自己原先于佛塔廟所作的各種善業。
(2)命終時得如是念:
「我于佛像塔廟等前,已曾供養。」作是念已,心生踴躍,便能生起念佛之心。
(3)命終時見別人布施,見已,起念:
「我也曾于佛寺奉施燈明,我現在應當再行布施。」由此得欣喜心,無有死苦,因此得念法之心。
四、《佛爲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上記載:
奉施燈明,得十種功德。
(1)照世如燈。
(2)隨所生處,肉眼不壞。
(3)得于天眼。
(4)于善惡法,得善智慧。
(5)除滅大暗。
(6)得智慧明。
(7)流轉世間,常不在于黑暗之處。
(8)具大福報。
(9)命終生天。
(10)速證涅槃。
供燈功德不可思議,如《佛說施燈功德經》就曾說明──于佛塔廟奉施燈明,乃至供養少許燈芯或酥油燈,即使此燈的亮度僅能照及一個臺階,但其福德之大,不是聲聞、緣覺所能了知,只有佛才能夠通曉。